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开店各投资十万经营一年本金未收回,另一个人接店入股资金该不该全额退还,一年盈利资金应该怎么算?
股东要退出,那么我是否需要退他投资的10W,收回他的15%?如果有人再投资100万入股?如何分配?
1、投资10万退股,要评估投资期间的收入状况,如果没发生亏损,在投资前已经协商了风险共担,那么,投资期间的收益也应该共享。除退还投资的本金,另外合伙总收益要按股权比例分配。配送的股权,应该在事先做好协商。 2、新加入的100万,事前要对你合伙前的资产状况做评估,或者双方协商一致应占的股权比例,风险与收益的分配方式,以及将来的退出机制。都要在合作协议上清楚写明。两人合伙开饭店,生意不好,有一方中途要退出,想要回当时的本金合理吗?
如下:
1、理论上一切按合同办事,如果合同规定了双方的股份比例,那只能将现有估值退给他。如果没有注明股份比例,按理来说是可以拿回本金的。如果没有合同,那么就只能协商了。
2、情理上合伙做生意是需要共同承担经营风险的,如果要退出,需要按照饭店现在的估值进行比例分配退出。要本金是不合理的,你们要折算下现在饭店的价值然后按入股比例分!如果是亏的那么就不是分钱了,还要考虑下是不是要补点。
合伙做生意,要共患难,同富贵,不要看到困难就要撤出,本来生意不好,合伙人再出现点问题对另外一个人来说更是雪上加霜。从伦理道德来说,这么做其实是不道德的,生意好的时候你来分钱,不好的时候就跑路?不好的时候更要同心同德才对。
对“两人合伙开饭店,生意不好,有一方中途要退出,想要回当时的本金“有什么看法?
从生意人角度,你做生意投入了多少钱,这都是你自愿投入的,要承担亏损的风险,钱如果都投入到生意当中了,你不做了本来就不地道,还要让我把之前投入的钱退给你?哪里有这样的道理。
两个朋友合伙做生意,既然在合伙,说明还是有点感情,就不要赶尽杀绝,还要本金利息,人情味到哪里去了?做生意你肯定要承担风险,都是你自愿投入的,钱如果都投出去了就不要想退,况且在最困难的时候你一旦撤出,对另外一个人经营饭店是怎样的打击?
入股的分红回本了本金退不退
入股不干了本金一般不会退,因为股东是以投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只有满足退股条件,例如投保期满、投资人身故或其他身体健康状况导致不可能继续完成投资人的职责,才有可能拿回本金。
【法律分析】
不能,入股就成为股东,享有股东的权利和责任,即享有分红权和承担亏损的责任。但可以请求公司按照自己的股份计算出自己目前的股份价值是多少,并予以退还入股后不干了钱能退,一般情况下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公司员工入股后,其股权可以依法进行转让。如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股权的,需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如果是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在入股前,如果有签订股东协议,并且协议里面的内容有写清楚退股时候可以退还本金,那么就入股的本金是可以退的。如果公司因为经营不善,然后导致倒闭,那么入股的本金是没法退还的。有的入股协议中,可能没有写明可以退还本金,那么这时候可以把自己的股权以一定的价格转让给别人,那么就可以变相取回本金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合伙人中途退出,其本金该不该还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扩展资料
退伙的时候公司大概有以下三种情形:
1、公司盈利:
如果公司盈利,我们可以按照投资加上每年的固定回报来退还退股方的股份,也可以采取对公司的股价进行估值,退还相应的股份比例。
2、公司持平:这种情况处理相对简单,可以按照原股退回。
3、公司亏损:可以让对方承担相应的损失。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
一般来说,公司股东退股要满足以下之一的条件: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朋友2个人合伙开店。我是第3方投资。现在本金亏损完了,还要我承担债务吗?
不需要。
没有你的股份,就不需要承担债务。
你只是投资人,并不需要承担债权责任。
经营者需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