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体系重构,「一行一局一会」时代即将来临,金融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纳入公务员序列,将产生哪些影响?
一委一行两会一局是指哪些
法律分析:一委一行两会的金融监管框架包括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金稳委)、中国人民银行(央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2018年3月13日,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机构改革方案,银监会和保监会合并,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至此,“一行三会”成为历史,“一委一行两会”形成新的监管格局。一委一行两会对各子行业的影响及投资建议:
(1)银行:新监管体系有助于控制银行的顺周期性,有助于降低风险,熨平波动,同时严监管提升银行特许价值。
(2)券商:回归“投资”本源,随着直接融资占比提升,一二级证券市场相关业务依然前景广阔。
(3)保险:继续明确回归保障本源,客户基础良好、销售或代理渠道优异、保单质量高的大型险企,其内含价值增长确定性较强,估值也将明显回升。
(4)金融科技:很难再继续从事金融业务(除非取得相应牌照),而真正的科技实力、流量资源将凸显价值,这些资源将直接用于服务各类具有牌照的正规金融机构,长期看好真正掌握科技或流量资源的金融科技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第三条 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
一行两会一局指什么
一行两会的金融监管框架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
2018年3月13日,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机构改革方案,银监会和保监会合并,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至此,“一行三会”成为历史,“一委一行两会”形成新的监管格局。
扩展资料:
中国人民银行的历史比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要早很多。1978年,人民银行从财政部独立出来。彼时,人民银行的中央银行职能和商业银行职能还没有得到区分。1992年,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证监会相继成立。
1995年,人民银行不再负责对证券公司的监管,交由证监会来行使。1998年,中国保险业的监管大权由中国人民银行移交到新成立的中国保监会。2003年,中国银监会正式挂牌成立,对银行业的监管由新成立的银监会来行使,人民银行不再肩负具体的金融监管职责,最重要的使命变成了维护金融稳定。
至此,正式形成了由人民银行负责货币政策,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实施分业监管的一行三会格局,实行分业监管。
参考资料:中国搜索-一行两会一局
中国金融监管发展历程经历了哪些阶段
发展历程总体上来说,中国金融监管的改革与发展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一)起步阶段:
金融监管的缺失(1949年—1978年)。1949年新中国建立前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相继成立。此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随着职能的调整,几家银行经历了多次的合并与分立。这样的经济体制背景与金融组织结构,构成了中国金融业与金融监管发展的基础,也逐步形成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特有的监管体系。
当时的中国金融市场完全以银行为主,主要经营活动是计划拨款、贷款和存款,基本不涉及证券、保险和外汇等业务。当时的中国人民银行是集货币政策、金融经营和组织管理等多项职能于一身,它对于金融体系的监管也是计划和行政性质的。
可以说,在当时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事实上并不存在现代通行的“金融监管”概念,金融体系的运作与管理机制也与市场经济截然不同。
因此,准确地说,当时的中国金融市场并不存在金融监管制度,只有金融管理体制。当然,在当时的经济体制与金融发展水平条件下,这样一种以中国人民银行为单一主体的金融集中管理体制,保证了当时一个崭新国家的金融体系的统一与高效,也为其日后以央行监管为主导的金融监管提供了一定的经验、组织机构和人员方面的储备。
(二)过渡阶段:
金融监管的确立(1979年—1991年)。中国自1978年底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政策,逐步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大大促进了中国金融业的发展,并对金融市场体制和机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时最突出的变化是政府相继恢复或新设了几大专业银行以及保险、信托、证券等行业的金融机构,并为规范其经营行为出台了一些行政性规章制度。
这一阶段,随着专业性金融机构从中国人民银行中独立出来,对于它们经营行为的规范也由内部管理变为外部监管。中国人民银行被正式确立为中央银行,并且成为相对独立、全面、统一的监管机构,中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和机制正式确立。
但是这种监管仍然主要依赖于行政性规章和直接指令式管理。这种监管体系中各主体的地位和权力依托于行政体系,而不是由明确的法律授权形成的。
(三)发展阶段:
分业监管的确立(1992年—2003年)。1992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四大明确提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而为中国的金融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也催生了证监会、原保监会及原银监会等专业监管机构。证券法、保险法、银行法等基本法律相继诞生,分业监管体制也逐步确立。
在这一阶段,以证监会、原保监会、原银监会的分业监管的体系逐步形成。中国人民银行完全分离出日常、具体的金融监管权后,主要承担货币政策,也担负支付清算、外汇管理、征信和反洗钱等基本制度和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对维持金融市场秩序和市场稳定起主导作用。金融监管步入法治化阶段,基本金融法律体系得以确立和完善。
(四)完善阶段:
机构监管的完善(2004年-2017年)。2004年以来,中国金融分业监管的体制得到进一步巩固与完善,监管协调与国际合作也有了新的发展。在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加强宏观审慎监管的尝试和其他改革探索也在逐步推进。这一阶段的中国金融监管改革与发展,与迎接金融全球化、金融创新、综合化经营以及金融危机的挑战密切相关。
在此阶段内,“一行三会”分业监管体制在以下几方面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
一是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对《证券法》《公司法》等多部法律进行了修订。
二是加强监管执法和丰富监管内容,对现场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行为进行了规范,并加强了对金融创新和部分跨金融领域经营的监管。
三是金融监管机构之间加强了协调配合,监管机构之间建立起联席会议制度。
四是审慎性监管和功能型监管已被提到监管当局的监管改革议事日程上。
(五)变革阶段:
功能监管的尝试(2018年至今)。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协调,2017年召开的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成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作为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常设执行机构,统筹协调金融监管政策间,部门间及其与其他相关政策的配合。
同时,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将原银监会与原保监会进行合并,这是统筹协调银行和保险领域监管的最有效和直接的方法,也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金融业发展的新需要。除此之外,保留证监会的相对独立也有进一步鼓励和支持直接融资市场发展之义。
在新的“一行两会”框架下,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将更加清晰,更多的担负起宏观审慎管理、金融控股公司和系统重要性机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基础法律法规体系及全口径统计分析等工作。
各地相继成立的地方金融监管局也将承担起对“7+4”类机构以及一些新兴金融业态的监管工作。改革方向考虑到金融监管体系的路径依赖因素及中国金融市场发展情况,“三层+双峰”将是中国金融监管框架的未来方向。
“三层”是指顶层为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中间层为具体的金融监管机构,底层为相应的地方监管部门;“双峰”则是指在整体的金融监管组织体系内,将具体的监管职能分为审慎监管机构和行为监管机构。
一委一行二会新监管如何结合?
