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奴称已赔付消费者超 546 万元,你对该事件都有哪些看法?
如何看待巴奴火锅天价土豆事件?
事发缘由是今年2月18日,一女子吐槽在赛格商场巴奴火锅店就餐时,18元点一份土豆,端上来时整份菜只有5片土豆。 从视频可以看到,该女子点的那份土豆用一个小碗盛装着,环绕着叠放了5片,厚度不算厚也不是非常薄,按照量来算,这五片土豆加起来也就半个土豆大小。 土豆片被清水浸泡着,盛装的小碗边沿还夹着标签,上面写着“富硒土豆,与土豆博士刘杰合作,富硒土壤种植,富含硒元素,涮烫5分钟”这样的字样。 (来源:微博) 标签上提到的“土豆博士”刘杰,2017年央视农业农村频道《致富经》栏目曾对其做过报道,称其培育出的彩色土豆,批量栽种以后,在一些超市里,一斤卖6元,是普通土豆价钱的两三倍。 对于5片土豆卖出1红餐网消息,企查查信息显示,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巴奴毛肚火锅有限公司起诉齐某、余某侵害
红餐网综合整理消息,5月23日,网传山东某所大学所有的饮品店被禁止使用冰块,引发网友热议。
据直播济南报道,目前该大学校内的所有饮品店已不能做冰饮,如使用冰块,饮品店将被关停。
该校内一饮品店店员接受采访时也确认了该信息,其表示,确实是在22日收到了禁止加冰的通知,现在都不做冰饮了,也不知道要持续多久。据悉,禁用冰块的起因是有学生喝冰饮受凉拉肚子,打12345进行了投诉。
针对此次事件,网友们也进行了激烈的探讨。
有网友直言:“因个别学生拉肚子就禁止所有饮品店使用冰块,这不就是现代版的因噎废食么?不要说什么冰块吃多了不好,抽烟有害健康还那么多人抽呢。”
也有网友表示,不能投诉什么就禁止什么,应该查查到底是什么原因引起的,食品安全很重要,但也不能随随便便一刀切。
还有餐饮商家称,学生去饮品店大部分都是冲着冰爽的冷饮去的,不让卖冰饮,势必会严重影响到饮品店的生意。况且现在也不封校了,学生想喝冰饮也可以去校外买。
对此,12315工作人员也回应称,近期确实接到不少该大学学生的热线咨询,反映校内饮品店禁止使用冰块的情况,目前已经反馈给有关部门并要求调查该事,将催促有关部门尽快处理。
又见傍名牌“搭便车”!
巴处火锅被判赔巴奴火锅8.5万元
红餐网消息,企查查信息显示,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巴奴毛肚火锅有限公司起诉齐某、余某侵害商标权纠纷裁判文书。文书显示,巴处火锅因涉及“侵害商标权”与“不正当竞争”行为,被判赔偿巴奴火锅8.5万元。
裁判文书详情显示,齐某、余某二人在其装修经营的巴处毛肚火锅店使用的“巴处毛肚火锅”标识,“巴处”字体较大,起主要识别作用,与“巴奴”仅一字之差且字形相近,与涉案商标构成近似商标,容易导致公众误认为被诉店铺提供的餐饮服务与巴奴公司存在授权等特定联系。此外,巴处火锅使用与巴奴公司近似的装潢,并在社交平台进行宣传,容易造成公众混淆。
最终法院判定,齐某、余某二人共同侵害了巴奴公司的商标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巴奴毛肚火锅有限公司经济损失8000元及合理开支5000元,共计8.5万元。
近年来,餐饮行业发生此类“碰瓷事件”已是屡见不鲜。这不仅损害了注册商标企业的品牌声誉,也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破坏了餐饮市场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红餐网认为,对于品牌建设,餐饮企业除了要注重申请注册商标以外,更要侧重于商标的使用和维护,完善商标体系化管理。除此以外,餐饮商家在日常经营中,要增强法律意识,尊重知识产权,依法诚信经营。如若出现恶意抄袭、临摹模仿等行为,将构成商标侵权,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海胆蒸蛋事件当事人再回应,回应中都有哪些内容?
