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集体企业给村民分红,央企却为何不分?
中国国企不分红不受监督,不是官企是什么
国企,是全民的企业,可利润为什么不能全国人民来分红呢? 根据协议草案,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神华”)牵头的集团将获得蒙古塔本陶勒盖煤矿项目(下称“TT”)西部Tsankhi区块的40%股权,中国神华鏖战多日的项目终获阶段性成功,蒙古方面也最终接受了中、日、俄、美各方资本的介入。 据报道,在蒙古TT矿区开发案决标会中,中国神华竞得40%股份,在首轮中胜出。此外,俄罗斯联合蒙古当地企业占股36%,*矿产企业博地能源获得24%的股份。国有企业能够走出去,这是一件好事。从法律角度来看,国有企业就是全民制企业,全国13亿人民都有份的。然而,普通老百姓并没有分享到国企创造利润的好处。因此,中村民分红的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1、按入股土地面积作为分红,一般来讲农村股份制是指农村土地股份制,因为原来一般农村很少有企业或者其它经营性工商业机构,最大的资产就是土地。所以一般讲农村股份制,都是指的农村土地股份制,农村股份制是在不改变土地产权的前提下,以土地使用权或承包权为主入股,实行集约化经营而获取物质利益的经营制度。2、按人口分红的,以农村的集体资产(主要是一些村办集体企业等)再根据债权债务等进行计算量化,再根据全村所有人口进行均分。这个就是按人口作为分红依据的。根据章程,股份经济合作社在有净收益的前提下,按规定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和福利费用后,经股东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可实行按股分红。
股权执行标准情况:(1)出嫁女:若嫁本市内,在三个月后取消口粮和分红;若嫁外市,则仍然保留口粮和分红。(2)户口迁出的:取消口粮,但仍然保留分红。(3)户口迁入及小孩出生入户的:有口粮,但没有分红。(4)死亡:取消口粮,分红可以办理继承。(5)非农户(该村大部分是农户,只有几个是非农户):有口粮,分红要看当时是否属于股东,若当时是股东,则有分红,否则没有。
法律依据:1、《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此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成员都可以享受。2、可以平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发包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费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发包方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七条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必要的时候,可以邀请驻在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村民会议。3、由全体村民监督使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还规定,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也规定,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我是农村户口,在国企上班,能享受村集体经济分红吗?
只要你是农村户口,应该可以享受农村分红的!要是你是非农业户口肯定不能参与农村集体分红!和那里上班不搭界!企业与村集体分红不到位怎么处理
企业与村集体分红不到位双方进行调节。
先进行调节,如果调节不成功的话,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
企业一般是指以盈利为目的,运用各种生产要素(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和企业家才能等),向市场提供商品或服务,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有没有关于村里分红的法律
农村股权证的分红一般情况下是按照村民入股的土地面积进行分红的,还有一种分红的方式就是按人口分红,具体的分红方案也不是国家法律制度统一规定的,持有农村股权证的村民们可以看本地规定的分红政策,有可能没有本地户口,就不能分红了。
法律分析
按入股土地面积作为分红,一般来讲农村股份制是指农村土地股份制,因为原来一般农村很少有企业或者其他经营性工商业机构,最大的资产就是土地。所以一般讲农村股份制,都是指的农村土地股份制,农村股份制是在不改变土地产权的前提下,以土地使用权或承包权为主入股,实行集约化经营而获取物质利益的经营制度。另外一种就是指按人口分红的,这个是以农村的集体资产(主要是一些村办集体企业等)再根据债权债务等进行计算量化,再根据全村所有人口进行均分。这个就是按人口作为分红依据的。根据章程,股份经济合作社在有净收益的前提下,按规定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和福利费用后,经股东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可实行按股分红。股权执行标准情况:(1)出嫁女:若嫁本市内,在三个月后取消口粮和分红;若嫁外市,则仍然保留口粮和分红。(2)户口迁出的:取消口粮,但仍然保留分红。(3)户口迁入及小孩出生入户的:有口粮,但没有分红。(4)死亡:取消口粮,分红可以办理继承。(5)非农户(该村大部分是农户,只有几个是非农户):有口粮,分红要看当时是否属于股东,若当时是股东,则有分红,否则没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