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科技称下半年依然有不同类型的电站转让计划,从商业角度如何看待企业此举?
光伏发电项目大家了解吗?有发展前景吗?(光伏发电的发展前景)
回答:现在光伏是没有前景的,
但是,离网新型光伏是很有前景的。
我认为光伏发电的前景不大,主要有一下几个因素:
1,光伏发电占用大量的空间,例如土地资源,先要有较大的发电量是拿空间换来的,很多农村的人觉得在自家屋顶安置光伏发电可以获取收益,但是这个收益需要很多年以后才能见效,至于以后的国家政策和电价,谁也说不好。
2,目前来说,国家在减少火电的产能,增加核电和水电的产能,尤其是核电,国家对原子能的重视,会加速核电的发展,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用电量也在稳步增加,光伏满足不了这个需求。
3,从长远看,光伏也是一种环境污染,阳光照射大地,让土地升温,提供了能量,如果这种能量转化为电能,在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肯定会破坏生态。温度的差异会造成生态的变化。
我国光伏行业于2005年左右受欧洲市场需求拉动起步,十几年来实现了从无到有、从有到强的跨越式大发展,建立了完整的市场环境和配套环境,已经成为我国为数不多、可以同步参与国际竞争并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本文主要梳理了中国光伏发电行业竞争格局等内容。
光伏发电行业主要上市公司:目前国内光伏发电行业主要上市公司有保利协鑫,中环股份、隆基股份、通威股份等。
本文核心数据:光伏发电行业市场集中度、竞争格局、五力模型
1、中国光伏发电行业竞争梯队
光伏发电是我国能源供应体系的重要分支,也是新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2020年光伏发电行业业务收入,可分为3个竞争梯队。其中,营业收入大于200亿元的企业有隆基股份、通威股份;营业收入在100-200亿元之间的企业有:中环股份、东方日升、阳光电源、正泰电器;其余企业2020年光伏发电行业业务收入在100亿元以下。
2、中国光伏发电行业市场份额和排名
从2020年光伏发电行业的上游多晶硅产量份额来看,永祥股份以21.45%的占比获得行业第一,其次是保利协鑫,占比为20.26%,排名第三的是新特能源,占比为17.16%。
在光伏组件的角度,根据PV
InfoLink供需数据库统计,隆基以超过20GW的黑马之姿站上组件出货量第一的宝座。连霸出货冠军多年的晶科退居第二,第三名则是一路稳健布局持续成长的晶澳。排名第四和第五的是天合和阿特斯。尽管出货排名出现变动,但2020全年出货TOP
5成员基本上与2020上半年相同。
3、中国光伏发电行业市场集中度
光伏发电行业上游多晶硅产业链已形成寡头局势,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多晶硅行业CR5从2018年的60.3%提高至2020年的87.5%,集中度进一步提升。
4、中国光伏发电行业企业布局及竞争力评价
光伏发电行业的上市公司中,隆基股份、保利协鑫、中利集团等企业在光伏发电行业业务布局均较为多样化,涉及到硅片、组件、电站运营等环节。部分上市公司专注于产业链某一环节,如清源股份专注于光伏支架。从光伏业务占比看,隆基股份、亿晶光电等企业专注于光伏行业,其余部分企业为多元化经营。从竞争力看,隆基股份、通威股份等均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注:保利协鑫暂未公布2020年年报,2020年光伏业务占比仅为预测数据,仅供参考。
5、中国光伏发电行业竞争状态总结
