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直接领导往往自己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到底有什么区别?
第一责任是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一把手)。直接责任人是直接负有责任的具体部门或者从事该项工作的人。
一旦出现问题,需要承担责任时,直接责任人是第一责任人的“挡箭牌”,付主要责任,优先处理直接责任人,再处理第一责任人,付连带责任。
往往二者之间还有分管领导的责任(一般为分管的副职)。
拓展资料:
直接责任 direct liability 间接责任的对称。民事主体对自己不法行为后果依法应当直接承担的民事责任。自近代始,英美法和大陆法民法均奉行以下基本规则:任何有行为能力的人均应直接承担自己的行为后果;谁的行为造成不法侵害,就由谁直接承担民事责任。学理上称为“自己责任原则”。 因此付直接责任的人,也称直接责任人。
但是在近代各国法律中,这一原则又受到监护制度、代理制度、保险制度、连带责任制度和其他特别法制度的限制。由此形成了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并列的法律状况。根据不同国家法律的特别规定,与行为人有特定联系的间接责任人可负无条件替代责任、先行偿付责任或补充责任。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_直接责任人
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区别
法律分析:一般需要确定责任人的情况是发生安全事故需要追究责任的情况。责任人就是需要承担的人员,一般来说是单位的主管人员,也有可能是分管人员。第一责任人一般是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是直接负有责任的从事该项工作的人。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可能有从属关系,当然也有可能是同一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什么是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出现事故时,他们如何承担法律责任?
一、第一责任是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一把手)。
二、直接责任人是第一责任人的“挡箭牌”。承担责任时。所以。直接责任人是直接负有责任的具体部门或者从事该项工作的人
往往二者之间还有分管领导的责任(一般为分管的副职)。
三、主要负责人指的是一个单位或组织主持本单位全面工作具有最高决策权并对本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的单位主要领导。
第一责任人非法律术语,但适用于各种合同,先处理直接责任人,再处理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和第一负责人意思应该大致相同。
扩展资料:
自近代始,英美法和大陆法民法均奉行以下基本规则:任何有行为能力的人均应直接承担自己的行为后果;谁的行为造成不法侵害,就由谁直接承担民事责任。学理上称为“自己责任原则”。
但是在近代各国法律中,这一原则又受到监护制度、代理制度、保险制度、连带责任制度和其他特别法制度的限制。由此形成了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并列的法律状况。
根据不同国家法律的特别规定,与行为人有特定联系的间接责任人可负无条件替代责任、先行偿付责任或补充责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直接责任
作为一名领导者应承担哪些责任?
在工作上遇到一个好领导相信是许多人最希望看到的,因为一个好的领导会关心下属员工,也会带领他们一起进步,而且这样的领导往往会很容易相处,有时候出了点小问题领导也会帮你解决。当然作为一名领导者也应该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首先领导就是整个团队工作的指挥者和分配者。对于具体工作由谁来做,按照什么进度做,如何衡量工作结果,领导必须给出明确的指令;对于大家对工作目标、工作性质以及工作需要的资源支持等,领导有责任给团队以明确清晰的指示。
另外领导也是团队工作的推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难免遇到困难和相互不理解不配合以及工作无作为的现象,这个时候面对员工的思想问题,领导要学会主动沟通,帮助员工解开思想困惑;对于员工的能力问题,领导要主动帮助提升,制定提升计划和办法,甚至可以亲自教导,帮助员工成长;对于工作不努力和不遵守制度的员工,领导应该给予警告,按章办事并且具有直接人事任免的责任。
当然领导也是团队的保护者。遇到个别员工有问题领导要用心去安慰,在平时工作中要以身作则,遇到员工之间有矛盾要及时调节;对于员工反馈的问题和建议要虚心听取,面对自己的错误要勇于改正;遇到工作中自己解决不了或者关系下属的不公平公正的现象要及时汇报并与上级或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每个领导都有自己的责任,最重要的是要让下属信任和帮助你。
直接责任、领导责任是什么
法律分析:1、直接责任者。付直接责任的人,也称直接责任人。
2、主要领导责任者。一般而言,领导者的主要职责是决策、用人和检查、落实,因而领导责任就具有间接性的特点。
3、重要领导责任者。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直接领导人负管理责任的人员。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次要领导责任的人员。
法律依据:《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三、责任追究方式
(一)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情节较轻,由直接领导先予教育诫勉,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分别予以告诫、通报批评及其他的行政、组织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凡是被监察机关监督、督查人员明查暗访发现问题的,在调查核实后,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当年度评先表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优秀共产党员等评选资格。
(三)视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违反《公务员法》或党纪、政纪的,按相应规定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追究领导责任。
(四)对给予诫勉的当事人情况要记录备查;对给予告诫的当事人情况,要用书面形式告知本人,并进行存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