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还没有从原单位离职,能录用吗?
一边没离职一边能入职吗
可以,劳动者一边没辞职另一边入职新单位的,并不违法。劳动者可以依法建立双重劳动关系,但如果对原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指出拒不改正的,单位可以依法辞退该劳动者。
一、当事人离职证明已经丢失,原来公司又不肯补办,建议当事人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1、继续与原单位协商沟通,因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也就是说,出具该证明是单位的义务。但是如果单位已经出具,当事人不慎丢失,那么是当事人的责任,单位没有义务再次出具。本来,再次出具对单位也没有什么损失,单位之所以不肯再出具,可能是当事人在之前的工作过程中,与单位不是很愉快,或者在离职时有不妥之处,因此建议当事人考虑是否自己有不妥之处,必要时给予补救,取得单位谅解,以顺利解决该难题。
2、如果经过沟通协商,原单位依然不肯补充出具的,属于单位恶意或者有过错的,甚至违法的,可以通过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的方式,由劳动行政部门协调或者处理,或者到社保咨询是否已经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备案,通过备案来解决该情况证明。
二、离职后原公司二次入职可以吗?
具体还要看单位和本人情况。
根据正常手续,当事人离职,即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在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办理社保和档案转移或封存,并办妥交接手续后,与单位的劳动关系也就解除了,如果要重新入职,和新的员工是在同一起跑线,需要按照入职程序,即求职、面试、审核、培训、办理入职手续等程序。
但是由于当事人是原来的员工,对于之前在单位的表现和情况,单位有一定的了解和记录,所以再次选择原单位,单位通常会了解当事人原来离职是何原因,本人之前的表现,个人技术和对单位的奉献或者态度,以及为什么要重新入职等等,通过认真的审核和评估,从而确定是否再次接纳当事人。而单位这样做,无论对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是一种负责任的做法。
因此,当事人离职后,如果要回原单位入职,首先要确认自己的求职条件和目的,将自己合理的理由、工作态度、内心想法等等,坦诚地与单位招聘的负责人进行沟通,必要时可以提供更多的资料,如情况说明、资格证书、未来工作思路或者计划,以增加重新入职的成功率。
但是如果之前是因为自动离职没有办理离职手续,或者在单位表现不好、不能胜任工作甚至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被开除或劝退的,再次入职的成功率一般不大,这种情况,当事人最好先反思自己,再考虑是否继续求职。本人作为曾经负责人事招聘的管理人员,在与同行的交流中,通常这种情况,绝大多数的单位很难接受这种返聘的员工。
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在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劳动者选择单位,单位也选择劳动者,彼此是双向选择,也是平等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没有原单位离职证明能办入职吗
一、没有原单位的离职证明能办入职吗?
可以
1、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3、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4、单位应当给你出具证明,并办理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果单位没有给你办理社会保险的,应当给你补办。
5、单位拒绝办理以上手续的,你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单位由此给你造成损失的,你可以请求赔偿。
二、离职证明的作用?
1、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劳动关系;
2、证明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离职;
3、证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职位;
4、可以凭此转你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等。
三、无法出具离职证明的员工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1、必要的背景调查
首先和员工进行沟通,了解其无法提供的原因,做好相应的背景调查。
多方查验,检验并判断员工提供的信息是否属实,即可在很大程度上降低风险。
2、信息搜索
对于无法提供离职证明的员工,可以对其进行信息搜索,总会找到一些有效信息。
3、要求员工出具承诺书
背景调查过后,公司可要求员工提供一份承诺书,承诺本人与其他单位无任何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并保证受聘于公司不会违反对原单位的任何竞业限制义务。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全部由该员工自行承担。
没有离职证明能入职新公司吗?有什么依据呢?
单位要离职证明,主要是为了证明你与上一家公司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避免聘用的劳动者存在两种劳动关系,而使用人单位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你离职的上一家没有为你出具离职证明,可以要求他出具,如果他不出具,并且由此给你造成的损失,你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正常来说是要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离职的。但是你问的问题是没有原公司的离职证明可以入职新公司吗?这个问题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可以!因为我每次找新工作都从来没要过离职证明。
让员工自己填写履历表,相应的工作经验要填写可联系到的证明人,然后 再致电做确认;或者也可到原公司的官网查询联系电话, 直接致电调查。让员工自己签订承诺书,承诺与原公司已经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已与上家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最直接法律依据就是离职证明,通过离职证明,我们可以确定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具体日期。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还是很重要的,如果原单位没有给你办理退工手续,你有两种选择,一种是要求原单位在劳动局办理退工手续,还有一种是拿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到新单位,让新单位给你办用工手续。
新公司对之前经历的一个审核,因为上面有上家公司盖章,职位和工作时间段。新公司拿到证明,也是在保护自己公司的权益。证明它雇佣员工是与上家公司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的前提下,行为是合法的。还有是入职上一家公司应该签署过保密协议等等,虽然一般员工用不到这条,如果有什么技术专利版权等等,估计有离职证明也会保护新公司。新单位接收一般会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保险手册,就失业证,给你办入职手续。然后给你开转档通知书,把你的档案转到新单位。
我现在还未离职,可以和下一家公司签订劳动协议吗?
不可以。没有与原公司办理离职手续,那么新单位不能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并且也无法为劳动者办理社保,甚至导致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兼职。有关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虽然没有对兼职做禁止性的规定,但作为劳动者而言,完成本职工作,是其应尽的义务。从事兼职工作,在时间上、精神力上必然会影响到本职工作。作为用人单位来讲,对一个不能全心全意为本单位工作,并严重影响到工作任务完成的人员,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是给用人单位造成严重影响的,如果影响轻微,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合同。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是通过民主程序公之于众。其次,劳动者的行为客观存在,并且是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何为严重,一般应根据劳动法规所规定的限度和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依此限度所规定的具体界限为准。如,违反操作规程,损坏生产、经营设备造成经济损失的,不服从用人单位正常工作调动,不服从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管理,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散布谣言损害企业声誉等,给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管理秩序带来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