集体建设用地的公寓,可以买吗?
农民公寓可以买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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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的公寓也叫小产权,农民公寓是农村的集体土地建设的房子,是未缴纳的土地用来建设房子,这个产权是国家房管部门的,所以也叫乡产权房,那么农民公寓可以买卖吗?一起来看看。
农民公寓可以买卖吗
1、如果是开发商公开出售的商品房,只要有销售的许可证就可以买,房产证要等买下以后才可以办理的。农民公寓土地所有权为集体所有,是不能交易,因为小产权房是没有保障的。
2、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子,未缴纳土地做的房子,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称“乡产权房”。
3、小产权房没法律概念,这类房是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有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也是不会给备案。所以产权证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4、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是密不可分,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是不能发证的,也不受法律保护。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通知,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坚决遏制在建、再售小产权房的行为。
买农民公寓要办理哪些手续
1、购买这类农民公寓,购房者都不具备所有权,只有使用和转让、租借的权利。因为没有独立的房产证,日后会有很多麻烦,后果也是较难预料。很多人说存在法律的风险,一些购房者对农民公寓还是喜欢。很多购房者说,“自己住,应该是没什么问题。”所以还是很多人会去购买这房子。
2、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是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农村基地属集体所有的,村民对基地只享有使用权,村民要是把房子卖了,也不会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同时也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3、所以小产权房是不能向转让或出售的。土地管理法还规定,农村的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建住宅,一定要符合乡镇土地利用的规划,农村村民的住宅地,要经过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在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要再想申请,是不予批准。
4、小产权房归农村集体所有,产权关系很难改变,现阶段很难过渡为完全产权,会动摇国家的土地制度。虽然小产权房不具有房屋的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也不能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但是也是国家的。
文章总结:农民公寓可以买卖吗,对于农民来说是可以买的,但是也是只有使用权,国家不会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也是不会给备案。农民公寓只有使用和转让、租借的权利,“因为没有独立的房产证,要是日后有矛盾,后果很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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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房屋可以买卖吗?
不可以,在房屋与土地的关系上,现普遍采取“房地一体主义”原则,即房屋的所有权与其所附着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同时移转,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房屋的所有权人在房屋使用过程中不会因房屋所附着的土地归属于其他人而引致纷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一、、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受理——审核——报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修改时将“允许城镇非农户口居民建住宅使用集体土地”的规定加以删除,并在第63条中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造成“集体建设用地必须转为国有以后才能进入二级市场流转”的状况,从而在立法意义上,城市及外村、外乡居民已被禁止成为集体土地上住宅的合法所有权人。
集体土地上所建的房屋可以买卖吗
法律分析:集体土地上所建的房屋不可以买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买卖吗
法律分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能买卖。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地产不得进入交易市场。农村房屋的买卖,只能在本农村集体内部进行,否则买卖行为违法,合约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房屋可以转让买卖吗
法律分析:农村集体土地及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不能上市买卖的,只能在同一个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中买卖,其他人购买,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第六十四条 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