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终止麦士德福 IPO 发行上市审核,目前该企业经营现状如何?
公司上市IPO发行股票后,原始股的权益是不是稀释了?
控股比例减半,原来100%控股,现在控股50%,看似权益减半其实并非如此!IPO1亿股,每股10元,募集资金10亿元,总股本2亿,那么这家公司的市值是20亿元,也就是说IPO前,这家公司的市值还是10亿元,IPO的实质就是投资者出资10亿元给这家公司,于是公司的股东不再是原先那些人,又增加了出资的投资者,这家公司的市值增加10亿元,所以,原始股东原先拥有这家公司的全部股票对应的是10亿的市值或者说资产,现在有投资者出资10亿给你这家公司,你原先的股分比例当然要减半,投资者得到另一半的股份,否则,你的公司突然多出10亿元价值翻倍,而原始股东的持股比例不下降,那岂不是等于白送10亿给他们?这是不现IPO最严新规谁受影响最大?
三问IPO最严新规
证监会:被否企业3年后才可重组上市
IPO又被加了一道紧箍咒!上周末,证监会发布IPO新规称,将对标的资产曾申报IPO被否决的重组项目加强监管,企业在IPO被否决后至少应运行3年才可筹划重组上市。这意味着,上会企业一旦IPO被否,不仅短时间内无缘直接IPO,就连借壳这类“曲线上市”之路也被堵死了。
IPO新规同时表示,对于不构成重组上市的其他交易,证监会将加强信息披露监管,重点关注IPO被否的具体原因及整改情况、相关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与IPO申报时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动及原因等情况。证监会将统筹沪深证券交易所、证监局,通过问询、实地核查等措施,加强监管,切实促进上市公司质量的提升。IPO新规引发券商界广泛热议。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拟申报企业、壳公司和3年内被否IPO项目企业都将受到新规的影响。
1 谁受新规影响最大?
能借壳的标的将减少。2017年10月第17届发审委亮相以来,IPO过会率一直保持低位。与此同时,并购重组的过会率一直保持高位。这种分化格局,导致一些企业左右摇摆,特别是在IPO被否后,面对IPO低过会率短期难改的现状,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通过重组上市的意愿日益强烈。新规实施后,2015年2月23日以来被否的IPO项目将受影响,这些被否标的资产将不能适用重组上市,“对壳公司而言,可能是利空。”
不过也有券商人士认为,新规主要是心理层面的深度影响。除个别企业外,大多被否的拟IPO企业并不具备借壳上市的条件和体量。借壳的优势在于时间快,但弊端也很明显。首当其冲的便是壳费问题,“当前壳公司市值几个亿到几十个亿,上市成本高,按PE换算后对企业净利润要求很高。”其他的弊端还包括股权稀释严重,壳公司质量不稳定、优质壳稀缺、整合难度大等。
近年来IPO被否的企业,走重组上市的成功案例并不多。最近3年,共有146家企业IPO被否,排除已再IPO申报和已再次申请IPO的14家企业,其他132家企业目前都将不能适用重组上市。
2 加速化解堰塞湖?
据证监会最新数据,截至2月22日,证监会受理首发企业438家,其中,未过会411家企业中正常待审企业404家,中止审查企业7家。
截至本周末,今年以来已有22家企业终止IPO排队,延续了去年四季度以来终止审核企业家数保持高位的常态。2017年全年,终止审查的企业数量为149家,仅12月就有45家终止审查,其中35家终止审查时间发生在后半个月。
终止审查企业数量的大幅增加,与此前的监管层表态不无关系。对于此次新规的影响,一位长期从事企业上市服务业务的律师表示,估计又有一批在会项目将撤材料,拟申报企业对带病申报也会有所忌惮,或将加速化解堰塞湖。
3 IPO监管初见效?
据介绍,2017年,深交所不断加强监管力度。深交所召开重组会136次,审核230家次的重组信息披露文件,发出重组问询函件250余份,就37家次重组方案存在的问题请示证监会,其中有16家次重组方案在“刨根问底”式监管下终止。
对于重组上市类方案,深交所表示,坚决贯彻从严审查理念,针对上市公司控制权与主营业务稳定性、交易资金来源等进行刨根问底式问询,真正把好重组信息披露审查第一关。2017年以来“清壳式”重组问题逐渐突显,上市公司存在沦为“空壳”的风险,对于此类方案,深交所快速反应、充分问询,关注方案的合规性。
2017年,上交所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和证监会的总体部署,将防控市场风险、服务实体经济中心任务,牢牢嵌入并购重组方案信息披露问询中。全年累计审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99单,督促公司补充披露各类问题1100余项,要求中介机构发表意见800余次,监管约谈财务顾问10余次。经过监管,十余单“类借壳”、标的资产质量疑点明显和存在利益输送嫌疑的重组方案主动终止。
此外,A股IPO新的审核动态机制也正在形成,一方面让符合标准的企业可以IPO尽快上市;另一方面让质量不足够优质的企业知难而退,取消排队或者撤回资料。既解决IPO“堰塞湖”问题,也提升过会企业质量。
规范谁谁影响就大。
万香科技IPO被否,该企业上市还会面临哪些困难?