从五力竞争模型角度分析,目前,我国光伏发电行业属于新能源行业,光伏发电成本相对于风电、水电和火电等其他方式成本仍较高,因此所面临的行业替代品威胁较大;国内光伏发电行业竞争者数量多,国际龙头企业纷纷布局中国市场,行业整体竞争程度激烈;上游部分光伏关键零配件仍然需要进口来解决,但是总体上,技术进步速度较快,光伏发电关键零部件厂商有一定的议价能力,但趋于减弱,而下游消费市场主要是电力局和分布式光伏用户,光伏企业的议价能力较弱;同时,因行业存在资金、技术门槛较高,潜在进入者威胁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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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数据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光伏发电产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你好,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只能说总体而言前景是看好的。但是前景好不一定就意味着投资就能赚钱,具体的还要看当地的政策、资金成本、光照程度、以及使用的太阳能发电系统等等因素来决定最终的投资收益。早期投资的靠着并网收益以及国家政策补贴确实能够获得不错的收益,但是随着安装的数量越来越多,国家的补贴力度也在逐渐的减小。投资的风险也有一定比例的抬升。所以,投资前一定要先了解好投资所在地的政策等信息。前景肯定是看好的。
从国家政策来看是一个发展方向
发现前景不大,由国家补助越来越少可以看出,因为这个占地面积大,发电量少。占用耕地国家不允许,占用农屋房顶发电量不足,面积少。占用荒地,荒地现在都植树造林呢。所以现在的土地面积宝贵。
国家对新能源经济不断的经济投入和大力政策支持,新能源是未来的一个发展方向,而光伏发电也是新能源发展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光伏发电前期投入成本比较大,量力而行,并入国家电网,赚取差价,扣除前期的成本和后期运营成本就是利润,建议可以找政府合作,谢谢
据中研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7-2022年广东省光伏发电行业深度调研与投资前景分析报告》统计数据显示
第一节
我国光伏发电产业链结构及价值链分析
一、光伏发电产业链结构分析
由于目前太阳能光伏电池80%以上是以单晶硅或多晶硅为原材料生产的,这里就以晶体硅太阳能光伏电池生产为主,产业链各环节如下:晶体硅原材料生产-晶体硅片制备-太阳能光伏电池制造-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太阳能光伏产品生产-太阳能光伏电池系统应用。
图表: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链
数据来源:中研普华数据库
1、太阳能光伏产品
太阳能光伏产品是以太阳光为能源,通过太阳能电池组件接受太阳辐射,将光能转换成电能,并在控制器的管理下不断向蓄电池充电,控制器根据设定的程序将蓄电池中的电能释放出来向用电设备供电。
太阳能光伏发电的最基本元件是太阳能电池,有单晶硅、多晶硅、非晶硅和薄膜电池等。其中,单晶和多晶电池用量最大。
2、应用:光伏发电系统
光伏发电系统通常可分为独立光伏发电系统、光伏并网发电系统以及互补型光伏发电系统。光伏阵列、电能变换器和控制系统是必不可少的,在很多电能变换和控制策略方面,三者都有类似和通用的部分。
二、光伏发电产业价值链分析
晶体硅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价值链由两条工艺路线构成,其中单晶太阳能电池加工环节包括高纯硅的生产、拉单晶、单晶硅切片、电池片生产、组件封装、系统应用;多晶硅太阳能电池加工包括高纯硅的生产、多晶硅铸锭、多晶硅破锭、切片、电池片生产、组件封装、系统应用。
