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交易如何运用低成本,实现爆利?
做外汇怎样盈利
外汇投资是一种双边交易,可以“低买高卖”,也可以“高卖低买”,投资者是通过这买与卖之间的汇率差赚钱的。当你逾期某种货币相对另一种货币会升值的时候,投资者可提前买入前者、卖出后者,从而挣钱。
另外,投资者可以凭借杠杆效应,利用小额资金获得高收入,但如果判断失误,损失也是成倍的,其中的风险需要考虑。
那么外汇怎么盈利?外汇交易主要靠这三种方式盈利:
1、保值:
个人外汇买卖的基本目的首先应该是保值。
首先存在外币资产的保值问题。如果你的外币资产美元比重较大,为了防止美元下跌带来的损失,可以卖出一部分美元,买入日元、马克等其他外币,以分散美元外汇风险。例如你要去英国念书,但手中持有的是美元,那么你可以趁英镑下跌之际买入英镑,以防今后需要之时因英镑上涨换汇带来的损失。
其次存在外币兑人民币的保值问题。举例说明,如果你有1,000,000日元,4月28日国际市场1美元兑108日元,中国银行的现汇买入价为100日元兑7.7780人民币,即1,000,000日元可兑77780人民币。如果国际外汇市场日元兑美元汇率下跌,中国银行挂牌价日元兑人民币汇率也将下调,1,000,000日元所合的人民币就会减少,日元存款就会亏损。因此此时将日元兑换成美元比较合适。由于美元兑人民币相对稳定,以人民币计价的美元存款也将保持稳定,从而达到保值的目的。
2、套利:
如果你现在持有1,000,000日元,想存在银行存一年,千万不要这么做!现在日元一年期存款利率仅为0.0215%,也就是说一年之后,你仅能获得215日元的利息,这顶多也就是2美元,或者说,不到20元人民币而已!但是,如果你通过个人外汇买卖业务把日元兑换成利率较高的英镑或美元,情况就大不一样了!
我们以美元为例。假设你在美元兑日元的汇率为108时将1,000,000日元买成9260美元,而美元一年期存款利率为4.4375%,一年之后可得利息410.9125美元,本金合计9670.9125美元,假设汇率未变,这相当于1,044,458.55日元,比把日元存上一年多赚44243.55日元,相当于410美元,或约3000多元人民币。
3、套汇:
套汇的基本原则是低买高卖。假如你持有10000美元,在美元兑马克升至1.90时买入19000马克,在美元兑马克跌至1.82时卖出所得马克,买回10440美元,这样一来可以赚取440美元的汇差收益。
而最近以来,外汇市场起起落落,涨跌频繁,给套汇赚取汇差提供了非常有利的机会。自1999年5月20日至今,日元以从1美元兑124日元涨至108日元,如果你持有10000美元,当时以124日元的价格买入1,240,000日元,今天再以108日元的价格卖出,将得到11481美元,净赚1481美元。
如何用外汇买卖赚钱?
投资理财的平台需求也会越来越多样化,其中外汇买卖作为一种理财项目也具有很大的吸引力,想要一份整理好的知识点吗?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用外汇买卖赚钱知识点,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外汇买卖如何计算?
1、“点”:外汇保证金交易中,把最小的单位成为“点”。
比如欧元兑美元货币对从1.1120波动到1.1121就是1个点波动,美元兑日元货币对从129.11到129.12就是1个点波动。
例如50个点的波动就是比如欧元兑美元1.1120到1.1170或者1.1120到1.1070都是50个点的波动。
2、“点值”:在交易手数1标准手的情况下,1个点的波动(无论交易平台杠杆倍数多少)就是10美金的波动,因此50个点在1标准手的情况下就是500美金的波动。
3、“外汇盈亏计算”:由于外汇是双向交易机制,因此外汇交易中既可以买涨,同时也可以买跌,因此只有当我们看准并且作对了行情的方向时候我们才是赚钱,否则是亏钱;
例如我们选择做多欧元兑美元,欧元兑美元从1.1120到1.1170,我们就盈利了50个点,1标准手则是500美金,反之则是亏损50个点。
二、外汇买卖如何赚钱?
外汇是指两个国家货币之间的兑换,由于两国货币之间的汇率是时时变动的,所以外汇就存在了可操作性。外汇赚钱主要是来自于汇率的差价,举两个外汇操作的例子:
1、银行外汇兑换: 比如说现在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是6.8347,你把68347元人民币兑换成了10000美元,明天汇率变成了6.8447,你再把美元兑换成人民币回来,就可以换到68447人民币,你就赚到了100元人民币。
2、电子盘外汇交易: 电子盘外汇交易其实和银行有类似的地方,也是赚取汇率差价,主要不同的地方在于,首先,电子盘外汇交易多了个做空方向,也就是说不管汇率是涨还是跌,只要方向操作对了,都可以盈利;还有就是,电子盘外汇交易是杆杠交易,会把盈利和亏损都相应放大,杆杠一般在100~500倍之间。
3、用好外汇的杠杆:
杠杆在人类历史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新时器的人类用杠杆来撬动石头,埃及人也用杠杆来建造宏伟的金字塔。古希腊数学家阿基米德甚至豪迈放言"给俺一个支点,就能撬起整个地球!"
