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工人做出的不良产品出口国外,造成的经济损失工人怎么赔偿?
劳动法员工做坏产品的赔偿
员工过失损坏物品怎么赔偿1、法律层面: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公司层面:公司有规定,至于是什么规定不清楚,如员工管理规定、奖惩规定、操作规范等,因员工失误操作导致材料报废时,员工需承担原料15%的赔偿;
3、情理层面:公司提供工作平台,是为了使员工能创造价值,而不是带来损失,放在我们日常的生活中也是同样的道理,损坏人家东西是要赔的,这也是常理,所以于情于理该赔。
赔的理由是充分的,但是用人单位,作为一个事业平台,还有许多的双眼睛盯着你的一举一动,一旦要求员工赔偿,其它人则势必会心有余悸、战战兢兢。或者更为严峻一点,就是带来一小波的人员的不稳定。
如何解决
赔肯定是要赔的,因为在老板的角度看来,发你工资就得用心做事,因为工作的失误造成公司的损失,就应该承担。至于承担多少,按照制度规定来即可,只是操作过程可以变通:
1、按照7500的金额,分月从工资中扣除,每月300-500,相对让员工一次性赔偿是一种压力的释放;
2、在人性化的角度及员工福利上化解,赔偿的金额可随着在企业服务的年限来折减,服务满半年免多少以此类推,这既给员工提供了补过的机会,也会让那些观望的员工得到慰藉;
3、实在无法协商解决,那也就只能按章办事,规矩不立,不成方圆。
我想,无论是哪个单位,要求员工赔偿都不会是目的,因为企业比员工承担着更大的损失。赔偿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警醒员工,拿一份工资,就得做好一份事,居安思危则有备无患。
综上所述,如果员工不是故意损坏公司财物的,也不要过于担心,虽然赔偿是免不了的,但是公司也不会过于责怪,至于故意损坏的就另当别论了。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了,如果您还有问题,欢迎进行在线法律咨询。
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怎么赔偿
如果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了损失,消费者可以向生产厂家或销售商索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销售者应当对其销售的产品质量负责。如果产品存在缺陷,消费者可以要求生产者或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的赔偿方式和金额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因为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消费者可以要求生产者或销售者承担相应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抚慰金等费用。
如果是因为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财产损失,消费者可以要求生产者或销售者承担相应的修理费、更换费、退货退款等费用。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应考虑到消费者的实际损失及其所遭受的精神损失等因素。
如果消费者与生产者或销售者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法律程序中,消费者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产品存在缺陷,并向法院提出具体的赔偿要求。
总之,如果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了损失,消费者有权要求生产者或销售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消费者可以通过协商、投诉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工厂工人做坏产品要赔偿吗
法律分析:需要赔偿,但赔偿的具体数额和次数要视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怎么赔偿
产品质量民事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经营承以及对产品质量负有直接责任的人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质量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生产者或销售者生产或销售了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造成了消费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生产者或销售者承担赔偿范围包括:
(1)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产品缺陷造成受害者人身伤害的,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
第二,造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者的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第三,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
(2)财产损害的赔偿范围。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权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权人应当赔偿损失。
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销售者如果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不必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过错是一种推定过错,销售者负有举证责任,否则不能免除赔偿责任。
拓展资料: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者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对于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工人质量做差给带来损失,包工头或单位有权扣相应工资吗?
工人质量做差给带来损失,包工头或单位有权扣相应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如果损失比较大的,劳动者应该承担赔偿的责任,所以用人单位可以适当扣除工资。对于怎么扣除工资,可以在公司章程里规定。但若非工人原因导致质量差,不能扣除工人的工资,否则工人可以找工会等反映进行维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