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奉化区 10 月起实施购房补贴政策,买商品住房最高获得 4 万元补贴,这会给购房者带来哪些利好?
奉化购房补贴政策
宁波市奉化区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人才政策体系、集聚更多优质人才,切实解决人才住房保障问题,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我区创业创新,更好地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建设,加快推进人才强区、创新强区建设步伐,根据《中共宁波市奉化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的通知》(奉人才〔2021〕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和条件
(一) 申请对象
1.在我区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的非事业身份人员;
2.来我区自主创业的人员;
3.在我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中一线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4.经领导小组认定,在经费自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研发、设计、规划、勘测、检测(检验)等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在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农业、林业、牧业、渔业技术研究的高层次人才。
(二) 申请人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初级职称【列入紧缺职业(工种)高级工或取得高级工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及以上相关证书。其中,事业单位人员须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及以上相关证书,且要求专业(工种)与岗位对口,并在一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2.年龄50周岁以下,其中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以及经宁波认定的高级及以上人才,年龄可放宽到55周岁;
3.具有本区常住户口,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及以上人员可不受户籍限制;
4.在我区首次购买宁波市内家庭唯一住房;
5.与聘用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且人事档案关系在本区。其中外籍人才无需提供人事档案关系,但须提供在宁波辖区内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
6.申请人应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近5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事业人员近5年内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上述情况均采取承诺制,并对所承诺情况负责;
7.申请人在本区未享受过人才公寓申购优惠、购房补贴和房改政策(含实物分房、政府保障性住房、集资建房等)。
对引进列入顶尖人才、国家级或省级重点人才工程人才、宁波“甬江引才工程”“3315系列计划”团队带头人或个人、“凤麓英才”计划团队带头人或个人,市区两级“一事一议”引进的重大科技人才项目、宁波市级亿元以上重点资助的产业技术研究院核心成员等特殊人才的安置,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具体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补贴标准
人才购房补贴按照学历(学位)或职称(含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情况给予相应货币补贴:
1.大专学历或初级职称【列入紧缺职业(工种)高级工或取得高级工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人才,给予不超过购房总价最高8万元购房补贴;
2.大学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技师)人才,给予不超过购房总价最高16万元购房补贴;
3.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人才,给予不超过购房总价最高20万元购房补贴;
4.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职称人才,给予不超过购房总价最高40万元购房补贴;
5.通过奉化申报入选或全职新引进的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工程人才,分别给予不超过购房总价最高100万元、80万元购房补贴;
6.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且同时申请人才购房补贴的,可按各自标准叠加享受,补贴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
7.特殊人才安置时,其补贴额度可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8.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可上浮50%。
三、申请流程和相关要求
申请人应与区人力社保局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自主申请。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人才,由本人登录奉化惠企、人才政策兑现“一键通”平台(https://hqpt.fh.gov.cn/app)进行申报,并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下列相对应材料:
1.居民身份证(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外来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
2.婚姻状况证明;
3.工资发放清单、个税缴纳清单、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如有需提供);
4.税收缴款书、不动产权证(购买期房的提供购房合同);
5.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期限的劳动聘用合同;
6.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海外学位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如果职称是在外省含中央在浙单位评审通过的,原职称证书须换发为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紧缺职业(工种)高级工应当在当期我区公布的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目录内工种取得省外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需经测评合格);
7.承诺书(非事业身份人员近5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事业单位人员近5年内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8.通过奉化申报入选或全职新引进的国家、省级重点人才工程人才还需提供相关证明。
(二)资格审核。区人力社保局牵头区民政局、区住建局(房管中心)、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和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核。具体实行常态化申请受理,即报即审。