外汇交易中,杠杆也发挥了强大的力量。只需数百美元,通过"杠杆",您就能调动数万美元的资金。杠杆也有不同的"倍数",象美国,最高杠杆是五十比一,而英国的杠杆则以二百比一和一百比一居多。选择什么样的杠杆,取决于您的交易喜好。
以买1标准手的欧元/美元(EUR/USD=1.000)为例,要想买入欧元,按此时汇率,您并不需卖出100,000美元。您可以使用"杠杆",以一百比一的杠杆为例,您只要卖出1,000美元,就能买入100,000欧元了。如果使用二百比一的杠杆,您只要卖出500美元就行了。这时候,您已经建立起100,000欧元的仓位,欧元/美元每波动一个点,您的账户就发生10美元的盈利或亏损。
这就是杠杆。杠杆越高,您需要投入的"占用保证金"就越少。经纪商在交易平台里,会明确地标示出所需保证金的数量。
需要注意的是,杠杆是双刃之剑,杠杆式外汇交易既能扩大您的盈利,也能扩大您的损失。通过杠杆,您可以买入数量更多的货币,当货币升值时,您是赚得多了。但是如果这些货币贬值了,您买入的数量越多,亏损越大。
外汇买卖协议范本
合同法案例
1、案例分析一:关于要约邀请
出租车在街上揽客是要约邀请吗?
2、案例分析二:要约的修改
法国公司甲给中国公司乙下订单:“供应50台拖拉机,100匹马力,每台价格4000美元,合同订立后3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乙电报回复为:“接受你方条件,在订立合同后即装船。”问题:双方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3、案例分析三:关于要约的撤销
A是一个古董商,A要求B在3个月内完成修复十幅画的工作,价格不超过一个具体的金额。B告知A,为了决定是否承诺该要约,B认为有必要先开始对一幅画进行修复,然后才能在5天内给出一个明确的答复,A同意了,基于对A的要约的信赖,B马上开始了工作。问题:A在这5天内是否能撤销要约?
4、案例分析四:要约得撤销
美国纽约市某公司A于10月22日来电向中国上海市某公司B下订单(发盘)出售一批木材。列明各项交易条件,但未规定有效期限。B公司于当天收到来电,经研究决定,于22日上午11时向上海市的电报局交发对上述发盘表示接受的电报,该电报于22日下午1时送达A公司。此期间,因木板价格上涨,A公司于22日上午9时15分向纽约市电报局交发电报,电文如下:“由于木材价格上涨,我10月20日发盘撤销。”A公司的电报于22日上午11时20分送达B公司。问,A公司是否成功地撤销了其要约,A、B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
5、案例分析五:逾期承诺
要约人A在要约中明确表示,3月31日为承诺其要约的最后期限。受要约人B的承诺于4月3日送达A。要约人A仍然对该合同有兴趣,愿意“接受”B的逾期承诺,并且立即通知了B,A的通知于4月4日送达B。问题:该合同是否成立,合同的成立时间是何时?
7、案例分析:关于损害赔偿
7月2日,A要求旅游代理商B公司为其在伦敦预订20间8月1日的客房,价格为每间55英镑。7月15日,A得知B还没有预订到房间。A一直等到7月25日才委托别人再预订,但只能订到700英镑一间的房间。如果A在7月15日采取行动,可以订到600英镑一间的房间。问:A可以从B公司处得到多少英镑的赔偿。
8、案例分析:关于不可抗力
甲国的制造商A公司与乙国某公益事业公司B签订了由A公司向B公司出售一座核电站的合同,依该合同的规定,A承担依这一时期的固定价格供应10年该核电站所需的铀,B以美元付款且在纽约支付。问:如5年后,乙国政府实行外汇管制,禁止B公司以任何非乙国货币的货币付款,B公司是否可以免除以美元付款的责任,A公司是否有权终止供应铀的合同?
