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药业因对控股境外子公司失去控制,决定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如何看待此事?
处置控制的子公司 合并如何处理
处置子公司对编制合并报表的影响 一、对合并范围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不应继续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但应当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二、对合并报表投资收益的影响 因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所以,母公司报表反映的投资收益包含了子公司以前年度已经实现但是母公司未确认的收益。但是从整个企业集团的角度看,投资收益应当扣除以前年度已经实现的收益作为本期的转让收益,所以需要在编制合并报表时进行相应的抵销处理。 三、举例说明 A公司持有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200万元,股权比例100%,持有期间B公司参股企业为什么不合并报表
因为只有控股合并才会形成母子公司关系,才会有合并财务报表,才会和长期股权投资联系在一起。只有控股合并才有合并报表的说法,因为吸收合并、新设合并最终合并后只剩下一家公司存在,这家公司在以后年度编制自己的报表就可以,不必编制合并报表了。
扩展资料:
合并财务报表亦称“合并会计报表”,简称“合并报表”。将母公司(控股公司)与其子公司(附属公司)视为一个统一的经济实体,为反映母公司拥有或控制的全部资产和承担的全部负债,以及在此基础上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而编制的报表。由于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发生各种经济业务,所以合并报表须将这些内部交易和往来事项予以剔除。合并财务报表发端于美国摩根大通公司。它于1901年自愿合并其所属的美国钢铁公司的财务报表。其后,编制合并财务报表逐渐成为各国会计准则的强制性要求。
1报表组成
合并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下同);
(5)附注。
2范围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一)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二)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1、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2、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3、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
4、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
(三)在确定能否控制被投资单位时,应当考虑企业和其他企业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当期可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的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母公司应当将其全部子公司,无论是小规模的子公司还是经营业务性质特殊的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哪些子公司不能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
合营企业、已宣告破产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的子公司。
1、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2、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视为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①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②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③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
④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
扩展资料
财政部在1996年《关于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请示的复函》中,依据重要性原则,对于子公司的资产总额、销售收入及当期净利润小于母公司与其所有子公司相应指标合计数的10%时,该子公司可以不纳入合并范围。同时规定,对于银行和保险业等特殊行业的子公司,可以不纳入合并范围。
新准则在确定合并范围时强调的是控制原则。按照控制的标准,无论是小规模的子公司还是经营业务性质特殊的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范围,只有这样,合并财务报表才能反映由母公司和所有子公司构成的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新准则重要性原则的运用主要体现在内部交易的抵销和相关信息的披露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报表体系
如何合并报表?子公司的利润表应该如何合并?
一、母公司应当将其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即,只要是由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不论子公司的规模大小、子公司向母公司转移资金能力是否受到严格限制,也不论子公司的业务性质与母公司或企业集团内其他子公司是否有显著差别,都应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二、具体而言:
1、合并财务报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母公司编制。
2、母公司应当统一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使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保持一致。
3、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另行编报财务报表。
4、母公司应当统一子公司的会计期间,使子公司的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保持一致。
5、子公司的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期间另行编报财务报表。
6、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除了应当向母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外,还应当向母公司提供下列有关资料:采用的与母公司不一致的会计政策及其影响金额;与母公司不一致的会计期间的说明;与母公司、其他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所有内部交易的相关资料;所有者权益变动的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所需要的其他资料。
7、需要说明的是,受所在国外汇管制及其他管制,资金调度受到限制的境外子公司,在这种情况下,该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仍然由本公司决定,本公司也能从其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资金调度受到限制并不妨碍本公司对其实施控制,因此,应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三、操作步骤: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在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后,由母公司合并编制。
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应当相互抵销,同时抵销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3、在购买日,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差额,应当在商誉项目列示。商誉发生减值的,应当按照经减值测试后的金额列示。
4、各子公司之间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子公司对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比照上述规定,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或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5、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的债权与债务项目应当相互抵销,同时抵销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和债券投资的减值准备。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的债券投资与应付债券相互抵销后,产生的差额应当计入投资收益项目。
6、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下同)或其他方式形成的存货、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所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应当抵销。对存货、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等计提的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与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相关的部分应当抵销。
7、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其他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应当抵销。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应当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
8、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9、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10、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二)合并利润表
1、合并利润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利润表为基础,在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后,由母公司合并编制。
2、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销售商品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应当抵销。
3、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销售商品,期末全部实现对外销售的,应当将购买方的营业成本与销售方的营业收入相互抵销。
4、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销售商品,期末未实现对外销售而形成存货、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的,在抵销销售商品的营业成本和营业收入的同时,应当将各项资产所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予以抵销。
5、在对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销售商品形成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所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进行抵销的同时,也应当对固定资产的折旧额或无形资产的摊销额与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相关的部分进行抵销。
6、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对方债券所产生的投资收益,应当与其相对应的发行方利息费用相互抵销。
7、母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对方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应当抵销。
8、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其他内部交易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应当抵销。
9、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应当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10、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应当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①公司章程或协议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并且少数股东有能力予以弥补的,该项余额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②公司章程或协议未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的,该项余额应当冲减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该子公司以后期间实现的利润,在弥补了由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所承担的属于少数股东的损失之前,应当全部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1、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应当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12、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应当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13、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应当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1、合并现金流量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现金流量表为基础,在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后,由母公司合并编制。
2、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①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当期以现金投资或收购股权增加的投资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当抵销。
②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当期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应当与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相互抵销。
③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以现金结算债权与债务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当抵销。
④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当期销售商品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当抵销。
⑤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应当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相互抵销。
⑥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当期发生的其他内部交易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当抵销。
3、合并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可以根据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利润表进行编制。
4、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应当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5、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应当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6、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应当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有哪些控股但不并表的情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一般情况下,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但是,控股并不是合并财务报表的唯一前提,因为母公司最基本的特征是控制而非控股,非控股股东符合一定条件,即实际控制附属公司时,也可以对其合并财务报表。
案例在 2011年11月3日上市的仁智油服中就可以看到类似处理。该案例中,仁智油服与另一投资人分别持有附属公司仁智石化40%、60%的股权,但由于仁智油服向附属公司仁智石化委派了执行董事、总经理、监事、财务负责人,且附属公司仁智石化日常经营决策与财务决策由仁智油服决定,并执行仁智油服统一的会计政策,根据实际控制原则,仁智油服将仅持股40%的仁智石化纳入合并财务报表。仁智油服所称的“实际控制原则”,在《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有着更为具体的表述。该文件第八条规定“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1.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2.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3.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
4.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
总结
通过总结近年来境内及香港、美国上市公司案例,包括仁智油服、正海磁材、亿利能源、龙源电力等,我们可以将非控股但并表的前提简要归纳如下:1. 并表方决定被并表方经营、财务决策;2. 并表方有权委派、聘任被并表方高级管理人员;3. 并表方与被并表方会计政策一致;4. 被并表方的其他股东如果仅分配利润,不进行经营决策,则也可以作为认定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