对于高纯硅的生产来说,存在一条产业价值链,即硅矿石
—
金属硅
—
高纯多晶硅。首先将
SiO2含量较高的硅矿石提炼成Si含量在99%以上的金属硅,再经由改良西门子法等一些晶体硅提纯工艺提炼出9-11N的高纯硅。
第二节
多晶硅供需及盈利水平分析
一、多晶硅产能规模分析
图表:2014-2016年我国多晶硅产能规模分析
数据来源:中研普华数据库
二、多晶硅产量规模分析
图表:2014-2016年我国多晶硅产量规模分析
数据来源:中研普华数据库
三、多晶硅市场需求分析
从多晶硅的价格走势分析其市场需求。
2014年我国多晶硅价格总体比较平稳;2015年多晶硅价格全年呈“一路下跌”的走势;2016年上半年,受“630”下游抢装影响,多晶硅价格开始稳步上扬,随着630抢装结束,下游需求减弱导致多晶硅价格自7月份开始下滑并持续至9月末;价格下跌使得多晶硅厂家开始主动检修减产,同时下游厂家利用低价时机开始囤货,促使需求再次增加,11月开始多晶硅价格重新步入上涨趋势。
图表:2014-2016年我国光伏级多晶硅价格情况
数据来源:中研普华数据库
从近期看,光伏发电可以作为常规能源的补充,解决特殊应用领域和边远无电地区民用生活用电需求,从环境保护及能源战略上都具有重大的意义。从远期看,光伏发电终将以分散式电源进入电力市场,并部分取代常规能源。
2020-12-22
光伏行业是指光伏发电相关的设备制造行业,属于新能源产业,国内超过3/4的领土光照资源符合太阳能资源利用,应用潜力较大。
新思界产业研究中心发布的《2020年光伏行业深度市场调研及投资策略分析研究报告》指出,与传统火电相比较,光伏发电对环境几乎污染;与水电、风电和核电相比,光伏发电无排放、噪声低,且技术已经成熟;近年来国内光伏行业发展很快,且规模较大,对国家的补贴资金造成一定压力,因此国家对光伏行业的支持政策逐步减弱,行业的竞争优势需要转型,降低对国家支持政策的依赖。
光伏发电可以充分利用太阳能,是未来环保、稳定、可靠的能源。由于光伏行业在初期投资规模相对较高,后期运营成本低,因此国内外主要国家和地区在早期均对光伏行业的市场开拓领域制定了设备安装补贴、上网价格补贴等政策,对光伏行业早期的市场开发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中国光伏行业在国内外终端补贴政策的支持下快速发展,行业正在逐步成熟,占世界比重超过65%,规模较大。国内2017年光伏行业下游装机容量达到53GW,国内各级政府在短期内可以补贴,但从长期来看,如果持续保持这么大的规模财政资金难以承担。
从光伏发电成本测算来看,部分地区光伏发电成本已经低于火电,为补贴政策降低提供了技术依据。另外从行业发展角度来看,光伏行业已经过了发展初期阶段,持续的高额补贴政策反而会助长企业惰性,忽视成本控制、新技术研发、生产工艺改进等方面能力的提升,因此国内补贴政策逐步降低补贴标准。
2018年,国内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国内需要合理把握光伏发电项目推进节奏,优化新建的建设规模;加快光伏发电补贴退坡,降低光伏发电行业补贴标准;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2020年1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计划竞价补贴10亿元、光伏竞价规模在27.8GW,相对于之前补贴规模有下降。
新思界研究分析师认为,光伏行业国家支持政策减弱从行业发展周期、技术水平和财政等方面来看是大势所趋,虽然短期内造成行业内部分企业裁员、收入下降,但更多的企业开始加强新技术研发、向储能电池领域拓展、控制经营成本等措施,行业竞争优势将向技术、成本控制、服务等方面转型,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房屋类型和性质有区别么?