国际货物买卖法案例
1、FOB风险转移
A(卖方)和B(买方)两个公司签订了一份购买成套设备的合同,FOB伦敦(在伦敦船上交货),买方B与C(船方)签订了货运合同。卖方按照买方的指示将设备运到伦敦港,C在使用船上吊杆把成套设备从A的船上往C船上运时,吊杆折断,造成货损,此时货物尚未越过船舷,风险并未转移给买方,卖方须承担损失,由卖方A向负责装卸的船方C提出索赔。
因此,以船舷为界原则,如货物在装船时脱钩入海,则由于货物没有越过船舷其风险由买方承担,但只要货物越过船舷,如货物掉在C的甲板上导致货损,则风险由买方承担。
2、FOB运输途中的风险承担
案例:某公司以FOB条件向境外出售一级大米300吨,装船时经公证人检验,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要求,卖方在货物装船后及时发出装船通知,但由于运输途中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当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只能按三级大米的价格出售,故买方要求买方赔偿大米质量下降造成的'差价损失。
问题:卖方是否对该项损失负责,为什么?
评析: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FOB、CIF或CFR术语中,卖方只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风险,货物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而本案中,货物的风险发生在海上运输途中,因此,属于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故该差价损失应该由买方承担。
3、CFR贸易术语下的卖方装船通知义务
案例:德国某公司与我国某公司签订一份CFR合同,由德国公司向我国公司出口化工原料。合同规定:德国公司在2005年4月交货。德国公司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后,载货船于当天起航驶往目的港青岛。5月10日,德国公司向我公司发出传真,通知货已装船。我公司于当天向保险公司投保。但货到目的港后,经我公司检验发现,货物于5月8日在海上运输途中已经发生损失。
问题:上述期间发生的损失由哪一方承担?
评析:在CFR术语中,卖方负有在货物装船后给与买方货物已装船的充分通知。该义务直接关系到买方能否及时就运输的货物投保海上运输保险。如果卖方怠于通知,使得买方未能及时投保,由此造成的损失应该由卖方承担。本案即属此种情况。德国一方在4月即已经将货物装船,本应该在4月份就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而实际情况是,到5月10日才发出装船通知,造成买方不能对货物在装船后至5月9日期间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投保,即造成买方投保的延误,该风险损失只能由卖方德国公司承担。在CIF、FOB贸易术语中,卖方承担同样的责任。
4、CIF合同货物运输的风险承担案
案例:我国某公司与韩国某公司签定了一份CIF合同,进口电子零部件。合同订立后,韩国公司按时发货。我公司收到货物后,经检验发现,货物外包装破裂,货物严重受损。韩国公司出具离岸证明,证明货物损失发生在运输途中。对于该批货物的运输风险双方均未投保。
问题:上述风险损失由谁承担?
评析:在CIF术语中,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本案中,货物外包装破裂的损失发生在运输途中,该风险属于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因此,应该由买方承担。但是,卖方韩国公司负有按照《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规定,投保货物在海运中的风险的责任,但事实上,卖方违反了该规定,没有投保,使得买方不能取得保险单据,进而不能就上述损失向保险公司索赔,因此,货物外包装破裂风险不由买方承担,应由卖方韩国国内公司承担。
5、卖方的权利担保责任
案例:1990年,我某机械进出口公司向一法国商人出售一批机床。法国又将该机床转售美国及一些欧洲国家。机床进入美国后,美国的进出口商被起诉侵权了美国有效的专利权,法院判令被告赔偿专利人损失,随后美国进口商向法国出口商追索,法国商人又向我方索赔。
问题:我方是否应该承担责任,为什么?
评析:根据《公约》规定,作为卖方的我某机械进出口公司应该向卖方——法国商人承担所出售的货物不会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义务,但这种担保应该以买方告知卖方所要销往的国家为限,否则,卖方只保证不会侵犯买方所在国家的知识产权人的权利。
6、暂时中止履行合同
案例:加拿大公司与泰国公司订立了一份出口精密仪器的合同。合同规定:泰国公司应在仪器制造过程中按进度预付货款。合同订立后合同订立后,泰国公司获悉加拿大公司供应的仪器质量不稳定,于是立即通知加拿大公司:据悉你公司供货质量不稳定,故我方暂时中止履行合同。加拿大公司受到通知后,立即向泰国公司提供书面保证:如不能履行义务,将由银行偿付泰国公司支付的款项。但泰国公司受到此通知后,仍然坚持暂时中止履行合同。
问题:泰国公司的做法是否妥当?