万香科技IPO被否,该企业上市还会面临首先是有关证券交易所有相应的黑名单记录,其次是自身的发展经营情况还需要完善,再者是线下的实体门店没有完全执行统一的价格,另外就是该企业自身的一些业务还需要进行多元化发展。需要从以下四方面来阐述分析万香科技IPO被否,该企业上市还会面临哪些具体的困难。
一、有关证券交易所有相应的黑名单记录
首先是有关证券交易所有相应的黑名单记录,对于深交所而言他们已经将对应的万香科技企业的第一次上市记录申请情况辈分下来了,主要是涉及到贿赂对应的的深交所的管理层工作人员,所以以后也比较难在深交所上市。
二、自身的发展经营情况还需要完善
其次是自身的发展经营情况还需要完善,对于对应的企业而言自身的一些发展还需要逐步的完善才可以得到更多的市场认可,因为如果没有完善的制度就会使得对应的发展受到一定的的抑制。
三、线下的实体门店没有完全执行统一的价格
再者是线下的门店没有完全执行对应统一的同价,对于有关人员而言需要让对应的线下店铺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对应的市场规则,才可以更好地满足市场发展需求,并且满足上市的条件。
四、该企业自身的一些业务还需要进行多元化发展
还有就是该企业自身的一些业务还需哟啊进行多元化的发展,对于企业而言如果想要进军对应的科创板或者其他版块就需要不断地精进自身的业务,并且多元化渠道发展自身的一个公司结构。
万香科技应该做到的注意事项:
应该结合实际情况来给出更合适的一个公司发展战略目标。
一周内七家公司终止IPO,这些企业为何要终止审核?
注册系统中有7家公司终止了IPO。今年以来,已有16家公司终止了审计。IPO审核的步伐似乎在收紧。
此前,国务院特别强调“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证监会开会明确将2021年IPO发行节奏写入六大工作安排,可能成为一大“注脚”。那么,这些企业为什么要终止审计呢?注册制审核的趋势又变了吗?本周《红周刊》封面文章《IPO 闸口 " 收紧 "》将为投资者详细解读。
七家公司在一周内终止了首次公开募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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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忽松',这是不可能的
本周以来,首次公开发行审核注册制度并不乐观。
深交所官网显示,本周,创业板上有三家公司终止了IPO,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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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官网显示,本周,科创四家公司板终止了IPO,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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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终止原因来看,本周终止审核的7家公司都是撤回申请的保荐人,也就是全部自愿撤回。2021年以来,注册制审核下的公司有16家,那么注册制审核到底是变了,还是另有原因?
自2021年以来,注册系统已终止首次公开发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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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武汉科技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告诉记者,更多公司未通过或终止审计的现象可能与季节性原因有关,即“业绩不佳”和“业绩优秀”分别出现在一起。在这种情况下,很有可能是当时提交审计材料的‘业绩不佳’公司聚集在一起。他认为这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注册制度和审计制度都将保持公平的审计标准,不可能“突然严忽松'
主动退出
IPO企业存在哪些问题?