(三)产权(备案)登记。人才购房补贴审核通过后,购买商品住宅现房的,由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进行备案登记,在不动产权属证书上加注“奉化区人才住房,五年内不得转让”字样。若申请人因购买商品住宅期房等原因暂无法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由区住建局(房管中心)进行人才住房备案登记,并由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在后续不动产权属证书上加注“奉化区人才住房,五年内不得转让”字样。
(四)补贴发放。区人力社保局向申请人发放人才购房补贴,一般每月集中发放一次。
(五)上市交易。购买商品住宅现房(商品住宅期房)的,申请人与区人力社保局签订服务期协议之日起,在奉化区服务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5年服务期满后,可由人才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凭区人力社保局出具的《人才服务期满证明》(附社保、工资、个税等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向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申请变更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属证书。5年服务期未满前,人才不得以买卖、赠予、抵押(购房按揭除外)等方式处置该住房。
四、违规或违约情形处理规定
人才购房补贴管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申请人应如实申报,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冒名顶替。凡出现以下违约或违规情形的,将作相应处理:
1.5年服务期未满,申请人离开我区工作单位的,应主动向区人力社保局报告。已享受购房补助人员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转让该住房,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提前转让。非特殊原因,未满5年服务期离开我区工作单位的,在房产交易时,由区人力社保局联合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及用人单位督促当事人按服务年限比例退回相应购房补贴,申请人未退还相应补贴的,房产不得上市交易。人才应退还金额=已发放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总额/60月×实际服务月数),隐瞒不报被查实的按约定利率加收利息,且取消该人才申请购房补贴资格。
2.对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人才购房补贴的,一经查实,由区人力社保局联合相关部门及用人单位追索收回补贴款项。
3.对在人才购房补贴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审核不严的企业,取消该单位3年内申请人才住房补贴的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各级审核、审批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事项
1.《宁波市奉化区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明确的住房保障方式部分不可重复享受。其中人才公寓申购和人才购房补贴不可重复享受;人才租赁房申租和人才租房补贴不可重复享受。
2.企业是指在我区注册登记和纳税的实质性正常运营企业(包括但不仅限于有员工、有场地、有资金流水等),包括个体工商户、区属国有企业、本地法人金融机构,不含其他国有企业、金融分支机构以及邮政、电信等垂直管理企业人员;所指事业单位,不含宁波及以上相关垂直管理事业单位。
3.经宁波认定的高级及以上人才,参照博士标准享受和管理(国家级或省级重点人才工程人才除外)。人才分类认定参照《宁波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执行。
4.从直系亲属处通过购买、赠予等方式取得的房产,不再享受人才购房补贴。有购买商品住宅期房合同变更或退房的,不再享受人才购房补贴。
5.紧缺职业(工种)高级工应在当期我区公布的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目录内工种;取得省外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需经测评合格后,方可享受本办法相关政策。职称证书为外省(含中央在浙单位)评审通过的,原职称证书须换发为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6.不符合《宁波市奉化区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规定但符合宁波市相关住房保障政策的人才,按宁波市相关住房保障政策执行。
7.《宁波市奉化区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政策施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变化,也作相应调整。
8.《宁波市奉化区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自2021年9月18日起实施。在2019年3月10日之后、2021年9月18日前购买住房的(购买商品住宅现房的,购房时间以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为准;购买商品住宅期房的,购房时间以合同首次备案时间为准),按照《奉化区委办公室 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的通知》(奉党办〔2019〕114号)执行。
六、申报时间和方式
1.申报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进行常态化申报受理。
2.申报方式:由本人登录奉化惠企、人才政策兑现“一键通”平台(https://hqpt.fh.gov.cn/app),查看申报指南并按要求进行申报。
七、其他
1.咨询电话(工作日开放):0574—88506030、88522209。
2.本公告由宁波市奉化区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宁波市奉化区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
奉化人才购房补贴政策+人才落户奖励政策(最新)
奉化人才购房补贴政策+人才落户奖励政策
10月11日,宁波市奉化区人社局发布《宁波市奉化区人才落户奖励申请公告》及《宁波市奉化区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公告》,启动奉化区人才落户奖励和人才购房补贴两项申请。
注意:落户奖励政策可以叠加购房补贴政策,夫妻双方符合标准的也可按各自标准叠加享受。
补贴标准
1.大专学历或初级职称【列入紧缺工种高级工或取得高级工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人才,给予不超过购房总价最高8万元购房补贴以及2万元落户奖励;
2.大学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人才,给予不超过购房总价最高16万元购房补贴以及12万元落户奖励。
3.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人才,给予不超过购房总价最高20万元购房补贴以及15万元的落户奖励。
4.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人才,给予不超过购房总价最高40万元购房补贴以及20万元的落户奖励。
5.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且同时申请人才购房补贴和落户奖励的,可按各自标准叠加享受,其中购房补贴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
6、特殊人才安置时,其人才购房补贴额度控制标准可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7、博士研究生学位人员或正高职称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可上浮50%。
8、通过奉化申报入选或全职新引进的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工程人才,分别给予不超过购房总价最高100万元、80万元购房补贴,同时符合人才落实奖励条件的,按相应层次叠加补贴。
具体申报攻略、政策公告点击查看:
【购房补贴】
1、
2、
【落户奖励】
1、
2、
宁波人才购房补贴政策是什么?补贴标准多少?
