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当如何进行公告?
基金持有人大会流程
你好,基金持有人大会流程其实很简单,如下: 1、召集人召集 召集主体有优先之分,前者不存在、不愿意、则由后者召集,这个顺序为:基金常设事务机构——管理人——托管人——代表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自行召集(证监会备案)。 2、召开并表决 1/2份额人参见,即可召开;召开方式可以使现场,也可以是通信方式;表决原则为一份额一表决,可委托代理表决; 3、决议 一般,参加的1/2,同意即通过;转变运作方式、更换管理人托管人、提前终止、合并需要参加的2/3同意。 希望对你有用!谢谢基金管理人必须披露的事项是通过什么来实现的
可以看看如下公告就会有比较清楚的理解: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 19 号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已经2004年 3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80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主 席 尚福林 二○○四年六月八日 [编辑本段]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信息披露活动,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基金管理人的信息披露义务有哪些?
对于基金管理人来说,主要负责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具体涉及基金募集、上市交易、投资运作、净值披露等各环节。 1.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基金合同草案、托管协议草案、招募说明书草案等募集申请材料。在基金份额发售的3日前,将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管理人网站上;同时,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在管理人网站上,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管理人网站上。 2.在基金合同生效的次日,在指定报刊和管理人网站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3.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后每6个月结束之日起45日内,将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登载在管理人网站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在公告的15基金份额持有人有哪些权利?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如何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按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2、按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取得基金收益; 3、监督基金经营情况,查询或获取公开的基金业务及财务状况的资料; 4、在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后要求履行保本条款的权利; 5、申购、赎回、转让基金份额,进行基金间转换,选择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或修改基金合同后形成的其它基金品种; 6、在不同的基金直销或代销机构之间转托管; 7、获取基金清算后的剩余资产; 8、要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以及依据本《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的规定履行其义务; 9、依照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信息披露义务有哪些?
作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它的信息披露义务主要体现在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的义务。当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持有人大会,而管理人和托管人都不召集的时候,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此时,该类持有人应至少提前30日公告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 上一篇:基金什么时候能把本钱赚回来?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