这里问的这个房屋类型和性质,可以说是同一个意思,房屋性质一般都是说的产权性质
产权性质简单的说就是常说的大产权小产权,后面会解释。
http://weibo.com/hz2016/profile?rightmod=1&wvr=6&mod=personnumber&is_all=1#_0
可以在微博里找到更具体的答案,这里提取一部分给您
房屋性质分类:
房屋的种类繁多,主要分为:
商品房、存量房、增量房、商业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解困房、集资房、 房改房(已购公房)、 微利房、平价房、回迁房、工业用房、公共租赁房、 办公用房 、 公寓 等
(其中就含有“大产权房”“小产权房”,如何区别可参考:
对“大产权”和“小产权”在不同情况下有不同解释
第一种解释
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
第二种解释
买的房再转让时不用再交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再转让时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
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对这个区别购房人可从合同第一条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形式中加以确认。
房地产商提供的土地证明如果是通过“划拨”得来,就是这里说的“小产权”;如果是通过“出让”或“转让”得来,就是这里所说的“大产权”。
第三种解释
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
购房人要注意的是乡镇政府发证书的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
第一种和第二种解释的小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就可以自由买卖(经济适用房需房屋产权证自发证日起满5年才可上市交易),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
而第三种解释的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而且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
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
居住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
商品房: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它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
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增量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
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相对于增量房而言。
增量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商投资新建造的商品房,存量房一般是指未居住过的二手房,即通常所讲的“库存待售”的房产。
商业用房:是指各类商店、门市部、饮食店、粮油店、菜场、理发店、照相馆、浴室、旅社、招待所等从事商业和为居民生活服务所用的房屋,以及办公用房,如写字楼等,还包括车库等。
商业用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个人商业用房贷款额度最高为50%
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期限最长为10年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
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种出租为主的住宅政策称为廉租房。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解困房:是指各级地方政府为解决本地城镇居民中特别困难户、困难户和拥挤户住房问题而专门修建的住房,因此也称为经济适用房,它属于一种政府宏观性调控的政策房,解困房综合性价比高的特点。
集资房:属经济适用住房范围,是政策性住房,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 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 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 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
如果职工是全额集资,将来可以办理100%的产权,在产权证领取后,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如果是部分集资,将来为职工办理的是部分产权,另部分产权属于另部分集资人(单位)。职工想要转让部分产权的集资房,首先要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其次,要经过产权共有人的单位的同意,而且单位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房改房: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房, 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享受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宅。
即居民将现住公房以标准价或成本价扣除折算后(旧住宅还要扣除房屋折算)购买的公房。房改房又分为成本价、标准价(优惠价)、央产房等类型,每种类型的房屋交易方式都有所不同。属于部分产权。
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 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禁止上市交易。
微利房:亦称微利商品房,指由各级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组织建设和管理,以低于市场价格和租金、高于福利房价格和租金,用于解决部分企业职工住房困难和社会住房特困户的房屋。
未取得住房全部产权,不能转让和出租。
平价房:是指以成本加上3%的管理费作为销售价格向大多数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住宅。(成本由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勘察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建设费、管理费、贷款利息和税金等七项因素构成。)
平价房是根据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以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解决对象,通过配售形式供应、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其建房土地由政府划拨,配售对象及配售价格由政府管理部门审核认定。
该房屋的产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不过 允许使用权人(公房承租人)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一定方式转让或交换房屋使用权,所获收益扣除应缴税费后归使用权人所有。
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
回迁房可以买卖吗?
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没房产证的,回迁户手持的是购房合同,无法上市交易。
回迁房也不是不可以买卖,拆迁安置过程中,
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拆迁户用补偿款购买商品房与普通人购买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都是花钱买房,购房者的身份是相同的。
以回迁房的形式补偿给被拆迁人,其补偿房屋是由有关主管部门核定价格,并进行管理,在产权、转让、税金方面都有一定限制。由于回迁房这些特殊的原因,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回迁人是否能取得房屋所有权、回迁房是否能办理合法的产权证、回迁户家庭内部对所有权的划分是否明确,这一系列法律问题难以确定。在这种情况下,出于保护自身权益的考虑,购买者在购买回迁房时,要持慎重态度。
工业用房:是指独立设置的各类工厂、车间、手工作坊、发电厂等从事生产活动的房屋。
公共租赁房:有别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办公用房:是指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办公用房屋。其中,档次较高的、设备较齐全的为高标准写字楼,条件一般的为普通办公用房 。
产权性质
经常听到的大产权、小产权是什么意思?有什么不同呢?如何区别?
关于“大产权房”“小产权房”具体区别、解释及交易风险。
房产权本来是不分大小,只有一种定义,但由于我国的一些特色,形成了社会上一些约定成俗的说法,所谓“大产权”“小产权”是民间的一种通俗叫法,在我国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上根本没有这个概念。
对“大产权”和“小产权”在不同情况下有不同解释
第一种解释
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
第二种解释
买的房再转让时不用再交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再转让时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
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对这个区别购房人可从合同第一条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形式中加以确认。
房地产商提供的土地证明如果是通过“划拨”得来,就是这里说的“小产权”;如果是通过“出让”或“转让”得来,就是这里所说的“大产权”。
第三种解释
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
购房人要注意的是乡镇政府发证书的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
第一种和第二种解释的小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就可以自由买卖(经济适用房需房屋产权证自发证日起满5年才可上市交易),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
而第三种解释的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而且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
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
居住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
当使用期限到了之后,房子还属于自己吗?