一般来说,初始企业终止IPO过程时,一般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报告期内业绩大幅下滑,甚至亏损;二是报告项目发生异常变化,无法合理说明原因;三是未能回复审计中提出的问题;四是申请材料未及时更新,导致到期三个月后财务信息自动终止;第五,经营战略和上市计划的调整;第六,合规问题没有解决,影响发行条件。以本周被终止的IPO公司为例,他们的业绩并不是很稳定。比如世宇科技2018年净利润也实现了26.17%的同比增长,而2019年同比下降1.42%;另一个例子是徐辉设计。2018年净利润同比增长173.86%,2019年同比下降至27.31%。这种不稳定性在瑞信威尤为明显。2018年,公司净利润亏损达到27870.4万元,同比大幅下降-1738.12%,到2019年同比增长118.7%。
当然,净利润的表现只是这些公司的冰山一角。
7家终止IPO公司近两年业绩(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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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其他因素,如会计政策调整的合规性和增长的充分性,也是市场关注的焦点。例如,《红周刊》最近发布了一份文件,声明徐辉设计被终止或有警告。在文章《徐辉设计被终止上市早有先兆,调整会计政策增收,暴露成长性不足》中,逐一指出了徐辉,收益设计通过会计政策调整增加应收账款,增长潜力有限等问题。
文章指出,招股说明书显示,2017年至2019年和2020年1月至6月(以下简称“报告期”),徐辉设计录得营业收入分别为1.87亿元、2.10亿元、2.49亿元和8895.02亿元;归属于母亲的净利润分别为2163.81万元、5925.81万元、7544.4万元和1940.19万元。2017-2019年,在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持续上升的同时,资产负债表上应收账款上升较快,应收账款周转次数明显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17年至2019年,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9158.47万元、1.24亿元和1.65亿元,分别占总资产的41.91%、46.59%和46.97%,占当期营业收入的49.00%、59.10%和66.14%。应收账款不仅占总资产和营业收入的比重较高,而且增长速度也快于总资产和营业收入。此外,徐辉设计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高于可比公司。同时,徐辉设计2020年上半年应收账款比例也很高,等等。
再比如,集美新材料被指存在最大供应商持续借款、应收账款预期比例持续上升等问题。然而,世宇科技对海外客户销售额的明显下降也受到媒体等的质疑。当然,除了终止IPO的公司,还有被停牌的公司。比如1月21日汇川物联IPO停牌。《红周刊》记者发表了四篇文章对其进行深入分析(《汇川物联专利靠 " 外购 " 研发数据闹 " 乌龙 " 有虚构交易嫌疑》发表于2020年9月12日,《汇川物联借应收账款计提 粉饰业绩;多版本财务数据下业绩 真假难辨》发表于2020年9月19日,《汇川物联将财务差错甩给联通、移动等运营商,公司性质上演 " 罗生门 ",拿完补贴转身变脸》发表于2020年12月12日,《专利事项暴露汇川物联 " 隐秘 ",三季度净利率不降反增有异常》发表于2020年12月19日),《红周刊》记者提问的问题
红周刊提问的重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问题焦点一:专利问题
《红周刊》发表于2020年12月19日:《专利事项暴露汇川物联 " 隐秘 ",三季度净利率不降反增有异常》
1.外包专利签约协议:《红周刊》质疑汇川物联,有13项发明专利,其中11项与核心AI远程视频测量技术相关,但只有3项是自主开发申请的,其余10项发明专利全部通过外包获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应在5项以上的发明专利(包括国防专利),而主营业务收入在汇川物联,的发明专利只有3项,明显不符合在科技创新局申请发明专利的资格要求。
上交所询问后,其法律意见称,他与闽江大学的合作双方已签订了一份具体的R&D项目合同,该合同规定其中的“专利申请权”归汇川物联所有
之后解释说‘这些专利没有单独签订专门的项目开发协议或者专利权属协议’。那么,双方到底是签了协议还是没签?
2.独立的R&D:在汇川物联,的13项发明专利中,有10项是通过外包获得的,其余3项发明专利在对询证函的回复中有所陈述,其余3项发明专利是通过“独立的R&D”获得的,R&D方法都是“独立的R&D”。《红周刊》记者查询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及跨国专利信息查询网站,发现:
(1)‘基于双光学同轴的远程测距系统及其测距激光点定位方法’据记者查询,该专利的发明人梁笃国、曹宁,与中国电信上海研究院副总工程师、高级专家同名;后一项专利的发明人赖爱光,是科协,福建省,的前副主席和福建省光学技术研究所所长,也就是说,他不是物联,汇川的雇员
(2)名为“远程测距终端、方法和系统”的专利的两个发明人不是物联,汇川的雇员
那么,物联,汇川的上述专利中所谓的“独立研究和开发”似乎有失实陈述的嫌疑。
问题焦点2:企业的性质
《红周刊》发表于2020年12月12日:《汇川物联将财务差错甩给联通、移动等运营商,公司性质上演 " 罗生门 ",拿完补贴转身变脸》
R&D在物联, 汇川的投资有点低。如果物联, 汇川是软件企业,不符合科技创新板上市要求。因此,该公司将自己归类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下的“物联网”,称其不再适用《暂行规定》关于软件企业R&D投资比例的要求。
但是,实际情况如何呢?
1.汇川物联市获得“软件企业规模奖”奖励“软手”。报告期内,连续几年获得软件业务收入“规模奖”。
2.汇川物联多次收到“支持云补贴”项目资金,只能由软件企业申报。
3.根据福建软件行业协会网站披露的信息,从2017年到2020年,物联, 汇川连续四年被评为“软件企业”。
问题三:大客户依赖严重,公司独立性不足
1.福建省三大通信运营商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占物联, 汇川,主营业务收入的89.99%、97.18%、98.58%和97.92%;
2.汇川物联与通信运营商的整体平均占比逐年下降,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的平均占比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5.14%、2.38%和7.56%。
显然,汇川物联严重依赖大客户,在运营上独立性明显不足。
这些IPO被终止或暂停的公司能否东山再起?犹未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