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尾楼都烂了为啥还要还贷?
房子烂尾了 为什么贷款还要继续还?
遇到烂尾楼还要继续还贷款吗
一、烂尾楼贷款还要还吗
1、要还房贷。业主购买的房屋烂尾无法交付的,不影响业主和银行建立的借贷关系,业主要偿还房贷。如果业主因房屋烂尾私自停贷的,就会构成债务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展期】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二、发现自己的房子烂尾了怎么解决
第一,如果只是开发商资金断裂,给开发商一点时间,开发商如果能在短时间内筹措到资金,完成后续工程,烂尾房就可以复活。
第二,如果开发商破产楼房烂尾,千万不可将房子退给发展商。因为退房以后,购房者只能拿到收据或欠条。购房者和发展商之间的关系,将由买卖关系变为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债务关系在之后法院的拍卖破产偿债先后里,优先级别低于消费者关系。
第三,开发商破产后,购房者仍然可以按照程序向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有产权在手,总比什么都得不到强。
假如房屋存在“烂尾”可能,先不要急于向法院起诉,给发展商一点时间,希望其在短时间内筹措到资金,完成后续工程,消费者的损失可降到最少。如发展商因资不抵债宣布破产,根据破产法偿债先后的规定,消费者比一般债主更容易得到发展商的补偿款。特别是消费者已经通过预购,获得了房屋的产权。
购房谨慎,退房亦需谨慎。房价下跌、楼市低迷之际,假若开发商再三拖延交房时间,遭遇“烂尾”危机,千万不要根据合同将房子退给发展商。因为,此时发展商手里已经没有钱了。退房以后,购房者拿不到购房款,只能拿到收据或欠条。购房者和发展商之间的关系,将由买卖关系变为债权债务关系。
三、购房者退按揭房时要注意什么
需要提醒购房者的是,买房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是独立于房屋买卖关系之外的,所以,解除购房的合同并不同时解除贷款合同。
也就是说,买家虽然不买房了,但因为其与银行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这笔借款是一定要还的。首先由于购房合同被解除,发展商从买家处取得的所有购房款项均应返还买家。然后,买家应依据《贷款通则》规定: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贷款人协商的规定,与银行协商将剩余贷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归还)提前还给银行。
实际上,这种还款方法是一种理论上的做法,实践中很难这样操作,因为买家所购房屋已经向银行做抵押。如果买家拿到这笔钱后不还银行,银行只能行使抵押权,拍卖或变卖已设定抵押的买家所购房屋。但此时房屋已不归买家所有,处分该房屋就损害了发展商的利益,发展商绝不会吃亏。
所以,就只能由发展商将应退购房款分为两部分,其中属于买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还给买家。属于买家向银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还给银行,并视为买家已向银行提前还款。
业主购买的房屋烂尾无法交付的,不影响业主和银行建立的借贷关系,业主要偿还房贷。如果业主因房屋烂尾私自停贷的,就会构成债务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房子成了烂尾楼还用继续还房贷吗
楼盘烂尾贷款肯定是要还的。银行和业主是贷款合同,房子没建起来,业主会找开发商,但是钱如果还不上,银行就会找业主,如果业主因为开发商跑路而不还贷款,这是说不过去的,法律也不允许。银行会找打官司,还有征信问题,征信在当今社会是很重要的,如果还不上钱,拒绝还钱,一旦被拉入征信黑名单,以后会在很多事情上受限制,得不偿失。
1、弄清房屋产权归属
由于房屋买受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两种情况:按揭贷款买房和对卖方分期付款买房,这两种买房的方式会对房屋的产权归属会产生不同影响。因此,购房者首先应咨询专业的法律意见,弄清自己的产权归属。因为烂尾楼的产权状况对购房人来说尤为重要。
在房子被抵押的情况下,要弄清抵押期限,如何解除抵押,建议咨询下专业的律师。此外,若宣告破产时房屋尚未建成,则会造成开发商对购房者不能履行责任的情况;若开发商破产后房子已建成,购房者则可按照程序向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不动产证。
2、集体诉讼发起要团结
如果在搞清楚产权归属、决定起诉开发商的时候,置业者应当与众多购房者同心协力,避免出现部分人获得赔偿,部分人未得到赔偿。正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业主们用一个声音说话,往一个方向使劲,光是声势、阵势就比单单一家业主要受关注的多。
而且,在维权的过程中一定要聘请专业的律师,因为不管是与开发商进行谈判还是与政府、银行、施工方协调资产等方面,都需要房产律师丰富的办案经验以达到最大化的维权。
3、尽可能减少自身损失
一般来说,每个楼盘都有着复杂的债务关系,开发商不仅欠着业主的房子,还欠着银行贷款、施工方的工程款。
置业者不要轻易退房,试想下,如果开发商无力继续推荐工程,极有可能也没钱偿还业主,而此时退了房,业主与开发商之间就变成债务关系,按照相关规定,对楼盘有抵押权利的机构(银行)具备优先偿还权,普通消费者并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力。
现在楼盘烂尾的情况还是比较复杂的,出现了烂尾楼,与银行没有关系,我们依旧需要按时偿还银行的按揭贷款。
扩展资料:
一、买房贷款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需要具有合法的居留身份,有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居留身份证明,所以买房最好是买你户口所在地或者现在居住城市的房子。
2.年龄需满18周岁。
3.申请人必须要有合法正规的工作职业,要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这样贷款方才能确保你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需要签订有《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已经支付了银行规定的首付款比例。
