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你对此有何看法?
青岛租房提取公积金要什么条件有谁晓得
一、提取公积金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程序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领取表》(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
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领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工现金
扩展资料:
提取公积金材料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提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提取
青岛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及提取条件
五一起,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单位通知,将调整个人公积金贷款政策及租赁住房提取的相关政策。
1、调整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次贷款结清5年降低至2年年限,借贷人可再次申请。
二次贷款新建住房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降至50万元、二手房最高贷款额度由35万元降至30万元;二次贷仍实行单方缴存为双方缴存60%的额度限制。
二次贷款计算单笔贷款额度的缴存余额倍数由15倍调整为10倍。
总之,二次贷款利率继续保持首次贷款利率的1.1倍。另外,对二次贷款要根据资金情况计划限额管理,超过计划限额实行贷款轮候。
调整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将首次和二次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分别由40%和60%,统一调整至30%。同时首付款比例与房龄挂钩。
扩大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范围。将省内异地贷款政策放宽至全国范围,对具有青岛市户籍,在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在青岛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2、调整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
修改提取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调整额度限制。本市内,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金额不得超实际交纳的房租;租住本市其他住房的每人每年仅申请提取一次,不超过6000元。职工租赁多套住房的,只能就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职工,每人每年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两次提取间隔不少于12个月。
简化提供要件。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合同及租金缴纳证明的原件;承租本市其他住房的,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及婚姻关系证明的原件。
要防范公积金的骗提套取行为
职工及配偶在本市某小区出具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但后经查证在本市其他市区拥有其他产权登记,均认定有房。
对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套取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自骗提套取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取消该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向社会公开及纳入征信系统;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严肃处理;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3-2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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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积金怎么提
法律主观:
在 青岛 地区要办理 公积金提取 手续,可以直接登录青岛 住房公积金 ,个人专业版页面提交办理,要输入本人的 公积金 编号,密码和验证码登录,然后在相应板块中找到 公积金贷款 提取,选择支取登记。关于青岛公积金提取流程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青岛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商贷自助提取) 1、打开青岛住房公积金网个人专业版登录页面,输入个人住房公积金编号、密码、验证码后,【登录】。 2、选择左侧功能导航中“公积金贷款提取”模块,点选“支取登记”按钮。 3、首次使用时,会提示业务须知,点击【我已阅知并同意上述协议】后继续。 4、输入支取金额后,点击获取验证码,输入短信验证码,点击【结算】。 5、结算成功。 二、青岛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 住房公积金提取 ; 2、 职工偿还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 贷款 本息公积金提取; 3、职工租赁本市住房自住公积金提取; 4、职工离休、退休公积金提取; 5、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公积金提取; 6、职工出境定居公积金提取; 7、职工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公积金提取; 8、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含2年)以上公积金提取; 9、 户籍 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且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公积金提取; 10、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公积金提取; 11、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公积金提取。 三、青岛公积金提取法律规定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在青岛地区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可以直接登录青岛住房公积金个人专业版办理业务的,只要是符合提取条件的就可以输入提取金额,最后就可以结算完成。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网做一对一的 法律咨询 。
法律客观: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除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外,还应根据不同的提取情况分别提供相关申请材料。职工的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应提供婚姻关系凭证原件。
职工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还应提供与患者之间的关系凭证(结婚证、户口簿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凭证)原件。
全款购买异地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职工还应提供本人及配偶户籍凭证原件、婚姻关系凭证原件。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提取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因向房屋管理、民政、税务等有关部门调查核实职工行为和申请材料真实性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上述3个工作日内。
关于公积金提取问题
第七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 第八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五)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含2年)以上的; (六)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 (七)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八)农村进青岛公积金额度
12月2日,山东省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我市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22年12月2日起,在青岛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多子女家庭购买青岛市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满足首付款比例要求的前提下,可按家庭申请贷款时计算的可贷额度上浮20%确定。
按照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6月15日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80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50万元。
这也意味着,此次政策调整后,对于多子女家庭,夫妻双方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最高可贷96万元;个人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最高可贷60万元。
按照规定,多子女家庭是指按照国家政策,同一家庭有两个及以上子女(为现有未成年子女)。具体以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为准。
此外,《通知》提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以网签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22年12月2日前已完成合同签订的,按照原贷款额度政策执行;申请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以2022年12月2日后办理房屋租赁备案凭证为准,此前已办理房屋租赁备案凭证的,按照原提取政策执行。
此外,青岛于9月15日优化限购政策。按照青岛市发布的《我市动态完善房地产政策》:继续在市南区、市北区(原四方区域除外)实行限购政策;对限购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本地居民限购2套,二孩、三孩家庭可增购1套,外地居民居住满半年限购1套。
山东省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新政策中,二手房限购区域有所调整,市南区、市北区一手房、二手房仍实行限购政策,其他区域一手房、二手房均放开限购。
同时,在青岛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