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驻园区仅 3 个月就接腾退令,企业权益谁来保障?
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抱团出海”,谁来保驾护航?
政府需要采用专利制度和其他适当方式给“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一定的激励,这样才会有人愿意去冒风险,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活动才能开展。
其次,“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成功与否,并不完全取决于其个人勇气、智慧和才能。新产业的发展需要新的能够动员更多资本、有效分散风险的金融制度安排与其匹配,需要交通、电力、港口等硬的基础设施和法律法规等软的制度环境,需要与新技术和新产业相关的基础科学的突破,这些都不是企业自己可以解决的。凡此种种困难,均需要有为的政府协调相关企业来克服,或是由政府直接提供服务。如此,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才能顺利进行。政府可动员和配置的资源有限,必须对可能的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的经济和社会回报作出甄别评估,以产业政策等手段集中有限资源,协助企业家实现那些回报最高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只有这样,才能有效促进经济发展,避免陷入“中等收入陷阱”。出海企业是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合作积极推进。1—4月,我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有关国家新增投资合计46.7亿美元,同比增长17.3%。
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签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额288.3亿美元,占同期总额的47%;完成营业额242亿美元,占同期总额的54%。
工业园是由谁筹建及管理的,
工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步伐,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省级工业园“宜丰工业园区”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宜丰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园区管委会)管辖范围内的单位、个人以及登记注册的企业。园区管委会管辖范围具体指宜丰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规划区及随着工业规模发展需要而新增的工业项目区。 第三条 园区管理内容包括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工程规划建设管理、项目入园服务管理、企业生产规范管理、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税收规费征收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等。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权职责 第四条3个月的试用期过了,公司还没跟我签合同怎么办?
公司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将依法支付双倍的工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法律分析
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办理社保,可以联系劳动保障局申请仲裁,单位需要根据仲裁结果进行赔偿等行为。单位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的。未签订劳动合同能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时间为入职后的一年内。如果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前提是要有证据,那么两年不签合同,要赔偿双倍工资,按照工作年限进行赔偿;同时认定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的维权途径: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首先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以达成新的协议,或者有过错的一方改正错误,消除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主要途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查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需注意,未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不予受理。劳动者在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还可以通过信访的方式,向各级工会、妇联以及政府信访部门反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保险公司如果倒闭了那我们的钱该怎么办,要赔付找谁?
首先,先回答第一个问题“保险公司会倒闭吗”,答案是有可能,但是在中国的保险体系下,这种概率是极低的。因为在中国大陆,保险公司的设立和运营都受到了保险法的全方面监管。保险公司的设立门槛也非常高,根据保险法规定,设立一家保险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人民币二亿元且必须是实缴货币资本,并且要求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得低于人民币二亿元。从这方面来讲,保险公司,即使是很小的公司,初始资金都是充足的,可以算是最安全的金融机构了。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会倒闭呢?根据保险法第八十九条:
“第八十九条 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如果真的不幸发生小概率事件,保险公司倒闭了,难道所有保单持有人都得不到保障了吗?当然不会发生这种事情啦。这里先要介绍一个特殊的基金,保险保障基金。根据保险法规定,所有的保险公司都需要缴纳保险保障基金,换句话说,这就相当于保护费,一旦保险公司遭到即将倒闭的危机,保险保障基金就会出手救助。从下面条文也可以看出来,这个基金的主要作用就是救助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及保险公司。
“第一百条 保险公司应当缴纳保险保障基金。 保险保障基金应当集中管理,并在下列情形下统筹使用:
(一)在保险公司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救济;
(二)在保险公司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时,向依法接受其人寿保险合同的保险公司提供救济;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保险保障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保险保障基金余额约1267亿,十分充足,所以不用担心它的兜底能力。
在实际运营中,对于个人的救助还没有发生过,但是对于保险公司的救助,历史上却已经发生过几次,比如说2011年时候悍然出手控股中华联合保险公司。该公司2007年亏损64亿,偿付能力严重不足,保险保障基金介入控股该公司,直到它平稳度过风险,然后于2016年将股份转让给辽宁成大等其他公司,功成身退。现在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良好。最近的一次大动作,就是接管安邦保险集团。由于总经理涉嫌经济犯罪,被依法提起公诉,严重危及公司偿付能力。为了保障保单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保险保障基金介入接管安邦保险集团,至2018年5月11日,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高达98.23%。2019年6月,推动成立大家保险集团,注册资本203.6亿元。安邦集团的风险处置工作至此取得阶段性成效,风险得到了控制。
介绍完保险保障基金,就可以回答最后一个问题,保险公司倒闭的话,应该找谁理赔呢?一种情况就是保险公司即将倒闭,保险保障基金对它进行了救助,让该公司起死回生,这样的话,保单承保人还是原保险公司,理赔当然不存在问题。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原保险公司真正破产,该找谁理赔。这种情况下,此公司的保单也不会因此失效,保单持有人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因为依照保险法规定,破产的保险公司应该将保单转让给其他保险公司,如果实在找不到保险公司接盘的话,保监会会指定保险公司接手保单。同时,保险保障基金也会对受让公司进行救助,以确保该公司偿付能力不受影响,运营稳定。这种情况,保单转让给受让公司,保单持有人只需要找受让公司进行理赔即可。
“第九十二条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总而言之,在中国大陆,保险公司属于最安全的金融机构,倒闭的概率极低,即使真遇到小概率事件,也有保险保障基金兜底,保单持有人完全不用担心保单失效,得不到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