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体制内不再分房了?
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分房吗
不分房 国家早就取消了福利分房政策,现在房屋都属于商品,但可能可以优惠购买。 单位自有的财产当然可以自由支配,如果是集体财产,只要集体同意可以分配,奖励等方式作价购买登记转移。如果是国有财产则不能转移,所以即使分配个人也拿不到产权房子也能分,现在的中国还能回到分房时代吗?
其实不得不说是自改革开放以来,现在已经进入市场经济,所以现在中国是很难回到分房时代的,而对我们来说完全不可能,而且如果真的回到分房时代,那么一些人拼了三代的努力来购房,却让人家难以接受,也正是因为如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来思考问题。
1,不得不说的是现在的房地产行业市场相对健全,所以房地产行业已经趋向于饱和,想要回到重新分房时代也是非常难的。其实不得不说的是现在房地产行业已经蓬勃发展,而且已经趋向于饱和,所以对我们来说,这个时候要想回到分房时代也是异常困难的,基本上已经满足了多数人的购房需求,所以自然不存在分房的需需要,也正是因为如此,如果分房的话,势必会导致一些购房者利益受损。
2,不得不说是改革开放以来已经进入市场经济,所以大多数时候想要计划婚房也是非常困难的,自然不存在这一现象。其实不得不说,是在全国区域内要想实现分房也是异常困难的,而对我们来说已经实行了市场经济,所以计划经济的分房时代自然不会存在,而在一些地区因为开发建设的需要也会导致集中迁移的现象,所以也会有分房的特殊情况,但就我们整个中国的发展现状来说,是很难再回到分房时代了。
3,不得不说是一些购房者拼了三代人的努力,才选择购买到自己的房子,所以如果轻易的分房,势必会激化阶层矛盾。其实不得不说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会发现一些购房者拼尽了三代人的努力,才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房子,所以也正是因为如此确实需要很大的成本,而对我们来说如果轻易改变房子的格局,实行计划分房,那么必然会导致一些拼了三代努力的购房者无法接受,因此也会加剧社会矛盾引发社会动荡,所以这种现象自然不会发生。
其实不得不说是目前来说中国已经进入市场经济,也正是因为如此房地产行业在平衡有序的发展,所以很难保证能够再重新回到分房时代,另一方面如果重新回到分房时代,那个时候已有房产的人势必也会激化矛盾,所以正是因为如此会引发社会动荡。
公务员什么部门有分房?
我在体制内工作了25年,到现在为止,从来没有得到过所谓的“公务员住房”。这就是“以梦为马,越骑越傻”的典型负面案例。我现在把这个血的教训告诉大家。
我在恩施当镇党委书记的时候,听市府办说分房子,我没要。一是没钱,当时那个福利性住房,两万三就可以得到一套150m2的房子,但对我来说还是有点困难;二是觉得还早,不着急,我下一步不知道会交流到哪里当副县长;三是太年轻,内心的荣誉感极强,觉得自己应该展现优良的风格,把机会谦让出去。
结果,我自己高风亮节,但没有半个人感谢我。
2005年,我从利川市委常委调到了省民族歌舞团当团长,就在恩施,是个处级单位。单位虽然穷,但它有住房,不大,70-80m2,一万五一套房。我又没有要,我说:你们职工没有房的过去住。
我还是决定发扬风格,并觉得自己以后会当很大的干部,要心怀天下。
调到省里之后,我被改成了事业编的身份。我去申请房子,别人说不行,你是事业编身份。我说我过去没有房子,是公务员身份。他说,你过去没要,那你已经失去了机会。
所以你们在工作中,该得的体制内的福利,包括房子,一定要尽早争取。
住房问题是大家都很关注的大事,但我想告诉大家,并不是说你考上了公务员,就可以不花一分钱分到房子。
现在的公务员“分房”有两种。
第一种是临时周转房,就是暂时给你住的。你考上省直遴选、中直遴选之后,在你没有自己的房子之前,单位给你提供房子,交点租金。
第二种是带有福利性质的公务员小区住房,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可以购买,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比如我们武汉的岳家嘴公务员小区,里面我估计住了上万名公务员。
哪些部门有福利性公务员住房呢?老夏从三个角度给大家讲讲:
1.分级别。
中直部门一般有住房。副处以上,级别越高,房子越大。申请之后,排队等房。
部分省直部门有分房,但也有的省份没有。比如湖北有,山西目前就没有。
地/市/州和县市一级,一般没有分房,但少数部门也悄悄地有。比如某地市州的人大机关,就有自建的小区,这种房子配套服务较好,价格比市场价略低,但优惠幅度没多大。大概是市场价的70%左右。各个单位价格优惠幅度不等。
2.分省份。
湖北省直部门有公务员小区,市场价3万左右的房子,公务员购买可能只要7-8千的样子。但房子数量有限,要排队(排级别、排关系)。
山西省直目前没有,但因为现在的山西省W书记是从湖北调过去的,他准备学习湖北的经验,建设省直公务员小区,给山西省直单位的公务员解决住房问题。
云南、贵州、广西、福建等省份,据我所知,目前是没有福利性住房的。
3.分单位。
在有房的情况下,有三类单位分房较快。
(1)强势部门,也就是常委所在的部门。他们也要排队,名字越靠前分房越快。
(2)重要职能部门,比如住建部/厅(建房子的)、机关事务管理局(分房子的)、发改委、财政厅、公检法等等。
(3)有些看似不起眼、人不多的部门,自持房源。
比如现在应急部下面有个安监总局,它过去有个煤矿总局在里面,有房子。
还有粮食局、供销社等单位也是有房的。这些单位以前有钱,自己建得有房子,现在招录的人也不多,所以可能分到房。
还有些单位你根本意想不到。我以前到湖北省民委挂职两年,本来以为这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普通单位,没想到有房子。
最后,我想强调一点:对年轻公务员来说,平台越大,机会越多。
从干部成长的角度来讲,你不要因为房子而考虑岗位,而应该看你适合哪个岗位、报哪个岗位考上可能性最大,来选择岗位,分房只是顺带的福利。
退一万步讲,就算你到了有机会分房的部门,你还要排队。有的人确实能一考上就能分房,但有的人要等几年。分房是要看运气的。
最重要的还是个人的能力,你先保证考上再说。
送给大家一句话:格局有多大,前途才会有多大。
自己购买了经济适用房,单位就可以不再给分房吗
是的。国家一直有政策,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不能再购买其他住房。你可以在你的经济适用房取得房产证5年以后,向房管局缴纳土地收益金,将你的经济适用房变成全产权的商品房,你就可以自由买卖了,也就不用受经济适用房相关政策的约束了。 经济适用房的出卖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北上广公职博士能分房吗?
博士毕业国家不分配房子。现实中,住房已经全面市场化,博士毕业属高端技术人才,大多数单位,包括体制内或体制外的,不管是机关、事业单位或有限公司,对有博士学历的人才,都有住房补贴或安家费,少则几十万元,多则上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