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能查员工的收入情况吗?
单位如何查证员工收入
新公司入职需要核实你的薪资,防止你虚报工资,据荣智流水多年的经验帮大家归纳了一下,主要有以下五种方法:
1、 让你提供之前工资卡的银行流水
银行流水,能明确看出应聘者之前的工资、奖金、报销等情况,能完整的了解到应聘者实际的收入。
小结:能证明应聘者之前实际收入的方式当然不止是提供银行卡流水这一个,但银行卡流水相对其他方式来说,能直接真实证明应聘者收入情况最简单、快捷的方式。其他方式,电话向之前公司的上级、HR了解,信息来源的真实性无法保证;让你提供之前的劳动合同、收入证明等,这些资料通常并不能能完整的体现你之前的收入情况。
2、 提供之前公司出具的收入证明
收入证明,如果是加盖了公章的,能作为收入的一个有效的证明。
但也存在两种情况:用人公司一般不会为已离职的员工出具收入证明;用人公司出具的收入证明,为了规避风险,只会出日常报税的收入,而不是员工的实际收入,员工的补贴、报销等可能并不会加到收入证明中。
因此,收入证明也不一定能体现应聘者的实际收入。
3、 其他材料,如社保的缴费数据、报税信息等。
其他能证明实际收入的资料比较少,并不是每位应聘者都是有的,且很多公司为员工参保的基数和报税的收入,也并不是员工实际的工资。
4、 让你提供原公司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上会明确写应聘者的薪资,但也存在一个情况:大部分公司的合同上,并不会真实体现员工的薪资,只会写上基本的工资。而员工的绩效、奖金、补贴等,劳动法不要求写进劳动合同中,用人公司通常为了规避风险,也不会写。
因此,如果应聘者之前公司的劳动合同是按照普遍公司会采取的做法,那也并不能看出应聘者的实际收入。
5、 电话向你之前公司的直接上级、HR进行核实这个方式是最快捷、简单的方式,但存在两个明显的弊端:
(1)信息的可靠性不高
使用电话直接询问,直接上级和HR可能提供的并不是真实的信息,如果是应聘者之前和自己的上级和HR沟通过,上级和HR可能会配合应聘者,提供虚假的信息。
(2)直接上级和HR一般不会提供,即使提供,也是一个大概的数据,并不是明细。
直接上级一般不会清晰的知道自己下属每个月具体能发到手的工资,尤其是在管理幅度比较大,自己有多个下属时。
另一方面,为了公司薪资的保密,直接上级和HR通常不愿意透露公司的薪资情况,会选择不告知。
因此,通过电话向应聘者之前的直接上级和HR了解应聘者的薪资薪资,可能无法取得信息,或者得到的信息无法证明其是否真实。
公司有权利查员工的银行流水吗
银行流水,属于个人隐私,必须本人带身份证才能查。 无权。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公司无权查员工的银行账户流水信息。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查员工的银行流水
银行流水属于个人隐私,除了司法机关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都没有权利查您的银行流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生活资料的所有权。个人将合法收入存入银行的存款,归个人所有,不得侵犯。
个人隐私是指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为他人(一定范围以外的人)公开或知悉的秘密,且这一秘密与其他人及社会利益无关。判断信息是否属于个人隐私核心就在于,公民本人是否愿意他人知晓,以及该信息是否与他人及社会利益相关。如个人日记,身体缺陷,个人私密照片等。
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隐私权赋予权利人对私人生活的控制权,这种控制权包括防御他人窃取个人隐私与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及公开范围的决定权。隐私权的常见类型包括个人生活自由权、情报秘密权、个人通讯秘密权、个人隐私利用权。隐私权的主体应为自然人,自然人拥有理性和情感,需要法律保护其情感安定、维护其人格尊严。隐私权包括以下四项权利:
1、隐私隐瞒权,指权利主体对于自己的隐私进行隐瞒,不为人所知的权利;
2、隐私利用权,指自然人对于自己的隐私权积极利用,以满足自己精神、物质等方面需要的权利;
3、隐私支配权,指公民对自己的隐私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支配;
4、隐私维护权,指隐私权主体对于自己的隐私享有维护其不受侵犯的权利,在受到非法侵犯时可以寻求公力与私力救济。
新公司能查到员工在以前公司的收入纳税明细吗?
