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水富支行因财务顾问服务收费质价不符被罚 25 万元,此次处罚起到了哪些警示作用?
建设银行厦门分行被罚120万,此次处罚起到了哪些警示?
建设银行厦门分行被罚款1,200,000,就这样子了一个罚款,引起了很多人的争议,其实之所以被罚款就是因为没有及时发现资金挪用问题,就是因为这个银行在给别人贷款的时候没有禁止,做贷款之前应该调查清楚,而且贷款之后,他们的管理也不到位,并没有发现资金被挪用出现的问题,也正是因为这个样子,厦门分行被罚款了1,200,000。
银行失职
现如今的银行出现问题是比较多的,建设银行厦门分行因为违反了两个规定,所以被罚款上万,责任人也被处理,主要就是因为贷款管理不到位,很多银行把贷款借给别人之后,他们就不闻不问,也不管这些贷款是否能够要回来,而且很多人他们都是非法挪用资金的,这件事也是比较庞大,所以让人们觉得银行是失职的,如果银行不加以管理的话只会让这些错误变得是越来越大。
银行要保护好百姓的利益
银行他们在给别人做贷款的时候,也会承担着很大的风险,所以要把风险降到最低,但是厦门分行,他们并没有这样子做,他们贷款之前贷款之后都是属于那种违规的行为,如果不进行罚款的话,那么将会有更多的银行出现这样子的问题,有关责任人他们就应该尽职。如果他们总是失职的话,那么银行亏损的钱将会特别的多,银行这些钱都是老百姓们的钱,自己挪用这么大的一个问题,银行竟然都没有发现所以这就是银行的失职。
建设银行的口碑一直都是很好的,但是没有想到也出现了这种低级的错误,如果不进行处罚的话,那么分行以后还会犯同样的错误,所以才会这么的突发,他们这也是给其他分行一个警告,其实对于银行这种低级错误,千万不要再犯了,一定要保护大家的利益。
贵阳农商银行乱收费被罚114万,收顾问服务费质价不符!起到了哪些警示?
贵阳农商银行乱收费被罚114万,收顾问服务费质价不符!起到了哪些警示?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有人想着不劳而获,啥都不干就想着拿钱,当全天下的人都是好忽悠的吗。贵阳农商银行的两家支行,居然向5家企业共计收取了1141万的顾问服务费,但是拿到钱却不好好办事,敷衍了事,没有实质性的服务,最终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到头上,不仅退还了违法所得的1000多万,还被处罚了114万,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啊,相信这起案件也能给有相同想法的机构敲个警钟,起到给他们一些警示的作用。相关的机构应该明白:
1.拿多少钱就要办多少事
天底下可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上也没有白白掉下的馅饼。想要赚到钱,就得凭借真本事,就得干实事。像这种商业银行,收取了别人的顾问服务费,就得给别人解决好问题,做到服务质量与收费金额对等。只有为客户提供了有价值的服务,这钱才能够赚得安心不是吗?
2.别拿顾客当傻子
案件中的银行,给五家企业提供的服务掺杂了不少水分,不仅服务报告毫无逻辑可言,还出现了不少错误,简直就是没有丝毫职业水准。不仅如此,银行为这五家企业提供的服务报告,居然有很多雷同的地方。这难道是巧合吗?这分明就是拿对方当傻子。俗话说,在其位,谋其职,不好好做好自己的分内工作,只想着偷工减料,迟早会被制裁的。某些银行“只收费不服务”的违法现象,已经被监察部门盯上了,针对这个问题,有关部门将会采取措施,规范这类不当的行为,对不正之风说不,就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工商银行北京顺义支行被罚50万元,该银行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
此次被罚,是因为工商银行北京顺义支行存在“以贷收费”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第八十九条的相关法律规定。普通民众对这种行为或许并不了解,简单来说就是银行为了经济效益,会在贷款发放等融资业务中,利用权限强迫客户接受各种不合理的收费行为。表面来看并不复杂,但是在具体的违法行为中,会导致贷款人的成本增加,关键是收取费用的中间业务或者相关的金融服务都不合理,导致贷款企业往往很难入账。
众所周知,金融领域的监管部门,近年来对银行的乱收费行为加大了清理和打击力度,而工商银行北京顺义支行的此次被罚,归根结底还是自身管理存在问题,或者说并没有意识到“以贷收费”行为的性质是极为严重的。作为金融机构恪守行业规定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其经营和管理工作的基本前提,既然明知故犯自然要为此付出相应代价,无论50万元罚款还是责任人的行政处罚都是毫无疑问的罪有应得。
当然,类似违法行为并非个案,在其他城市的金融业务中,难免不会存在同类型现象,但是对于这种“以贷收费”违法行为存在一定的监管难度,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监管部门往往也很难给予相应处罚,而贷款人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为了及时获得贷款也会无奈接受。正是因为银行掌握了贷款发放权限,才会为“以贷收费”违法行为的猖獗创造了便利条件和生存土壤,未来的行业监管过程中,监管部门的工作力度还是有必要持续加大。
由此作为参考不难看出,工商银行北京顺义支行对《商业银行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足够重视,才会导致“以贷收费”行为的屡禁不止,作为一家上市企业,公然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是极其恶劣的。随着监管部门“清理银行乱收费”专项行动的持续推进,相信同类型的违法行为,也会在金融业务开展过程中有所收敛,这对贷款人来说还是值得期待的。
交行招行建行合计被罚1370万,此次被处罚的原因是什么?