评析:宣告中止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必须立即通知另一当事人,如果另一当事人对履行义务提供了充分的保证,则必须继续履行义务。因为中止合同之时暂时停止了履行合同,而不是使合同告中。因此,只要另一方当事人提供了充分的履约担保(如银行保函),宣告中止履行合同的一方仍须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因此,泰国公司只能继续履行合同,不能暂时终止履行合同。
7、分批交货下的解除合同
案例:意大利某公司与我国公司签订了出口加工生产大理石的成套机械设备合同,合同规定分四批交货。在交付的前两批货物中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在第三批货物交付时,买方发现货物品质仍然不符合合同要求,故推定第四批货物的质量也难以保证,所以向卖方意大利公司提出解除全部合同。
问题:我国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
评析:我国公司所购的货物是加工生产大理石的成套机械设备,任何一批货物存在质量问题,都会导致该套设备的无法使用,也就是说,各批货物是相互依存的,因此,意大利公司的行为已构成根本违反合同,买方可以宣告撤销整个合同。除非前三批货物是该套设备的零配件,第四批货物是该套设备的关键设备且第四批货物的质量不存在问题,我国公司才无权解除合同。
8、货物的风险转移
案例:香港某公司与我国某公司与1997年10月2日签订进口服装合同。11月2日货物出运,11月4日香港公司与瑞士公司签订合同,将该批货物专卖,此时货物仍在运输途中。
问题:货物风险何时由香港公司转移到瑞士公司?
评析:对于在运输途中销售的货物,从订立合同时起,风险就转移到买方承担。但是,如果情况表明由此需要,从货物交付给签发载有运输合同单据的承运人起时,风险就由买方承担。尽管如此,如果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货物已经遗失或损坏,而他不将这一事实告知买方,则这种遗失或损坏应由卖方负责。此案中,货物装运后,香港公司于11月4日和瑞士公司签订合同,将货物转卖,因此,货物风险从该日转移给瑞士公司承担。
9、是否构成根本违反合同
案情:1985年2月8日,某港某电业有限公司A与珠海拱北某公司B签订购销合同。合同规定:拱北公司向香港公司订购日产佳能复印机200台,价格为CIF九州港1499美元一台,交货期限为4月15日,付款方式为信用证付款。在合同履行时,4月13日B公司收到装船电报通知,电报称所有货物与4月12日往珠海九洲港并注明合同号及信用证号。4月19日B公司收到九州港码头提货通知,码头方面向公司出示随船提单一份。提单上的装船日期为4月13日,到货是4月16日,B公司认为香港公司A未按合同交货期限规定的4月15日交货,电报所称4月12日装船不真实,因而没有马上提货。5月2日,B公司接到中国银行珠海分行承付通知,B公司提出拒付,理由是香港公司延期交货,并于当天电告香港公司,宣告解除合同。香港公司不同意解除合同并提出异议,从而产生纠纷。
问题:什么叫根本违反合同,什么情况下可以采用解除合同的救济。
评析:本案中B公司认为A公司延期交货一天即构成根本违反合同,因此希望采取解除车同的救济。根据公约第25条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失,以致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属于根本违反合同。本案B公司是延迟了一天,此种延迟当然也属于违约行为,给B公司造成损害,但没有达到致使实际上剥夺了买方依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严重程度,对于季节性的敏感货物,迟到一天可能会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而对于复印机这种报告设备,迟到一天引起的损失一般不会严重影响守约方订立合同时期望的经济利益。因此,本案A公司的违约行为并没有达到根本违反合同的程度,因此,买方采取的救济方式不是解除合同,而应是损害赔偿。
10、买方解除合同
1993年1月,中国A公司与日本B公司先后签订合同,由B公司按CIF交货条件将合同项下的8万只用于显像管生产的电子枪按时交予中国A公司。货到后,A公司在实验性使用中发现,电子枪存在质量问题。后经双方协商,同意由中国商检机构进行品质检验,经检站证明,电子枪的质量确实存在较大质量缺陷。A 公司随即与B公司交涉并达成索赔协议。协议规定:(1)A公司对已收货物中已使用的部分电子枪暂不退还B公司;(2)B公司应该在三个月内将符合质量要求的7.5万只电子枪发运到A公司;(3)更换的货物运到后,买方将抽样检测,不合率大于20%,则整批退货。结果,B公司交来的货物仍然不符合质量要求。双方在此协商,A公司提出,B公司可将应该提供的电子枪品牌更换为“日天”或“星星”牌。B公司表示同意按照A公司的要求提供货物,并将此作为索赔协议的一部分。后由于新供货方的原因,B公司仍然未能履行义务。1994年5月,A公司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1)B公司退还7.5万只电子枪的价款及利息;(2)已经使用的5000只电子枪造成的经济损失由B公司承担;(3)有关检验的相关费用由B公司承担;(4)保管费、货物差价等经济损失由B公司承担。
问题:B公司是否构成根本违反合同,A公司有何种权利?