现代社会,由于人们的生活质量越来越好,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外出旅游来缓解生活的压力,而且旅游也可以增加我们对不同城市和地区的风俗与文化进行了解。
但在2021年4月9日的海南省三亚市发生了一件不愉快的事情,李先生一行人由于旅游太累就选择了一家比较近的饭店吃晚餐,一行人在云起.观沧海饭店点了一只澳洲龙虾、海胆蒸蛋等共计2655.6元。当时店经理还提醒他们澳洲龙虾比较贵,需要800多一斤,但是出门在外旅游的李先生想好不容易出门旅游一趟,肯定要感受一下不同的味道,虽然说比外面贵一点,可这也毕竟是景区,也就点了这几个菜。
过了一会菜就端上来了,但是吃到这个海胆蒸蛋的时候,发现只有鸡蛋的味道,没有海胆的味道。而且就算没有胆黄,总应该有点皮质在把。因为李先生他们也是生活在浙江的沿海地带,自然也知道海胆的味道。没有海胆的味道只有鸡蛋的味道,令他们疑惑,于是仔细的观察了这个海胆,发现海胆的壳像是用过的,不像是才宰杀的。
发现这个问题后,李先生他们叫来了服务员询问了一番,服务员告诉他们说:我们店里的海胆本身就是这个样子的。这个理由当然不足以让李先生一行人信服,李先生的朋友就对服务员说:你们现场杀一只让我们看看到底是不是现杀的,是不是新鲜的一看就知道。结果店经理对他们说:杀一只也可以但是,但是杀的这一只,你们也是要付钱的。李先生是当过兵的,性子也是比较急的,既然说到了这个份上,就跟店经理理论了起来,但是毕竟在人家的地盘上,理论也是占不到上风的,最后做这个海胆蒸蛋的厨师也出来了,李先生就问厨师胆哪里去了,结果厨师也不知道怎么回答。
得不到合理的说法李先生他们只能选择报警,就打了12315电话,警察来了之后,就让我们协商处理。让人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店经理居然说:你们要是吃不是我可以给你们打折,李先生他们听到这个话当然不乐意,感觉受到了侮辱,很是生气,这是旁边的人提醒他们不要闹事,闹了事情可能不好走。毕竟人在他乡,听到这句话李先生还是有点害怕的。随后李先生当着警察的面说:算了,不想去争论,我们把钱付了,除了海胆蒸蛋的钱一共付了2400,没有要店经理的一分折扣。
回到了酒店李先生他们把现场录的视频发到了网络平台上,因为在当时那个现场是不敢发的。而且他们还打了12315进行投诉,但是投诉的人太多了就没有处理过来。经过这件事情李先生他们也没有了继续旅游下去的心情,第二天早上,他们就返回了浙江。
之后有记者到这家店进行了走访,店里的员工向他们展示了海胆的加工过程,并解释说他们的海胆本身肉质比较少,热加工之后又会缩水,所以就会看起来比较少。
这件事情各有各的说法,但是作为消费者吃到不合理的东西确实是一件很糟心的事情,也希望各位商家能以消费者为主,在发生问题时给消费者一个合理的解释。
你见过保险都有哪些套路?
说句实话套路人永远都是人,而不是保险条款,保险本身永远都不会存在套路。
我作为一个曾经在保险行业从业过八年的内勤,首先看到这则热议的新闻,是很理解保险公司的行为,但同时也觉得客户无法赔钱挺可惜的,其实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的时候也是为了避免售卖的保险出现一些纠纷,只有有了合同和条款才能更好的约束合同双方的利益,所以这个事情只能说是两面性的,保险公司没有讲清楚条款,那客户也没有看清楚合同条款。
这肯定不是是顾客的问题,同样保险公司的合同订立也有它的规矩,但往往每一个员工在给顾客讲解保险条款的时候,是不会讲的特别细致的,在合同上所有的条款里面每一条每一款不可能全部念给客户听,有时候是需要客户自己去看的,但往往客户并没有什么时间去慢慢的把一条一款看清楚,就埋下了隐患,作为一个非专业人士,顾客理解的就是我买了保险就要出了事能赔钱,所以后期就会出现类似的问题。
生活中我也见过的类似问题大多不是因为保险公司的保险有什么问题,问题主要出在保险销售人员的一些不诚实行为导致的问题,作为保险销售人员,不需要高学历,只要有一定的口才就可以销售,所以导致保险销售员素质良莠不齐,很多销售员自己都没有把保险条款了解清楚就给客户推荐,是会出现各种问题的,只不过一般顾客不会去找某一个销售人员而是去找保险公司理论导致保险公司的口碑并不好。
比如银行保险问题最多的可能是出在销售人员身上,很多人去到银行柜面想要存款的时候,就会围上来一些工作人员给你推荐各种理财,他们确实会跟你说是银行理财还是保险,但是声音并不大,一般年轻人听了介绍之后也能分辨出来是银行理财还是银行保险理财,但是因为老年人耳朵并不是很好使,经常会误认为是在银行办理了定期产品或者买了银行理财,但是当他们把合同带回去给子女看了之后,发现是一份保险时,大多数老人会在子女的陪同下选择去把它退掉,这也是银行保险的一些套路,主要也是针对了一些有钱的老年人,让他们去办一些理财型的银行保险,这些保险大多都是时间比较久,利率也不高,唯一的好处可能就是稳定,所以在我国老百姓的理财思维里是不太接受的。
保障类型的保险出现的一些套路也是存在于销售人员的一些误导,不管是意外保险还是疾病保险,保险合同里面都写的很清楚,比如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能赔付或者患上了什么样的疾病才能赔付,但往往保险销售人员为了自己的业绩会跟客户夸大其词的说保障内容,甚至避重就轻的说一些亮点,从来不讲一些对于客户不利的条款,导致很多客户在收到保险合同之后没有发现其中的问题,后续理赔或者时间久了再翻看合同的时候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
我工作的时候公司的销售人员就有过类似的行为,比如说一款重大疾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的条款往往是合同规定的一些疾病才可以赔付,比如说像恶性肿瘤,慢性病毒性肝炎、尿毒症等等一些疾病,这些疾病都是非常严重的,所以销售人员在售卖的时候跟客户说到这些条款,多数客户往往兴趣并不太大,并非每个人身边都有类似的病人,无法感同身受,他们一般会反问一些较轻的疾病,如胃病、颈椎病赔不赔,一些大胆的销售员会说这些病都是赔付的,这就是为了完成销售任务就产生了欺骗和套路,后期出现的问题特别难搞。
话说回来,其实各行各业都存在着套路,人们要自己去辨别这些套路的同时,要预防套路的发生,在自己做任何事情之前都一定要对自己负责,对对方负责,再有条款的情况下,一定要看清楚条款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