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问一下,像万达,龙湖这种,商业人员配置的时候,人员数量跟面积配比是什么样的。?
如何根据面积计算餐厅人员配置,从而达到合理的人均产值
食堂分1、2级,同时用餐人员每座总建筑面积按3- 2.3 平方米计算,餐厅按1.1- 0.85平方米计算,厨房按0.8- -0.6 平方米计算。公用面积按0.16- 0.09 平方米计算,交通、结构按0.8- -0.46平方米计算。一般食堂分3批。
先算公摊系数,公摊系数=需要公摊的共有建筑面积总和除以参加公摊的各单元的建筑面积总和;通过公摊系数计算,每户的公摊面积=公摊系数×各户套内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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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的面积单位有平方厘米、平方分米和平方米。
(1)边长是1厘米的正方形,面积是1平方厘米。
(2) 边长是1分米的正方形,面积是1平方分米。
(3)边长是1米的正方形,面积是1平方米。
一般测量较大的面积用到公顷和平方千米。
(1)边长是100米的正方形,面积是1公顷。
(2)边长是1千米的正方形,面积是1平方千米。
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对小区物业员工与业主户数比例是多少?
国家没有这个比例,完全按照物业公司自己的标准设定,一般行业按照住宅的类型,配比的工作人员就是每人管理和服务的面积在四千到六千之间。这个数值越高,说明人手越少,数值越低,说明人数越高。
1,保安的配置。按照大门岗两班倒配置,几个大门就用大门数量乘以两个人。加上监控室一个岗位一个人的最低配置。加上保安每六个人配置一个轮休的就行了。
2,保洁的配置。按照总建筑面积除以一万二千左右就得出人数,加上轮休人员就行了。
3,维修人员配置,按照总建筑面积除以两万五或者三万就行了。
4,客户服务,按照总户数除以350到500户就得出数据了。
5,绿化人员,按照总绿化面积除以五千到八千就可以了。
6,主管人员配置,十五万以内的项目,配置两个主管就行了。十五万以上三十万以下,配置保洁主管一人,保安主管一人,维修主管一人,客服主管一人就行。
7,项目经理。十五万以内配置一人,三十万以内配置一个副经理,超过了以此类推。
总之,人员配比不能超过总收入的百分之70,超过了可能就会亏本。太低了也不能维持现场的基本服务。
对于1万平方米至5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应配备不少于多少管理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应配备人员不少于2人;
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应配备人员不少于1人;
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应配备人员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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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单位在承包全部建筑安装工程任务后,根据施工的需要,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可以将一部分工程转包给专门的施工单位负责完成。
总承包单位转包的专门施工单位称为分包单位。总包单位向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不与建设单位发生经济关系。
总承包单位的责任主要是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说明书及预算、施工与验收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完成,交付使用。
在有分包单位参加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要组织编制统一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综合作业计划,统一现场指挥和交叉施工,统一现场平面位置管理,统一安排现场的暂设工程和生活福利设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总承包单位
一个建筑面积40万平米的医院,大概可以容纳多少人口?医生、病人、工作人员都算上。有没有固定比例值?
综合医院建设标准 建标110-2008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施行日期:2008年12月1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三章 建筑面积指标 第四章 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 第五章 建筑标准 第六章 医疗设备 第七章 相关指标 附 件 综合医院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和规范综合医院的建设,提高综合医院工程项目决策与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正确掌握建设标准,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为综合医院建某建筑工程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按照建设部的规定,该项目应当至少配备(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应当至少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根据《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及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建筑施工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
建筑施工项目现场应严格按照工程类别、建筑规模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规定配备标准上增加。
(一)总承包单位
建筑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工程类别和规模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标准如下:
1.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分包单位
建筑施工项目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2.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三)涉及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专业工程的,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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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及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
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或延续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按照以下标准考核:企业主要负责人2人(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1名、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1名),项目负责人2人(资质标准未要求注册建造师的除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人。
参考资料: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