评析:我们讲到买方对货物有品质担保义务,而本案中的B公司提供的电子枪的质量存在较大的质量缺陷,使得另一方当事人蒙受了损害,属于根本违反合同。虽然B公司做出补救,但是补救仍给A公司造成不合理的不便或延迟。因此,A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而且由卖方来承担做出补救的费用。
11、买方要求损害赔偿
1995年3月5日,北京某工业供销公司(买方)与荷兰碧海有限公司(卖方)签订了一份进口机床的合同。合同规定:由卖方在1995年12月7日前交付买方机床100台,总价值5万美元,货到3日内全部付清。7月7日,卖方来函:因机床价格上涨,全年供不应求,
除非买方同意支付6万美元,否则卖方将不交货。对此,卖方表示按合同规定价格成交。买方曾经于7月7日询问另一家公司寻找替代物,但新供应商可以在12月7日前交付100台机床并要求支付价款5.6万美元。买方当即未立即补进。到12月7日,买方以当时的6.1万美元的价格向另一供应商补进100台机床。对于差价损失,买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方赔偿其损失。
问题:补进属于哪种救济方式? 买方要求是否合理?
评析:根据公约第77条的规定,“声称另一方违法合同的一方,必须按情况采取合理措施,减轻由于另一方违反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如果他不采取措施,违反合同的一方可以要求从损害赔偿中扣除原应可以减轻的损失数额。本案中,买卖双方未对涨价问题达成协议,导致卖方不交货,实际上已构成卖方的违约,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应该宣布撤销合同,并从其他供应商那里进货,以减轻损失。但是买方虽然在7月7日询问过另一家,但实际上12月7日才补进,因此,买方所要求的差价损失不能予以赔偿,而只能得到合同规定的价格(即5万美元)和宣布合同无效时的时价(即7月7日前后的市场价)之间的差额。
补进属于一种损害赔偿的救济方法。补进制度是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补救办法,并不妨碍其同时提出损害赔偿。
1、 甲方是否可以以乙方重大违约为由,提前解除合同。
事实及证据:
乙方在履约过程中从未及时向甲方寄送结算书,是甲方无法知道自己的账目情况。乙方最近在媒体公开发布对甲方的攻击性言论,泄露甲方的隐私。
相关法律:
《合同法》: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6、甲乙两公司签订钢材购买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供钢材,总价款500万元。甲公司预支价款200万元。在甲公司即将支付预付款前,得知乙公司因经营不善,无法交付钢材,并有确切证据证明。于是,甲公司拒绝支付预付款,除非乙公司能提供一定的担保,乙公司拒绝提供担保。为此,双方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
试分析:(1)甲公司拒绝支付余款是否合法? (2)甲公司的行为若合法,法律依据是什么?(3)甲公司行使的是什么权利?若行使该权利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答题要点:(1)甲公司拒绝支付余款是合法的。(2)《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本案中甲公司作为先为给付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于缔约后财产状况明显恶化,且未提供适当担保,可能危及其债权实现时,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保护权益不受损害。因此在发生纠纷时,法院应支持甲公司的主张。(3)甲公司行使的是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①须是同一双务合同所产生的两项债务,并且相互为对价给付。②互为对价给付的双务合同规定有先后
怎么做好外汇交易?
你好要想做好外汇交易,首先要学好基础知识,选择正规的平台。在初期的时候要多用模拟软件进行交易操作,熟悉操作流程。外汇常用的几种交易策略
第一种策略就是同类货币对的套利策略。
同类货币对是什么意思呢?举个例子,叫交叉货币对套利策略,这个策略预期的年化收益大概在20%左右,不高,但风险相对来说也不大,交易的条件有这么几个:
1. 是资金量需求大概在5000美金以上
2. 开仓的手数比较轻,0.1、0.2,这种已经很高了。