个人的收入纳税明细属于隐私信息,一般只能自己查询,公司没有授权原则上是不能查的。
拓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
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个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译的作品等。个人取得遗作稿酬,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作者将自己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税。
经营所得
包括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包括四个方面: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二)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三)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既个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四)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是指个人的存款利息(国家宣布2008年10月8日次日开始取消利息税)、货款利息和购买各种债券的利息。股息,也称股利,是指股票持有人根据股份制公司章程规定,凭股票定期从股份公司取得的投资利益。红利,也称公司(企业)分红,是指股份公司或企业根据应分配的利润按股份分配超过股息部分的利润。股份制企业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的股票面额为收入额计税。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自有财产给他人或单位而取得的所得,包括转让不动产和动产而取得的所得。对个人股票买卖取得的所得暂不征税。
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取得的所得是非经常性的,属于各种机遇性所得,包括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含奖金、实物和有价证券)。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中国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10000元的,应以全额按偶然所得项目计税(截止至2011年4月21日的税率为20%)。
其他所得
除上述应税项目以外,其他所得应确定征税的,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国务院财政部门,是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截止1997年4月3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有:
(一)个人取得“蔡冠深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基金会”颁发的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奖金。
(二)个人取得由银行部门以超过国家规定利率和保值贴补率支付的揽储奖金。
(三)个人因任职单位缴纳有关保险费用而取得的无偿款优待收入。
(四)对保险公司按投保金额,以银行同期储蓄存款利率支付给在保期内未出险的人寿保险户的利息(或以其他名义支付的类似收入)。
(五)股民个人因证券公司招揽大户股民在本公司开户交易,从取得的交易手续费中支付部分金额给大户股民而取得的回扣收入或交易手续费返还收入。
(六)个人取得部分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他活动中,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
(七)辞职风险金。
(八)个人为单位或者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
个人取得的所得,如果难以定界是哪一项应税所得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查确定。
新公司的hr,有没有可能通过社保等渠道得知你在上一公司的工资情况?
企业的人事人员可以通过直接或者间接的渠道了解到这个员工之前的收入水平,而且也是一定会了解的,这是必要的流程,隐瞒是瞒不住的。间接的自然就是转移社保的时候,可以看到对方之前缴纳社保的基数,直接的就是要求这个员工入职的时候提供过去工作期间的银行卡流水。
企业招聘一个员肯定不是实训训练招聘的,给他的工资也不是空中楼阁,要有根据,这个人之前赚8000块钱,现在给这个人,9000块钱这很正常。因为人跳槽大部分都是为了更高的收入,增加了百分之十几的比例对企业来说也是可以接受的,但不能说这个人他自己讲自己过去一个月是8000块钱,然后这企业就按照他有8000块钱的能力就给他。他要证明他过去的收入确实是一个月8000块钱,那最直接有效的证明是什么?就是这个人才过去那个公司工作期间的银行卡流水以及工资明细。
大部分公司在招聘有工作经验的员工,尤其是涉及到谈薪水的这个问题的时候,都会要求这个员工提供过去的银行卡流水,就算不提这些东西。那员工在进入公司之后,社保关系可能要转接吧,要从原来的公司转到现在这个公司,也就是财务部人事部,那边要办理这个转接手续,那对方就会看到这个人过去缴纳社保的情况,按照比例来推算就知道了呀。因为社保里面缴纳的比例有一些是固定的,可以推算出这个人社保缴纳基数。
比如说社保里面,医疗保险个人都是按照2%去扣款,养老保险都是按照8%去扣款,这两个东西直接一倒求就知道了,比如说他医疗保险这个人交了200块钱,2%来计算,那他的社保缴纳基数就是1万块钱。自然就知道这个员工的收入水平了,只要是正规的公司,理论上员工社保的缴纳基数都应该是员工上一年的平均工资标准,是说这个员工在这个公司所有的收入加在一起除以12得到的这个平均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