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国务院提建议征收存款税与家庭资产税可行吗?
征收存款利息税合法吗?
我完全反对这种说法,更不会去支持,因为我觉得这个提议根本就是让人不可理解的,也是不可行的。因为现在银行存款的利息本来就不高,你怎么去征收高额利息税呢?我觉得提出这种意见的人本身脑子就有病。 第一,大家之所以去银行存款,主要是因为现在钱不好挣了,所以都想把挣到的钱能够一点一点攒起来,将来留着孩子长大了,结婚买房的时候使用。因为房子相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是一个大问题,人总要有一个居住的场所,现在房价虽然有所降低,但是买一套房子动辄就得100多万,所以50万的存款相对于买房子来说差的还很远,好不容易辛辛苦苦攒点钱,又要被征收高额的税,哪有这样的道理呢? 第二,现在一些大的银行对于十万二十万以上的大额存单建议对超过五十万的存款征收利息税是否可行?
近日,一位认证为四川农业大学经济学教授的网友发表了一篇文章。文章内容提到,建议对50万以上的存款征收高额利息税,并认为这是促消费的最佳途径,引发了极大的争议。不少网友调侃,应该先对乱发表建议的专家征“建议税”。 该文章作者的核心观点是,中等收入人群应该成为带动消费的主要动力。但他们目前拥有可观的存款,宁愿把钱放在银行里面,也不愿拿出来消费。如果对50万以上的存款征收高额利息税,让高额存款变得没有收益空间,如此一来大家就会把钱拿出来消费了。 显示所有大图 发表该文章的网友主页,认证为经济学教授 首先,这位专家虽然认证为高校的经济学教授,但并没有实名,其言论不具备权威性,只能说是一家之言。其次,观如何看待提议开征个人货币财产税?,,
可以开征,起征点建议美国沃伦的富人税起征点:5000万美元;中国亿万富翁人数已经是美国两倍,按这个起征点没啥问题。
开征个人货币财产税的必要性:
在经济规律的作用下,我国出现个人货币财产过度集中现象,导致以下几个问题的出现和日趋严重化,迫切要求开征个人货币财产税。
(一)经济增速放缓。随着我国GDP规模的不断壮大,经济增长率逐年呈下降趋势,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11%左右逐步降至7%以下。这与货币财产过度集中密切相关。货币财产越来越集中,是社会经济规律作用的结果。
这一规律,在我国市场经济运行的框架下,依然清晰可见。货币财产的过度集中导致购买力下降,商品相对过剩,继而导致经济增速放缓。
(二)企业经济效益下滑。由于个人货币财产过度集中,大量的消费剩余货币财产沉淀在银行里,货币流通靠贷款运行,经营者背着包袱进行生产经营,再加上商品相对过剩的压力,企业经济效益普遍下降成为必然结果。
(三)劳动力资源严重过剩。当前,我国失业率在4%左右,在国际上属于中等水平,一些负面影响已经开始逐步显现。如果个人货币财产过度集中现象继续加剧,那么,劳动力资源过剩问题也将呈严重化趋势,失业率将会继续上升。
(四)贫富差距过大。据国际社会舆论反映,95%的货币财产掌握在5%的人群手中,这比较典型地反映出社会个人货币财产的过度集中现象,这将会导致更多的人口生活相对贫困,扩大贫富差距,还会激化社会矛盾。
(五)信贷危机频现。大量个人货币财产储存在银行里,信贷成为企业经营资金的主流,负债经营和负债消费现象常态化,企业靠借钱维持经营,个人靠借钱维持消费,在企业经济效益下降的情况下,继而导致企业和个人信贷偿还能力的下降,频现信贷危机。
开征个人货币财产税的模型
(一)征收对象:个人货币财产。
(二)征收范围:居民银行储蓄存款,居民持有现金,居民储备黄金。居民银行储蓄存款包括:居民银行定期储蓄存款和居民银行活期储蓄存款以及非金融机构存款。非金融机构存款包括:居民在支付宝、微信、唯品会、拼多多等各类存款。
居民持有现金包括:个人持有现金超过一万元以上的部分。
居民储备黄金包括:居民银行代管黄金,居民个人家庭储备黄金,居民个人购置黄金装饰、首饰等。
(三)起征点:个人货币财产税以一个人为征收单位,以个人货币财产一百万元为起征点,对个人货币财产超过一百万元以上的部分征税。考虑到城市规模不同消费水平存在差异,起征点适当进行10%-30%的上浮。
(四)征期:按月计算,按年征收。
(五)税率:实行四十级超额累进税率。五十万元为一个级距。
个人货币财产超过一百万元至一百五十万元部分,税率为百分之一;个人货币财产超过一百五十万元至二百万元部分,税率为百分之二;个人货币财产超过二百万元至二百五十万元部分,税率为百分之三。
个人货币财产超过二百五十万元至三百万元部分,税率为百分之四。以此类推,税率累进至百分之四十封顶。
(六)征税的法律保障及征收管理:
第一,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货币财产税法》。
第二,征收方式:纳税人自行申报。
第三,以《征管法》为基础,结合个人货币财产调节税的特点制定征收管理法规、条例、制度及办法。
专家建议对50万元以上的存款征收高额利息税,你认为合理吗?
日前有一位专家建议对50万元以上的存款征收高额利息税以促进消费。他的说法引起了很多人的讨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我对于他的观点并不支持。之所以我会持有这种观点,是因为对50万元以上的存款征收高额利息税并不合理、这种做法并不能促进消费,以及这种做法并不具有操作性这三方面原因。 1,对50万元以上的存款征收利息税本身并不合理。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事实,那就是对于50万元以上的存款征收利息税是不合理的。……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对于存款征收利息税必须公平合理。而只根据存款数额去征收利息税显然是不合理的。……具体来说,如果有人辛辛苦苦积攒下50万元存款,却被额外征收利息税,这对他们显然不合理。……专家解读个税改革,应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你如何看待这一建议?
专家建议个税改革应该变成你家庭为单位去承受,而不是以个人为单位,这是我们征收方式那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让一个家庭中的收入变得均衡。让个人的收入逐渐转移到家庭之中,这对于大部分家庭来说应该都是好事。
以个人为单位进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这是历来的传统或者说习惯对于普通个人来说个人的收入是固定的,这个看起来好像没什么问题,但是对于一个家庭来说这有问题。因为一个家庭之中大部分家庭的收入是不均衡的,可能家庭中的男主人收入水平更高一些,女主人的收入水平更低一些,如果是以个人为单位,那这个家庭纳的税肯定是要多的。以家庭为单位,双方均衡一下纳的个人所得税可能就少了。
为什么要以家庭为单位,因为在个人的收入之中,大部分最后会归结于家庭,人们在社会生活之中也是以家庭为单位的。这个家庭之中,男主人赚的钱多,女主人赚的钱少,但是他们两个的钱都会变成这个家庭的必要支出,比如说买房子买车子,平常的饮食支出,孩子上学支出这些东西,双方加在一起,收入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了这个家庭的收入水平高低,从而决定了这个家庭的生活幸福指数。
有的家庭可能双方的收入是完全不一样的,举个例子,女性一个月收入水平4000块钱,男性一个月收入水平8000块钱,这种情况下按照原来的模式肯定是要纳税的。但是对于这个女性来说,不加五险一金等扣除它也至少还有1000块的额度,如果两者均衡一下,各自在五险一金扣除领域方面扣了1000块钱左右,再加上一些子女教育父母赡养等专项附加扣除的话,基本上就不需要纳税了。虽然这个钱不是特别多,但对于大部分普通家庭来说还真的是有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