为了引入更多人才,宁波推出了人才购房补贴政策,而不同类型的人才都会有不同的补贴标准,那么具体是政策是什么呢?顶尖人才购房补贴
根据《宁波市人才安居实施办法》,我市2018年10月11日(以在甬第一次缴纳社保时间为准)后新引进的人才,符合宁波市人才目录(2018版)的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级人才自引进之日起三年内在宁波大市范围内第一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可享受实际购房总额(以契税发票不含税的计税金额为准)的20%,最高60万元、40万元、25万元、20万元的购房补贴。
几个关键词:三年内、第一次购买、唯一住房、20%
基础人才购房补贴
购房日期自2018年8月12日起(期房以合同第一次备案时间为准,二手房以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为准),毕业十年内、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在海外取得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包括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且申报时在甬就业创业的基础人才,在宁波大市范围内第一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按规定享受购房总额(以契税发票不含税的计税金额为准)2%的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8万元。
几个关键词:毕业十年内、缴纳社保、第一次购买、唯一住房、2%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领取基础人才购房补贴后,限售五年。
奉化区人才购房补贴
申请人资格:
1.
在我区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的非事业身份人员(不含国有企业、金融以及邮政、电信等垂直管理企业人员)、来我区自主创业的人员和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中一线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另外,在经费来源为自收自支的公益二类、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研发、设计、规划、勘测、检测(检验)等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在农林渔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农业、林业、渔业技术研究的高层次人才,经领导小组认定,也可列入申购范围。上述申请人需已全职在奉化区工作(在奉化区缴纳养老保险、个人所得税,人事档案关系在奉化区的人才)。
2.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含技师,下同)及以上职称人员。其中,事业单位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含高级技师,下同)及以上职称,且要求专业与岗位对口,并在一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3. 年龄50周岁以下,其中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5周岁。
4. 具有本区常住户口,并与聘用单位续签5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可不受户籍限制。
5.
申请人(包括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奉化区购买家庭唯一商品住宅前,在宁波市内无商品住宅或现有商品住宅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含36平方米),且在本区未享受过房改政策(含实物分房、政府保障性住房、集资建房等)。
6. 申请人近5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事业人员近5年内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对引进列入顶尖人才、国家或省重点人才计划专家、宁波“3315系列计划”团队带头人或个人、“凤麓英才”计划团队带头人或个人,市区两级“一事一议”引进的重大科技人才项目、宁波市级亿元以上重点资助的产业技术研究院核心成员等特殊人才的安置,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具体条件可适当放宽。
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人才于2019年3月10日之后在奉化区内购买家庭唯一商品住宅时,按照学历或职称等情况给予相应货币补贴:
(一)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人才,给予购房款(根据纳税房款计算)总额15%,最高10万元购房补贴。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职称人才,给予购房款(根据纳税房款计算)总额35%,最高25万元购房补贴。
(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职称人才,给予购房款(根据纳税房款计算)总额55%,最高50万元购房补贴。
(四)夫妻双方均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限补一套,其补贴额度按夫妻双方中较高一档享受。
(五)特殊人才安置时,其补贴额度控制标准可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博士研究生人员或正高职称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可上浮50%。
最高100万!宁波奉化将发人才购房补贴
(作者:马一凡)10月11日,宁波市奉化区人力社保局发布《宁波市奉化区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公告》,其中称为切实解决人才住房保障问题,研究决定启动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工作,符合条件的大专学历或初级职称人才,可获最高8万元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本科、硕士、博士可获购房补贴分别为16万元、20万元、40万元;而通过奉化申报入选或全职新引进的国家级人才,最高可获100万元补贴。 这是继长春、哈尔滨之后,又一个出台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的区域。 宁波奉化区此次新政中的申请对象范围宽泛,主要为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的非事业身份人员,自主创业的人员以及在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中一线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此外,还有在经费自理的公益二奉化区人才购房补贴怎么申报奉化区购房补贴政策
奉化区人才购房补贴怎么申报?附申请方式+入口+流程
申报方式
由本人登录奉化惠企、人才政策兑现“一键通”平台,查看申报指南并按要求进行申报。
申请入口:奉化惠企、人才政策兑现“一键通”平台
申请流程
申请人应与区人力社保局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自主申请。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人才,由本人登录奉化惠企、人才政策兑现“一键通”平台进行申报。
资格审核。区人力社保局牵头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等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和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核。具体实行常态化申请受理,即报即审。
产权登记。人才购房补贴审核通过后,购买商品住宅现房的,由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进行备案登记,在不动产权属证书上加注“奉化区人才住房,五年内不得转让”字样。若申请人因购买商品住宅期房等原因暂无法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由区住建局进行人才住房备案登记,并由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在后续不动产权属证书上加注“奉化区人才住房,五年内不得转让”字样。
补贴发放。区人力社保局向申请人发放人才购房补贴,一般每月集中发放一次。
上市交易。购买商品住宅现房的,申请人与区人力社保局签订服务期协议之日起,在奉化区服务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5年服务期满后,可由人才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凭区人力社保局出具的《人才服务期满证明》,方可向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申请变更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属证书。5年服务期未满前,人才不得以买卖、赠予、抵押等方式处置该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