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 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 》,如何看待此政策?
市监局发布通知协和等知名医院字号不得擅自使用,你如何看待此项规定?
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全系统电视电话会议并印发通知,要求全系统主动作为、落实责任,开展坚决清理整治知名医院被冒牌问题行动,逐一核查在名称中使用“协和”、“华山”、“同济”、“华西”、“湘雅”、“齐鲁”、“同仁”等知名医院字号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含企业、个体工商户,下同),严厉惩处扰乱医疗市场秩序违法行为。
知名医院凭其医疗实力赢得了社会信誉和群众口碑,但有的医疗机构在没有合法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协和”等知名医院字号,欺诈、误导人民群众,在医疗活动中危害患者身体健康,严重侵害了正规医院的合法权益和公众形象,扰乱了正常医疗秩序。对此,社会反响强烈。
此次市场监管部门清理整治知名医院被冒牌问题,是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彻查知名医院被冒牌问题,筑牢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屏障。
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全面清理含有知名医院字号的市场主体。对未办理医疗机构许可证或者证照不一致的营利性医疗机构,一律责令变更名称;对营利性医疗机构以及医院管理、医疗美容、药品等相关行业企业,其名称在使用中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一律依法予以纠正。知名医院之外的营利性医疗机构,无权利人直接授权的,一律不得在名称中使用“协和”等知名医院字号。
市场更加正规此次清理整治重在查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医疗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行为、严厉打击医疗机构商标侵权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企业名称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引人误认是知名医院的商品或者与知名医院存在特定联系;加大力度打击医疗机构擅自使用“协和”等知名医院名称标识,或利用违规名称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及诱导患者、夸大病情或者疗效的行为;加大对知名医院商标权利的保护力度。
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强化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的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将营利性医疗机构等市场主体相关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加强信用惩戒。同时,加强与卫生健康等部门协调沟通,建立知名医院品牌保护的长效机制。
患者更加安心山寨医院之所以能够堂而皇之存在,大多是钻了法律的空子。按照国家相关工商管理条例,北京协和医院不能独享“协和”二字,只能以“北京协和医院”六个字为注册商标。因此,一些地方的的“XX协和”依然可以注册经营。由此造成一种非常荒谬的现象:各地不断涌现的傍名牌医院,包括频遭曝光的某些山寨医院,不少却是通过当地有关部门注册的合法医疗机构。山寨医院具备了合法身份,就有了“拉大旗作虎皮”的便利和底气,不仅对患者增加了迷惑性,也获得了保护伞和护身符——相对于“黑诊所”和无证行医,常能游离于监管之外,难以及时得到查处和打击。
治理医疗机构“傍名牌”的乱象刻不容缓。除了要求正牌医院增强品牌意识,以及提醒患者提高警惕、提升辨识能力之外,最重要的还是要从强化监管和完善法规、堵塞漏洞做起。尽管有些山寨医院经过了合法注册,但其经营过程中却存在诸多打擦边球或违法违规的行为。比如,有的山寨医院自称“XX医院某某分院”,有的说是属于“XX医疗集团”,有的说是“XX医院的连锁医院”或“与XX医院是技术上的上下级关系”,无疑已经涉嫌虚假宣传甚至公然欺诈。而某些医院编造疾病、术中加价、诱导医疗,显然属于医疗违规违法行为。现行法律对上述行为都有明确规定和处罚措施,监管部门要负起责任,对此依法加大打击力度。
而真正的治本之策,则是通过法律的手段对名牌医院进行有效的保护。现在,普通商品还存在严格的品牌保护,对涉及到老百姓生命健康安全的医疗机构,应该有更为严密和严格的保护措施。还以“协和”为例,“协和医院”已然成为医疗领域一个家喻户晓的品牌,那么,就应当由卫生管理部门进行权威界定——哪个或哪几个医疗机构才是名副其实的“协和”,才有资格使用“协和医院”的名称,对此予以公示,进而禁止其他医疗机构再注册或称呼同样的名字;已经使用“协和”名称的,要限期改名,以免混淆视听。当然,前提是对相关法规的条款进行修订,堵塞可能存在的漏洞。为了消除医疗领域长期累积形成的“傍名牌”痼疾、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相关工作应尽早启动。市场监管总局要求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得擅自使用“协和”等知名医院字号,无疑就是一个进步,值得期待。
国家工商局对广告中含有有第一是否违法的答复在阿里巴巴广告法违禁词被
作为序数词的绝对化用语如首发、首映、首播、首家、首款、第一、最早成立等,和作为数量词的绝对化用语如独家代理、唯一授权等,如有事实依据且能完整表示清楚,不致对消费者构成误导的,原则上允许使用。 一、法律依据 (一)定性依据:新《广告法》第九条 (二)处罚依据:新《广告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医疗美容如何进行渠道推广?
一、适合医美行业做的媒体推广渠道有哪些? 渠道一:头条 头条是一个综合性平台,用户来自五湖四海,且覆盖的年龄阶段较广泛。另外,对医美行业的消费认知度及消费能力较强。头条的广告投放有着严格的审核机制,只有医美行业的广告真实有效,才可以进行投放。这样,有利于医美行业的推广,更容易被消费者所接受。 渠道二:抖音 随着消费观念的改变和消费能力的提升,医美的消费者越来越年轻化。据数据统计,每100位医美消费者中占有60%的消费主力是90后,可见年轻人对医美行业的需求还是比较强烈的。抖音的用户不仅年轻化,且大多数来自发达城市,有着较好的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对医美有着一定的支撑能力。 渠道三:其他社交媒体推你如何看待市场监管总局将规范网络二选一行为?
我非常支持这个措施,而且我也觉得这个措施对反垄断和大数据杀熟来说非常有用。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不断发展,我们会发现很多企业在互联网领域已经做到了一定的规模。当这些企业的规模越来越大时,有些企业则会利用自己的影响力来做出伤害消费者的事情,这种行为明显违背职业道德,也已经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我非常支持这个措施。
在这个2选1规范措施出来之前,很多网友已经对大数据杀熟和垄断行为深恶痛绝。对那些互联网企业来讲,因为这些企业已经做到了足够大的规模,很多消费者不得不选用他们的产品。但当我们使用这些产品时,我们会发现我们根本没有办法控制自己的消费行为,同时也没有办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很多互联网企业在做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情。当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这些行为进行限制以后,某些企业就不能无所欲为了。
二、所谓的垄断行为会伤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这个道理非常简单,当这家互联网企业把规模做上去以后,一家公司的垄断行为会严重破坏当前行业的发展,阻碍行业进,更会产生直接定价权。对于消费者来讲,消费者本身也没有任何可选择的余地,只能被迫选择这家垄断公司的产品。
三、大数据杀熟也应该得到遏制。
这一次的网络2选1规范措施不仅在整治垄断行为,同时也在整治某些互联网企业的大数据杀熟行为。这些企业已经掌握了大量用户的核心数据,如果我们不对这些企业进行限制的话,这些企业便会利用大数据来诱导消费者消费,有些时候甚至会直接做出高定价的行为,这样的行为也已经引发了用户的强烈反感。
总的来说,这是一项非常有利于消费者的措施,我本人非常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