小产权房主要指两类:
其一:是经过国家相关政府部门的土地、规划、建设环节审批,建设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城中村改造房;
其二:是未经过任何国家相关部门和环节审批,建设在租用土地或非法侵占的土地上的房屋。
购买“小产权房”风险:
1、乡产权房只具备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质,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所以购房者的购房合同在法律看,属于无效合同。
2、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由于乡产权房没有国家认可的合法产权,购房人实际只拥有房屋的永久
使用权,所以其拆迁补偿要比普通商品房低很多。
3、由于乡产权房没有在房管部门备案,不在政府机构对商品房的统一管理范围内,这样在使用房屋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一些房屋质量问题、公共设施维护问题,无法有效维护权利。
4、开发资金和建筑质量一般是需要银行和政府进行监管的,而乡产权房在这方面比较薄弱,几乎没有得力的监管机构,主要依靠开发商自律进行开发建设。
5、房地产市场整顿风险。因为乡产权房不属于商品房,而农村宅基地按照法律规定,宅基地上面的住房不允许向城市居民出售,宅基地由村集体享有土地所有权,村民享有使用权、继承权,但是不能转卖。以新农村名义建设的住宅除了村民自住的部分,流向城市居民的部分还没有明确的处置和管理办法。
小产权风险明显
小产权房因为售价远低于商品房而受到一部分人青睐。但在现行体制下,小产权房的风险也是显而易见的。一是很难在市场上转让;二是一旦小产权房所在的土地改变用途,很难得到赔偿。
因土地性质不同,中国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国有土地上可以进行开发建设,而要在集体土地上进行开发建设必须首先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然后才能按照规划进行开发。
“集体土地在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开展一些集体经济活动。农村的宅基地只允许解决农民的居住问题,也可以在农民中相互转让。但每家只允许有一份宅基地。不允许城市居民在农村购买住宅,目的是在农民居住、生活保障尚没有建立起来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利益不受侵害。”
即使自住仍应谨慎
在市场交易环境尚不完善的情况下,一个没有法律保障的事物的风险是可想而知的。尽管如此,有意购买小产权房的仍不乏人在。他们并非不知小产权的风险,却表示“只是自住,又不上市交易”。
对此,一些业内人士也表示,以往小产权项目并非没有被勒令强制拆除的先例,部分小产权项目停工或停售就有这方面政策的考虑。
消费者即使是自住需求,购买小产权项目仍需谨慎。另据业内机构估算,约有30%左右的消费者购买小产权项目小产权以租代购似更稳妥。
小产权的项目之所以受到限制,一方面是怕其扰乱市场秩序,另一方面也是出于保护耕地等农用地考虑。但因为存在巨大的利益落差,单纯地通过行政手段来强制规范可能不会起到特别好的效果,最好仍从市场角度解决。
实际上,在农村的集体土地也分可建设用地和耕地等不同用途,对于可建设用地,只要不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范,可以纳入开发建设的整体规划,建成的房屋如果是农民购买仍可按小产权办理,如果是城镇人口购买则需补交土地出让金等费用。
这样,乡产权的房子只要不是侵占农民耕地等农用地的,都可采用这种模式。这在一些地方进行新农村建设中也作为一种途径在尝试和摸索。
如果在土地性质不能转变的情况下,既要发挥城市郊区富余宅基地的用途,又解决住宅市场供需矛盾的问题,以租赁的形式为好。就是在集体土地上建的住宅,以短期或较长期出租给城市居民,签定合同,到期限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续租,如果在合同期限内发生变化,可以退租。这样既保证了农民的收益,又保证了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