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 2022 年度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7885 万元,这对消费者权益有哪些保障?
消费者权益都有哪些?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九大权利,分别是:1.悉真实情况权。即消费者所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的过程中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2.自主选择权。即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包括两方面:一是对商品的品种、服务方式及其提供者应有充分选择的余地;二是对于选择商品服务及其提供者应有自由决定的权利而不受强制。
3.身财产安全权。即消费者享有在购买商品如果人身、财产受到威胁。
4.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公平合理、计量准确无误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
5.法求偿权。求偿权是指在当权利、资源等因个人或集体而遭受侵害、损失的时候,所具有的要求赔偿的权利。
6.得知识权。即消费者“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7.建立消费者组织的权利。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有权要求国家建立代表消费者利益的职能机构;二是有权建立自己的组织,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8.监督批评权即消费者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特别是消费者有权参与国家消费政策和相关立法的制定,并对其实施加以监督。
9.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的内容,消费者有下列基本权利:(1) 安全保障权;(2) 知悉真情权;(3) 自主选择权;(4) 公平交易权;(5)依法求偿权;(6)求教获知权;(7)依法结社权;(8)维护尊严权;(9)监督批评权。
市场监管总局点名直播带货,具体都指出了哪些问题?
“直播带货”已经成为当下互联网时代的卖货风口了,随着短视频的崛起,“直播卖货”也慢慢的走入了大家的视野当中。
从最开始的“口红一哥”李佳琦,到后来的“卖货女王”薇娅,慢慢的就连明星们也加入了“直播卖货”的行列,更是会空降各个网红的直播间。
还记得最开始大家都对直播这个行业嗤之以鼻,没想到现在的直播这个行业却是每个商家都为之欣赏的一个行业了。
而“直播卖货”之所以这么快速的崛起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因为疫情的影响,在疫情刚开始的时候,我们每个人都在家自我隔离,这也迅速地促进了直播行业的崛起,使得我们的经济并未受到太大的影响。
直播卖货被点名。然而随着直播卖货的崛起,也让许多无良商家钻了空子。
惹得市场监管总局都点名了直播带货,比如:产品质量疏于把关、使用“极限词”等引导消费者冲动消费、售后退换货难以保障等问题,并且据统计,2020年,全国12315平台共受理"直播"投诉举报2.55万件("直播带货"诉求占比近8成,同比增长357.7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35.53万元。
并且还对网络经营主体登记、新业态监管、平台经营者主体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重点问题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现在很多人通过观看直播来选择自己所需要购买的商品,但同时也有很多不良商家对产品质量做的很不到位,导致直播卖货的退货率也达到了顶峰。
所以大家在通过直播买东西时记得一定要好好观察,擦亮眼睛再选择购买与不购买。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要内容如下:
1、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
2、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
3、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
4、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
5、消费者的损害赔偿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
6、消费者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二条规定;
7、消费者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
8、消费者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
9、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监督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
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内容来看,消费者权益是核心,其他方面的规定都是为了实现或者保障消费者权益而设定的。
消费者权益的内容,消费者有下列基本权利:(1) 安全保障权;(2) 知悉真情权;(3) 自主选择权;(4) 公平交易权;(5)依法求偿权;(6)求教获知权;(7)依法结社权;(8)维护尊严权;(9)监督批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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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嘉宾,朋友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今年中消协确定了“健康·维权”的年主题。确定“健康·维权”的年主题,目的就是要保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培养消费者生命健康消费意识,自觉参与“健康·维权”的各项活动,保障生存最基本的权力,促使包括广大消费者在内的社会各界,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关注消费者生命健康问题。 过去的一年里,市消委会各成员单位认真宣传和贯彻实施《消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受理消费投诉,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较好地履行了社会监督和服务职能,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好评。2004年,全市共接待来信、来电、来访、提供咨询服务xxx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
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可以说,我们每一个人都可能扮演消费者的角色,最为广大的消费者,我们每一个人最关心的还是自己的权利怎么受到保护,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规定了消费者的一系列权利,也规定了经营者应该在交易当中尽哪些义务,让小编来告诉大家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有哪些?
一、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有哪些?
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
二、具体法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八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五十条
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第五十一条
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五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五十四条
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七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五十九条
经营者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十条
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六十一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或者包庇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在交易的过程当中,最重要的是买卖双方都能秉承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特别是消费者的地位处于较弱势的地位,如果真的权利受到了侵犯消费者是很难举证的,特别在一些食品安全的案件当中,这是小编对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有哪些的解答,主要还是包括一些知情权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