3. 是周期比较长,激进的投资者可能并不适合这种交易策略。
1. 是资金量无要求;
2. 开仓的手数无要求;
3. 周期较长。
这个策略描述,同时开仓澳(元)/日(元)做多,加(元)/日(元)做空。因为我们知道澳元和加元它是一个同类的货币,都属于商品类货币,所以一个做多一个做空,然后做中间的利差价差。其实这种策略相当于什么?做多澳元对加元,采取的策略类似于“马丁策略”,是这么一个同类货币的套利策略。
我们看具体怎么操作,比如说以账户6000美金为例,仓数开仓的手数比较轻。首次开仓,比如说澳/日0.04手,或者举个例子,你可以下0.03、0.05都可以。同时做多澳/日,做空加/日,手数是一样的,都是0.04手开仓,一个做多一个做空。后面会经历这么几个状况:
第一种状况,首次开仓之后,如果总盈利能达到5到10美金这个区间,你就可以平掉所有的单子了,平掉以后第二日或者当日再重新开仓,也同样是0.04手,这是第一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开仓之后就盈利了。
第二种情况,如果首次开仓之后,你的持仓一直亏损,以澳/日为基础,比如说澳/日下跌了80个点,那就开始加仓,最多加0.05手。同样是做多澳/日,然后做空加/日。这个时候如果说澳/日继续下跌,又下跌了80个点(以80个点为区间、为基础),如果说只下了10个点、20个点就不要再加仓了。如果说继续下跌了80个点,就再次加仓;
第三次加仓比前面的手数多一点,大家看有没有像我刚才讲的“鞅策略”,那个是翻倍的,咱们不翻倍加仓,逐渐地增加手数,0.06手继续加仓澳/日多单,然后同时做空0.06手的加/日空单。如果第三次加仓之后,然后澳/日继续下跌,就是方向反了,对吧?继续下跌80个点。那么在选择第四次加仓,然后这时候仓位在继续的放大,略微放大0.08手,同样是做多澳/日,然后做空加/日,也是0.08手,如果第四次加仓之后,方向还是错误的,澳日继续下跌,又下跌了80个点,这个时候选择第五次加仓,这个时候仓位再放大一点,比如说0.09手,继续做多澳/日,然后继续做空加/日,同样是0.09手。
第五次加仓之后,如果澳/日继续下跌80个点,然后再选择继续加仓,第六次加仓。这个时候手数再加大一点,0.1手,继续做多澳/日和继续空加/日,如果第六次加仓之后,又反了澳日还是继续下跌,又下跌到80个点,那么你选择第七次加仓,次手数继续放大,0.12手,做多澳/日,然后做空加/日,也同样是0.12手,这是七次加仓了,那么我们注意最多加七次。
如果说其中任何一次加仓之后,出现盈利了。如果出现盈利,总体的仓位出现盈利,就可以平仓,或者继续等待,但是盈利的幅度可以继续,根据自己当时的判断,对行情的判断,如果反转行情继续的话,那你就继续持有。如果说不是特别有把握,那你就只要出现盈利,就平仓就行了,这个方法有可能出现一个结果是什么?持仓的周期会比较长。最长的一次,我被套了几个月,这个需要投资者有一个耐心的等待,如果说你按照这种方法很快实现盈利了,你就尽快平仓,然后再重新开始这么一个轮回。
这个没有一个固定的套路,需要投资者灵活去把握。这种策略的好处在哪呢?就是风险可控,因为仓位比较轻,而且同时又是同类货币,所以它亏损的这个幅度不会特别大,爆仓的风险比较低,是很低,不是百分之百不会爆仓,如果说出现那种大单边,也有可能会出现爆仓的风险。当你澳/日在下跌的时候,同样加/日正常情况下也会跟着下跌,所以中间亏损的幅度会比较小。这是第一种策略,就是同类货币的套利交易策略。
第二种策略叫美油和布油的反向交易策略。
美油就是指的美国原油WTI,布油就是英油——布伦特原油。反向交易策略,我们现在的预期收益状况不确定,这个取决于你的仓位,下多重的仓,还有行情的变化。
策略描述:就是当美国的WTI原油和布伦特原油,这两个原油的价差达到10到12美金区间的时候,大家就可以开仓了。手数是一样的,反方向做。
怎么做?就是做空布油同时做多美油,手数是一样的,方向相反。
比如说这两个原油油价价差达到了10美金以上的时候,你就可以做空布油,比如说我做了1手空布油,同时做多1手美国原油WTI,因为原油的价格它的变动的方向是一致的,当它的价差拉大以后,他肯定会有一个回归的过程。这个时候你做的布油空单也会挣钱,做多的原油WTI美油,做多美油也会挣钱,所以说这个成功概率比较高。
它的不利的一点是什么呢?你等他们俩价差达到10到12美金的时候,等待的时间比较长。他俩不是经常出现,这种价差能达到这么大幅度,所以等待开仓的时间周期会比较长,也需要投资者耐心地等待。好的一面就是一旦出现机会,成功的概率是非常高的。这个手数也可以做得稍微重一些。
这是第二种策略,美油和布油的反向交易策略。给大家简单的介绍了这种我自己有时候常用的几个小的交易策略,贴近实战的。但是这里我想再强调一遍,就是这几种策略仅供大家参考,都是有概率的,不是百分之百一定成功的,还需要大家谨慎地多观察一下,谨慎地去参考执行!
