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需要承担公司债务吗?
股东需要承担公司债务吗
一、股东需要承担公司债务吗
1、股东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但是,承担的责任是有限度的分别是: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股东权利】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五条
【公司义务及权益保护】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二、股东需要承担的义务有什么
股东需要承担的义务主要有:
1、按时足额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2、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4、不得滥用公司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
股东要承担公司债务吗
股东是否要承担公司债务,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分析:
1、通常情况,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2、在股东有限责任的制度下,股东只对公司承担责任,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股东出资不实,就需要在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责任,比如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
4、股东有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要承担责任;
5、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要承担责任;
6、股东主观上有过错,要承担责任;
7、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要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七条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处以所得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其出具的评估结果、验资或者验证证明不实,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除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外,在其评估或者证明不实的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股东要承担公司的债务吗
一、股东要承担公司的债务吗
1、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公司的债务。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二、股权转让的流程有哪些
股权转让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达成股权转让的合意;
2、取得半数股东同意转让证明,以及其他股东放弃有限购买权证明;
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
5、办理变更的登记。
三、公司的债务是法人承担还是股东
公司债务由谁承担一般需要看公司的性质和组成,如果是由股东组成的有限公司其公司债务由法人和股东承担,而私企的则由其法人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作为拥有独立财产的法人,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另外,有限公司的股东也应对公司的债务承担一部分责任。
公司债务股东需要承担吗
一般情况下股东不要承担公司所负担的债务,但是如果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或者滥用股东职权,对公司利益造成侵害的,则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时股东就成为了连带债务人。【【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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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要承担公司债务吗
一、 公司欠债股东要负责吗?
需要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生产的,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二、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五条
民法通则》 第49条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以上就是公司欠债后股东的责任认定情况,相关情况在公司法中是有明确的规定的,特别是涉及到股东在公司的债务处理中,如果无法进行合法的认定的,可能导致公司的债务难以进行偿还,必然对公司的良好发展造成严重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