3月13日上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出炉,银监会和保监会合并,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统一监管银行业和保险业。与此同时,此次改革方案还将银监会和保监会拟订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划入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银行业和保险业,维护银行业和保险业合法、稳健运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
自此,中国金融监管的新框架浮出水面:中央层面,由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构成的“一委一行二会”金融监管框架即将落地;在地方层面,各地金融办也正在加挂地方金融监管局的牌子,此举将强化地方政府对属地金融风险的管理职责。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对澎湃新闻表示,职责重新划分后,央行将主要负责通过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的“双支柱”调控框架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同时为整个金融业制定发展方向和规划;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将在机构和市场层面贯彻微观审慎监管,从机构监管到行为监管来统一把控,金融机构可以由此统一地建立金融监管标准,金融监管套利、投机空间出现的可能性会因此大大降低。
化解“分业监管”症结
银监会与保监会的合并,一个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可以统一监管标准、减少沟通成本、杜绝监管套利等问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此前的分业监管不完全适应金融业务综合经营的现实,合并银行、保险的分业监管体系有助于适应综合经营趋势。
“以前由于监管标准不统一,出现了银行、证券、保险公司投资门槛各不相同的情况,由此出现了监管套利,形成很大的风险隐患,”郭田勇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金融混业经营成为趋势,金融监管作为上层建筑,要与金融业态相结合。
华融证券首席经济学家伍戈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两会合并主要是为了与微观相适应,过去存在的信息和数据没有共享的问题可以得到解决。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徐忠此前撰文称,1998年从人民银行分设出保监会和2003年从人民银行分设出银监会的初衷都是为了强化行业监管,具体说是为了避免央行货币政策(救助能力)和金融监管之间的目标冲突。但这种观点是具有历史阶段性的。
海通证券姜超、梁中华表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将使得监管协调加强,并防范化解风险。新的金融监管框架有助于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政策、金融监管之间的协调,既可以避免出现监管空白区域,也可防止交叉监管、监管过度,增强监管的效力,有助于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此前市场上也曾有传闻称“三会合并”,但机构改革结果是银监、保监两会合并。郭田勇表示,从国际上来看,证券市场的监管有其特殊性,需要单独的监管机构来做,把银行和保险监管主体合并,体现了在微观审慎的监管环境中,机构监管和行为监管统一整合的思路,对行业的发展会有好处。
打破银保监管壁垒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之后,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之间的壁垒有望被打破。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石晓军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银保之间监管上的合作,之前已有先例,主要是在银保的渠道如何收费等方面展开监管合作。从中国保险公司的形态来讲,现在已经有银行系保险公司的存在,所以在具体的业务上还是有不少经验的。
石晓军进一步指出,在微观层面,无论是银行业还是保险业都是实行以资本为导向的资本监管,无论从理念还是资本工具上都是相似的。此外,在消费者保护方面会有一些相通之处。不过应该注意的是,这两个行业还是有根本差异的。
朱俊生认为,保险作为非银金融机构,与银行的差别还是很显著的。即便监管部门合并,在新的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部仍有必要分部门监管,因此,在其内部如何设置银行、保险的具体监管部门以及建立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非常重要。如何分、分到什么程度、如何整合共性的监管部门,提升监管效率,仍需要进一步探索。
宏观、微观审慎相结合的金融监管框架形成
根据此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拟订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划入中国人民银行。不再保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朱俊生认为,将这意味着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将更可能超越本行业的部门利益,有助于明确银行、保险监管监管目标,即主要立足于风险监控与消费者保护,而不是行业发展,有助于解决此前存在的监管部门行业发展与风险控制、消费者保护之间的角色冲突,对于打破之间不同监管部门之间的监管真空与监管套利具有积极的意义。同时,新的职能划分强化了人民银行的宏观审慎监管职能。这在理论上有助于增加货币政策与审慎监管之间的协调配合,赋予了央行应对系统性风险的手段。
郭田勇对澎湃新闻表示,职责进行重新划分后,央行主要负责通过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的“双支柱”调控框架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同时为整个金融业制定发展方向和规划;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监会在机构和市场层面贯彻微观审慎监管,从机构监管到行为监管来统一把控,金融机构可以由此统一地建立金融监管标准,金融监管套利、投机空间出现的可能性会因此大大降低。
“金融监管将更加具有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控性,”郭田勇称。
海通证券宏观团队表示,去年以来各项监管政策就在逐步落地实施,当前新的协调、统一监管的框架也已形成,宏观审慎政策在防风险、去杠杆中的作用会更加凸显,有助于为货币政策“减负”,从实际偏紧向中性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