5.申请人的信用要良好。
二、买房贷款的申请资料
1.申请人要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明,也就是有效身份证件;
2.要准备好自己的居住证明,像户口本或者有效居住证明都可以;
3.要准备好自己的工作证明和收入证明;
4.要准备好自己的《房屋买卖合同》及相关文件;
5.要准备好自己的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需要带上结婚证,未婚或离异的需要准备单身证明。
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公积金贷款就是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享受的贷款,只要你缴存了公积金,那么就可以按照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去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而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具有某市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2.申请人在申请前至少要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12个月,或者在提取了公积金后又连续缴存了12个月以上。
3.申请人需要具有合法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具备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4.申请人需要在本市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5.申请人的个人信用要良好,也要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若是夫妻双方,那么夫妻双方都必须没有还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当然,各地方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可能不尽相同,大家最好还是去当地的相关部门咨询一下,以实际情况为准。
烂尾房还需要还房贷怎么办
房子烂尾了房贷是要继续还完的。 因为和银行的债务关系不会因为房子的状态而改变。还款首先要明确购房者、开发商、银行的关系。购房者与开发商是买卖关系,购房者与银行是借贷关系。当事人去银行贷款是以购房合同为前提,但是这两种合同是独立的。不过房子烂尾需要向相关的部门进行调查及修理,不是因为房子有问题就不用还贷款,这是开发商的问题和银行没关系。烂尾楼就是已经办理了用地、规划手续后,但是项目开工因为开发商无法再进行投资建设或是开发商陷入债务纠纷,停工达到一年以上的房地产项目叫做烂尾楼。由于现在购买房产一次性付款的购房者比较少,大都为按揭或分期的,因而,购买的房源变成了烂尾楼,就存在产权归属问题,当事人需要经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房子烂尾是谁的责任
有预售证烂尾是开发商的责任。房屋已建成的可以继续履约,购房人应当及时转移房屋所有权,房屋未建成的购房人已付清全部价款的可以要求破产管理人转移房屋所有权,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房屋登记,购房人未付清全部价款的破产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
烂尾楼是如何产生的?开发商跑路为何不被抓?购房者还要还贷款?
烂尾楼是房地产的一大弊病所在,那这个让无数购房者既感到恐惧又十分痛恨的烂尾楼,究竟是怎么形成的呢?
烂尾楼是如何产生的?
众所周知,国内房价向来都是居高不下的,这也是为什么这么多人想去买房。因为在货币随时可能贬值的年代,房子始终都能保值。但房价过高,使得很多人既想消费却又消费不起,所以大多数人只好选择贷款买房,也就是俗称的“付首付、还月供”。
贷款买房从长远的角度来看,确实能够很大程度减缓购房者的经济压力,但在买房的时候,购房者经常会看到一个优惠力度特别大产品“期房”。
期房也就是还没有完全建好甚至还没有开始建的楼房,开发商以极高的优惠力度来引导购房者们买这种房子。对于老百姓来说,能便宜个十几万甚至几十万买一套房子,自然是血赚,所以很多人在买房时都会选择期房。
可是期房会面临一个风险极高的问题,那就是“烂尾”。如果开发商破产或者跑路,那期房就会成为烂尾楼,这时候倒霉的自然就是那些买了期房的人了,因为他们还要继续还贷款。
开发商跑路为何不被抓?
很多人会问,开发商没有把楼盘修好,按理说购房者已经付了定金了,如果房子出现烂尾,开发商理应是想办法把钱退给消费者才对,不然它们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事实真的这么简单吗?
在购房者买房时,他们的钱其实是付给银行的,然后银行会根据贷款合同,把相应的全款打入到一个固定的监管账户里面,这个账户里的钱,则由开发商、银行和政府相关部门三方一起监管。
这个监管账户成立的初衷,是为了保证消费者的权益。假如出现了烂尾的情况,相关部门可以从这个账户中取出钱来返还消费者。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开发商如果能这么遵守规则,那也就不会出现这么多烂尾楼了。
开发商在盖楼的时候,不会只专注于一个楼盘建设,他们会想方设法把上个监管账户里的钱,用一些合理的借口挪出来,然后用于另一个楼盘的建设,以此类推,最终开放商手里没有足够的钱建设楼盘,这些楼盘也就只能烂尾。
而且很多开发商都是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意思就是破产了后,哪怕消费者在里面投了很多钱,也都不关公司的事情了,这也是为什么不抓这些烂尾楼盘开发商的原因。
购房者还要还贷款?
其实有一点很多人不知道,根据《个人购房贷款及担保合同》第三十八条表示,购房者贷款是与银行直接对接,与开发商无关,也就是说开放商不管怎么样,在这个合同生效后,消费者都应当偿还完贷款。
对此,相关部门针对消费者权益也出台了一个规定,就是在楼盘烂尾后,如果房屋买卖合同被判无效或者被撤销,消费者则是不用偿还贷款,并且银行还会将之前的钱返还给消费者。
总结
之所以会有这么多人陷入烂尾楼纠纷,其实逃不开贪小便宜的心态,换句话来说就是大家手里都没钱、都穷。开发商也是发现了这一点“商机”,所以才想出了这种套路,希望以后更多的人能够引以为戒,不再受到无良开发商的坑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