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和周鸿祎合伙开公司,对方出技术,不出钱,股份分出去了,担心亏钱怎么办?
和他人合伙开公司,对方承诺若盈利则将利润作股本,如果亏损应该怎么办?
如果亏损应该均摊亏损金额;或者在在后期经营过程中抵扣掉相应的盈利;再者可以让其以资产抵押的形式来对亏损做相应的担保。笔者认为主要存在以下三方方面的情况。
一、如果亏损应该均摊亏损金额
在合伙开公司的过程中 ,如果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因为种种原因导致了公司经营状态不佳而出现了相应的亏损状态,那么其中公司的合伙人都需要对这笔亏损作出相应的资金承担,因为如果大家都是合伙人,盈利以及亏损都应该共同承担和享受,应该按照股份来均摊处理亏损。
二、如果亏损应该让合伙人在后期经营的过程中所得的利润用来抵扣之前的亏损
如果公司在亏损之后,合伙人还是有信心将公司继续经营下去的情况下,那么只要在后续公司的经营状态慢慢好转的过程中,出现了盈利的状态,那么先前没有承担公司亏损金额的合伙人需要将自己的利润所得作为先前亏损的资金,用来抵扣之前的亏损,后续经营的利润才能正常享有。
三、如果亏损可以让其以抵押的形式来对亏损做相应的担保
如果公司在发生了相应的亏损金额之后,而其中的部分合伙人以为资金周转不开的原因,而导致了无法支付这笔亏损的资金,那么就需要让该合伙人将其资产作为抵押,以抵押的形式来担保其合伙人的资质,并且在后期公司持续出现亏损的过程中,其他合伙人有权贾昂这些资产进行拍卖处理。
注意事项: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亏损的状态,只需要合伙人齐心协力,并且共同面对困难是及时化解的。并且合伙人在合伙开公司之前,需要先将各项经营事宜明确清楚而后再签署相关的合作合同。
两个人合伙一方暂技术股,一方经济股,亏了以后技术股担不担责任?
要承担责任的,一般情况下以股份形式合伙,那么合伙人要按股份比例承担相应的责任,技术股只是在缴纳本金的时候不出钱而已,其他的权利义务都是一样的。朋友不出资,只技术入股,不承担风险,但要分收益,这样合伙应不应该开公司?
1,信任,在这里思考了你现在的情况,如果你对他信任度低,那么你是不会做现在这个决定的,说明你还是比较信任他。 2,其次,他不出资其实是基于一个想尝试自己创业,但是不想承担风险,还要抽取收益的一个想法。 3,这是诚意的问题,做生意没有诚意,合伙是谈不拢的,你的朋友很理性,但是坦白说,一个可能是他不是个有风险承担心理能力的人,第二个可能是他过于理性,利已,合伙大家都要让步的,才可能谈得来。其实很容易明白,他也只知道他只拿好处不承担亏损这个想法是会有不少人不愿意和他合伙的,但是他没有给出相应的诚意。或许并不是他不想出资,如果他有心,应该能借到一些的。一般的,即使的技术入股,也会出一小部分股份的,比如合伙人不出钱出力该怎么分配股权
合伙人不出钱出力应视情况而定分配股权。
1、如果有股东以非货币方式入股,最好办法是将非货币资源评估作价,以双方协商的作价额入股;
2、如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中一人以非货币出资作价为20万元,在对方不叠加货币出资的情况下,两人的股权结构应该为20和80。
创始人虽然不出资,但是其自身拥有稀缺的资源。有些创业项目,创始人拥有一些特殊的资源,如顶尖的专利技术、独一无二的客户资源、具有独占性的渠道、即为优秀的创业团队等,这些都足以弥补创始人没有出资的问题。
合理分配股份的方法是:
1、投资者投入资金,根据投资金额占比分配股份。投资者投入资金,可以根据投资金额占比分配股份,这样可以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2、根据投资者贡献程度分配股份。投资者可以不仅仅通过资金投入来贡献,还可以通过技术、管理等方面的贡献,因此,根据投资者的贡献程度分配股份也是合理的;
3、根据企业发展情况分配股份。企业的发展情况也是影响股份分配的重要因素,因此,根据企业发展情况分配股份也是合理的。
综上所述,分股份是企业分拆股权或改变股份构成的重要手段,而出钱不出力的情况下,如何合理分配股份就成了一个重要的问题。本文通过简要分析出钱不出力的情况以及股份分配的意义,提出了几种合理分配股份的方法,以期帮助企业更好地分配股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十)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一个老总给我10%的股份让我出技术入股,如果公司亏损了,我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按条约规定,如果入股合同上面没有特殊规定、技术入股的股东不承担经济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扩展资料
我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可见,验资机构验资是公司设立的必经程序。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按照我国《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的要求,对被审验单位的实收资本(股本)及其相关的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所进行的审验。
其主要目的是为了验证被审验单位的注册资本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投资者是否按照合同协议、章程规定的出资比例、出资方式等足额缴纳资本。可见,验资与评估虽然在内容上有所不同,验资是审验被审验单位资本的合法性、真实性;评估是对资产的现实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但是,其两者在具体的操作程序上具有许多相同之处。
1、两者均是出资人通过委托国家指定部门执行具体事项,且指定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
2、两者均要对资产进行检查、评定,且最终都要作出报告作为证明文件。
3、两者的目的均是为了正确反映资产的真实价值。可见,一味地强求评估作价,则会因为验资与评估程序重复而增加公司设立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