第三种策略就是爆仓止损法,这个就是风险性比较大了,供大家参考。
它的预期收益比较高,可能能翻倍甚至几倍。但是同时大家一定要注意,风险也非常大。交易条件是什么呢?适合小资金去玩,大资金我不建议去做这种风险比较高的交易策略,仓位接近于满仓。适合什么时候去做这种策略呢?就重大事件出现前,重大的事件或者重大的数据出现之前。
策略描述,它有个前提条件,就是假设平台规定保证金达到100%时或者低于100%时,平台自动给你平仓,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爆仓。这是一个前提条件,在重大的事件或者重大数据公布之前,以接近满仓的状态开仓,比如说我用90%的仓位,建立90%仓位来建仓、来开仓,但是要注意一定是单一持仓,什么意思?就是你一下子拿出90%资金来建一个仓位,建立一单,而不是分批建仓,下了一手再下一手,就是一次建仓,不是分单建仓。如果说这个行情、这个事件出来之后,与你此前的判断相反了,你肯定就爆仓了,对吧?假如说你是用90%的资金建仓的,那你亏多少?最多亏的亏10%,平台就自动给你平仓,也就是说最多你就亏10%。但是如果说你判断对了,方向一旦正确,你想想你的仓位这么重,90%的仓位,很快就能翻个1倍、2倍,甚至有可能会更多。
但爆仓止损法这种交易策略,我不建议咱们初入行的交易者去做,因为它风险比较大,因为对行情的判断准确率没那么高,你一次亏10%,你亏个几次就没了,所以说适合什么?对行情判断准确率比较高的投资者,资深的投资者,以博取暴利为前提条件。当然,我自己也试验过,包括身边的朋友也有人这样做过,很快,确实一旦对了,然后很快就翻仓,暴利,当然也有亏损的时候。但总体来讲还算是一个不错的交易策略。还是那句话,仅供大家参考,可以拿模拟盘试试,等你熟练了,然后再去做这种交易策略。
这是第三种,爆仓止损法。给大家简单的介绍了这种我自己有时候常用的几个小的交易策略,贴近实战的。但是这里我想再强调一遍,就是这几种策略仅供大家参考,都是有概率的,不是百分之百一定成功的,还需要大家谨慎地多观察一下,谨慎地去参考执行!
第四种策略,就是双向挂单法。
很多资深的投资者应该都用过,咱们来简单介绍一下,预期收益比较高,同时风险也相对可控,你的损失可以控制。交易条件是什么?资金没有什么限制,大小都可以;仓位,一般都是喜欢比较重仓,仓位较重。同样是利用这种交易策略的环境是什么?也是重大事件,或者重大数据出现之前或者公布之前。
策略描述。在重大的数据或者重大事件公布之前,以较重的仓位来双向挂stop单。我们知道mt4上面有stop有limit的单,是什么意思?是一个正向逻辑挂单的方式。比如说现在黄金价格是1300美金,我判断它的预期可能会跌到1290美金,到这个时候可能会反弹向上。我们就在1290在低位挂一个买单,这些limit这是正常逻辑挂单。stop单是什么意思呢?比如说美联储要公布利率决议,那么这个时候可能黄金价格可能瞬间突破,比如说现在是1300美金/盎司,有可能瞬间突破1310,打到1350,这个时候我怎么挂单呢?我赌它向上,我就在1305挂一个买单。叫by stop。那就是直接穿上去了,在1305成交,这叫不是一个正常逻辑的挂牌模式,这就是所谓的stop。同样卖单也这样。如果说这个决议不好,黄金下跌,直接从1300蹦到1280,我可能挂个1295的卖单,直接就1295成交直接跌下来,这就是stop单。
双向挂单的时候要设置比较小的止损,比方说10个点、20个点的止损。为什么这么设止损,是防止数据公布之前,主力资金来回扫你的止损。如果你止损设得比较大的话,这来回扫损失会比较大。
如果事件公布之后,这个行情是单向发展,比如说要么涨就一直涨,要么跌一直跌,一旦出现这种单边行情的时候,那就会有比较高的盈利。如果说这个事件公布了以后,是出现了一个震荡的走势,没有一个单边行情,来回地震,这样的话,就算是把你双边都扫了,损失也不大,这个可控。
这种策略方法比较适合什么?美/日。当然最近这几年美日也不是特别明显,我记得大概在5、6年之前的时候,做美/日双向挂stop单,成功概率特别高,特别是非农数据的时候,非农数据公布出来以后,只要实际的数据和预期的数据差距比较大,美日一般是单边走势,而其他的货币像欧美或者是黄金,基本上都是双向,先来回的震一下,然后再选择方向,但是美/日基本上是只要一公布以后就单边。我曾经自己亲自试验过这种交易策略,成功的概率非常高。那个时候我基本上是来回双边挂stop单,然后重仓,基本上都是半仓来挂单,至少一波行情下来,基本上能达到个40%、50%的收益,还是不错的。
但是最近这几年美/日这种单边的走势,在非农数据公布之后,单边走势不太明显。原因在哪?非农数据公布之后的行情变化不大,或者是幅度不大也有关系。我记得以前的课也讲过非农数据的问题,因为5、6年之前,特别是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市场特别关注非农数据的公布,市场往往跟着非农数据走势,幅度也比较大,是因为当时那几年特殊的历史时期,因为市场比较关注美国的经济恢复状况,所以对非农关注的比较多。
最近这几年因为经济形势比较稳定,像美国的经济数据,所以大家对非农数据影响看清了。所以非农数据公布之后,行情变化不是特别剧烈,所以这个策略对美/日也不是特别适合。大家可以观察一下,看看是不是非农对美/日的影响,正不正常?这是美/日。
我再给大家推荐一个就是加/日或者是美/加货币,往往在加拿大利率决议公布之后,会出现单边行情,而且动不动就小100点,甚至100点还要多,可以观察一下以后是不是适合这种做法,这是stop带。但是stop双向挂单的方法,现在遇到了一些障碍。因为这个策略被很多平台熟知,所以很多交易平台限制了stop双向挂单的做法,只允许你挂单边,不允许你挂双边。有的平台是可以允许你挂双边,但是只有在数据公布前5分钟甚至10分钟之前挂,临近这个数据公布的时候就不让你挂了,这样的话你往往容易出现来回扫止损的这种状况。
所以这个大家需要谨慎,这是第四种策略,双向挂单法。
给大家简单的介绍了这种我自己有时候常用的几个小的交易策略,贴近实战的。但是这里我想再强调一遍,就是这几种策略仅供大家参考,都是有概率的,不是百分之百一定成功的,还需要大家谨慎地多观察一下,谨慎地去参考执行!