此次4家银行合计被罚1370万元,共同因素都是个人消费贷款流向房地产市场,总行对支行管控不力造成的。
11月4日,银保监会有8张罚单对外界公布:分别是兴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等4家银行因资金流向房市场领域合计被罚款1370万。罚款金额最高的是交通银行为500万元。罚款的主要原因是个人经营贷款流向房地产市场、总行对支行监管不力。此外交通银行的湖北省副行长被处以警告处分。罚款金额第二位的是招商银行,招行的被罚款的原因也是如此。这说明国家之前三令五申的强调个人经营贷款不准流向房地产领域,已经开始付诸行动了。
之前郑州的弃房贷事件的发酵,引起了很多地方的连锁反应。虽然国家为了稳定房地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但原则跟底线还是有的。“房住不炒”这是国家对房地产领域的指导方针。对于累教不改的国有银行,国家绝不姑息养奸,毫不手软。这些被罚款的银行有以下三个共同特征:一是个人经营贷挪用到房地产市场;二是个人消费贷流入房地产市场;三是总行对支行的管控不力。另外,招商银行还存在个人经营贷款“三查”不到位的情况。
个人经营贷“三查”指的是贷前、贷时、贷后,银行机构要对贷款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贷款资料的审核以及贷款后的经营状况进行跟踪。根据相关部门的数据显示:今年的第二季度,住户贷款同步增长了8.2%,经营性贷款同比增长了15.1%.住房贷款增长了6.2%。经营性贷款的增速不正常,不排除经营性贷款流入房地产的可能。这与国家的大方针背道而驰,所以国家要出手进行治理。毕竟房地产行业影响着国家的经济命脉,影响着千家万户购房者的利益。房地产的稳定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国家的江山社稷。所以希望其他银行的同仁们引以为戒,吸取教训。服从大局,全国一盘棋,才是正确的选择。
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被罚6.5万元:未按规定备案账户,起到哪些警示作用?
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被罚6.5万元:未按规定备案账户,起到哪些警示作用首先就是对于一些商业银行而言他们会加强自身的工作规范性,其次就是应该让对应的银保监会加强对于银行体系的监督,再者就是应该让银行主动向有关部门申报对应的一些工作程序,另外就是银行的服务质量整体会得到提升有利于民生的发展,需要从以下四方面来阐述分析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被罚6.5万元:未按规定备案账户,起到哪些警示作用。
一、就是对于一些商业银行而言他们会加强自身的工作规范性
首先就是对于一些商业银行而言他们会加强自身的工作规范性 ,对于商业银行而言他们都会主动加强自身的一些工作规范性来更好的为社会服务,才不会受到一些不必要的经济处罚。
二、应该让对应的银保监会加强对于银行体系的监督
其次就是应该让对应的银保监会加强对于银行体系的监督 ,之所以需要让对应的银保监会主动加强各方面的监督就是为了更好的使得银行的工作体系处于一个健康的状态。
三、应该让银行主动向有关部门申报对应的一些工作程序
再者就是应该让银行主动向有关部门申报对应的一些工作程序 ,对于银行的有关部门而言他们应该主动申报对应的工作程序才可以更好的达成一些既定的目标。
四、银行的服务质量整体会得到提升有利于民生的发展
另外就是银行的服务质量整体会得到提升有利于民生的发展 ,这样子有利于银行将一些必要的民生服务系统同时赋予给一些有业务需求的人民群众。
商业银行应该做到的注意事项:
应该加强多渠道对于银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