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 人死亡,事故原因调查进展如何?
昆明突发山体塌方致3人死亡,救灾行动进展如何?
昆明突然发生了这个山体塌方,已经导致了三个人被埋在里面,后来经过一系列的救援行动,这三名人员虽然已经被找到,但是他们已经丧失了生命体征。现在工作人员正在积极的对于这个现场进行一个善后处理,并且将这条道路交通进行一个管制。
在我们突然间遇到山体塌方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躲避并且向量侧逃跑,而不是一味的向上或者向下,那样的话会给我们的生命造成很严重的影响。还有就是突然间发生这一类的事情时候,一定要沉着冷静,千万不要慌张。因为在慌张的情况下做出来的一些决定往往都是错误的,所以这个时候千万一定要稳住自己的心神。
如果突然间自己已经被埋进去了,看看自己是否还能动,可以立即向当地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求助。并且向他们了解怎么样保护自己,这个时候一定要听从他们的指挥,不要随意的去做一些无谓的举动。那样的话对于我们的生命也会造成很严重的威胁和影响。
在我们平时的日常生活之中可以积累一些相关的知识,以便我们在这种情况之下能够第一时间呢做好相关的防御措施,保护好我们的生命安全。这个情况非常容易造成人员伤亡,所以一定要给自己的心理做好准备和建设平时的一些积累的经验和知识也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在遇到这些事情的时候,一定要记得镇静,并且第一时间求助。
现在云南昆明的这个地方已经被完全的整理好了,人们现在对于现场正在进行一个处理。并且将道路完全的恢复,所以也希望广大的人们能够及时地关注着各地方的一些情况,不要随意的去现场。那样的话,可能会给我们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的影响和威胁。
跪求 跪求!请问个人公司一次发生3人死亡较大事故,事故公司责任人应该怎样处理,当地政府应该怎样处理
1、一次安全责任事故死亡3人,属于特大事故。公司的负责人应该被公安机关控制,等待处理;
2、当地政府应该马上上报市里的安监局,安监局报告给主管市长;
3、市里应该派出以安监局为带队的调查小组,赶赴现场进行事故调查;
4、现在先是调查事故的形成过程,还有违章违法施工过程及责任人员,至于赔偿是善后的事情;
5、当地的公安机关应该立案追诉事故的责任人。
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该条例于2007年6月1日施行。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次事故死亡三人,法人是否要坐牢?
一次事故死亡三人,法人不需要坐牢。发生了意外事故导致员工死亡,工厂企业法人代表一般是不会坐牢的,除非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财产重大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工厂发生意外事故导致员工死亡,应当按照工亡的标准进行赔偿。
法律分析
具体要看该事故是否需要法人承担刑事责任,其次具体的时间应根据事故调查的进度情况判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应当查明对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职责的行政部门的责任。工厂发生意外事故导致员工死亡,应当按照工亡的标准进行赔偿:工亡待遇: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如果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也不支付工亡待遇,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八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除了应当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并依法予以追究外,还应当查明对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职责的行政部门的责任,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十七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二)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三)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四)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规定以外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云南玉溪一民房发生火灾致3死,导致此起事故的原因是什么?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进入冬天,天气特别冷,我们平时在家,有电器都要注意,小心着火。云南玉溪一民房着火,导致三人死亡,发生火灾之后,区政府高度重视。立马安排消防员,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去救火,火灾原因正在调查中。我想可能是天冷,住在民房主人,烤火,取暖器,或者是吸烟,烟头没有熄灭等原因导致火灾。
冬天,天气寒冷,我们为了温暖起来,会买取暖器,小太阳,火盆等电器取暖。可能还会有电热毯这类。这些比较危险,一定要买有保障电器,电器如果过了保质期,就不要用。为了安全考虑。
冬天我认为安全期间,可以开空调,空调比较干燥,可以买个加湿器,冷了建议多穿点。家里可以按地暖,有的小区冬天有供暖,有暖气家里也不冷。
南方冬天不怎么冷,还是要有取暖器。我们一定要安全使用,取暖器不用时,建议拔掉电源。把开关关上,我们外出时,一定要检查一下,家里危险电器,是否关掉,确保无误在出门。
如果发生火灾,我们一定要冷静下来,不要着急。即使拨打119请求消防员帮助,如果是电器导致着火,一定不要拿水灭火。最快速度去切断电源。如果火势比较大,我们要去安全地方,比方说买房子,有安全屋,我们可以待在安全屋,等待救援,我们选择用毛巾,把毛巾用水打湿,捂住口鼻,被子用湿。看能否逃出门外等等。
家里有老人和小孩,我们要给他们讲消防安全知识,告诉他们怎么用安全有电器。遇到火灾,应该正确对待,怎么避免火灾发生。我们平时要加强防范,一定要有危险意识,尽量避免火灾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