外汇如何进行套利交易????
国际外汇市场近十年来交易量快速地递增,每天的成交量高达6万亿美元,其中不可忽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于套利交易。套利交易运用了大量的交易模型,透过算法交易来创造套利空间,也使得一般投资人进行外汇操作的难度大增,但若能了解套利交易的一些基础思维,那么对于外汇投资,也将会有很大的帮助。
杠杆式外汇中如何运用套利交易?汇查查告诉你:
套利交易策略在杠杆交易中非常有效,一般而言,在1:100的杠杆下(大多数ECN外汇经纪商都提供这一杠杆),套利交易策略将在一年内从2%的利差中赚取200%的收入。
但不得忽视的是,套利交易策略仍然存在很多缺点。这种策略主要适用于市场稳定,且不存在利率大幅变动的前提条件。事实是,如果高收益货币价格下跌,掉期的外汇损失将超过利润。此外,即使总体经济情绪是积极的,也不能保证发行货币的国家的形势将有利于增长。此外,套利交易处分略并不适用于剥头皮交易者以及日内交易者,其最适合的是波段交易者。
最值得注意的是,“将人民币兑换成美元,然后再换成日元”这一种模式,鉴于交易成本,价差变动过快,对于零售投交易者而言,很难做到。但你也不要气馁,你可以通过另一种方式进行盈利——仓息套利。在这种情况下,你只需要找到合适外汇交易商即可。
所谓“仓息”就是买卖货币在持有过结算时间,产生的隔夜利息,以普通交易员通常用来仓息套利的外汇货币对AUDUSD(澳元/美元)为例,在某交易商平台,买入1手AUDUSD的隔夜仓息为+6.4美元,就是交易商付给你6.4美元;卖出1手AUDUSD的隔夜仓息是-8.8美元,也就是你付给交易商8.8美元。外汇交易1手的标准合约就是10万基础货币,例如AUDUSD,1手就是10万澳元的合约,没错现在前面的货币,这里是AUD澳元是基础货币。
如果你要套仓息,你要找到符合以下几个条件的交易商:
1. 点差尽量低:所谓“点差”就是“买入价格与卖出价格的差值”,这是你的交易成本。下图AUDUSD种,AUDUSD买价0.93933-卖价0.93918=0.00015,这是采用五位报价,即小数点后五位的交易商,我们称其点差是15个点。也有四位报价的交易商,那么可以说它点差是1.5个点。
AUDUSD的点差15已经算是很低的了,通常AUDUSD的点差会到20个点左右。还有一个要注意的,点差通常分为固定点差和浮动点差,固定点差就是点差值固定不变,浮动点差就是点差值在一个区域内变动,建议选择固定点差的交易商账户。
2. 杠杆尽量高:所谓杠杆就是资金的放大倍数。交易商会提供100到1000倍不等的杠杆。1手AUDUSD合约,如果不使用杠杆,你需要100,000澳元(通常折合成美元显示),如果使用100倍杠杆,就只需要1,000澳元做保证金;如果使用300倍杠杆,就只需要333澳元做保证金。
注意:只要不滥用杠杆,用大比例杠杆能建仓多少建仓多少,那么杠杆大小和风险无太大关系。
3. 强制平仓率尽量低:所谓强制平仓率即一个保证金率低于最低值,低于这个值,持仓合约就和因为保证金不足而不交易商强行平仓。常见的强制平仓率有100%、20%这两档,当然也有80%、30%、0%等等,依交易商而定。
4. 资金调动方便:这个不仅影响利润率,也影响资金安全。
5. 平台出入金汇差低:这个影响的也是利润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