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央行一笔勾销地方债可行么?
中央银行卖出政府债券会导致什么结果
债券是政府、企业、银行等债务人为筹集资金,按照法定程序发行并向债权人承诺于指定日期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债券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借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或投资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债券购买者)即债权人。
债券的付息期是指企业发行债券后的利息支付的时间。可以是到期一次支付,或1年、半年或者3个月支付一次。在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和通货膨胀因素的情况下,付息期对债券投资者的实际收益有很大影响。
当别人短信告诉说,以前所有金钱债一笔勾销,有没有法律效应?
这种的话,按理来讲是没有法律效力的,除非签署一份书面的xxx与xxx在xx时间的xx金额的债务被勾销,无需负债人(或合同里的甲或者乙方)偿还,然后写上时间,日期,亲笔签名和指纹印政府印钱还债可行吗?
可行 但是弊端太大 对整个国家的经济影响甚大 政府印钱还债 这事情在一战之后的德国发生 德国战败 国家为了赔偿战争赔款 那时候德国马克很稳定 战争赔款也是以马克结算 德国政府为了还债 超额印刷了货币 债务是还上了 却引发了国内严重的通货膨胀(也就是平时说的 钱不值钱了 物价很高 你应该听说过拎着一袋子钱去买鸡蛋的事情吧) 中国国内蒋介石时期也有这样的事情 市场上流通的货币是跟着经济的发展同行的 如果市场上货币过多的话(任何东西都遵循物以稀为贵这原则) 钱就不值钱了 市场货币过少的话 跟不上经济发展水平 那么钱就会值钱 也就是平时说的 原来一块钱买两个馒头 现在能买三个了 如果不明白继续追问 有地方债到底该怎么还?
四万亿政策所遗留下来的问题正成为困扰中央及地方政府的老大难。财政刺激时,各级政府花起钱来毫不手软,而当巨额债务到期需要清偿,却纷纷一筹莫展。问题棘手,只能想方法规避风险。数据显示,中国2012年地方政府债务偿还压力可能比此前预期的更大,据路透社的计算,2011年应偿地方债可能已有近5000亿元人民币获得展期,占当年应偿还债务总额的近两成。此前中国审计署发布的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0.7万亿元,其中,2011年应偿债规模为26246.49亿元,占比24.49%。 到目前为止,中央政府在地方债问题上尚没有给出统一的答案,目前采取的措施之一是债务展期。但即使正在进行地方债券的风险及现存问题
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的风险
(一)偿还风险 地方政府债券被称为“银边证券”,信用度很高,一般不会出现无人购买的现象,但地方政府债券 同公司债券一样存在偿还风险。以项目效益担保的地方债存在难以预测的决策风险。世界经济形势变 化、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决策人员知识结构缺陷和经验不足都可能导致决策失败。因此即使地方政府在 发债前进行了科学的可行性论证,对风险有充分的认识并采取了有效措施,也不能在绝对意义上消除风 险。以税收担保的地方债也存在偿还风险。地方财政收入不足是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的原因之一,以这样 的财政收入担保地方政府债券的偿还,本身就是存在风险的。目前我国地方政府没有根据本地的实际情 况选择地方税税种、税率的权力,也就不能通过调整税种、税率拓宽财源,这必然会影响地方政府财政 收入的稳定性。地方政府以不稳定的财源担保债券发行,给债券的偿还带来了风险。
(二)宏观调控风险 研究认为,发行地方债引起的宏观调控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地方债的发行可能引起 通货膨胀。地方债的发行意味着投资规模的扩大,投资规模的扩大加速了资金流动,货币流动性的提升 和增大货币发行量一样,都会导致通货膨胀。二是地方债的发行将会冲击证券市场。地方政府债券将会 从其它证券市场吸引资金,直接导致这些证券市场的价格波动。三是实施地方债有可能加剧地区间的不 平衡。经济发达地区的财政信用状况相对于内陆地区要好得多,发达地区更容易获得发行资格。在都有 资格发行时,更好的财政信用状况会吸引不发达地区的资金流向发达地区。四是不利于产业结构的调 整。在没有赋予地方政府发债权时,地方政府就设法通过集资、迫使银行贷款等手段为项目融资,从而 造成全国各地严重的乱上项目、重复建设的情况。如果允许地方政府发债,在地方政府职能没有完全转 换的情况下,乱上项目、重复建设可能会变得更严重。
(三)政治风险 以上所有风险都有可能导致政治风险。一旦让地方发行债券,各地可能会一哄而上,竞相举债,结 果导致地方债务危机;许多地方政府近年来实际上早已大量负债,如果允许地方政府在“欠债不还”的 同时正式展开融资,就可能出现政府失信;不论什么原因,只要政府不能偿还到期债券的本息,都会导 致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危机;当因为投资过热引起通货膨胀,人们生活水平下降时,民怨随即产生;地区差异的扩大和资金运用效率低下同样也会引发社会公众不满;如果运用资金去搞“政绩工程”,不能真 正改善民生,也可能激化地方政府与人民的矛盾。
地方政府债券的风险成因分析
(一)信息不对称引起的决策偏差 政府决策的目的是要解决社会公共问题,满足公众需要,而公众利益往往分散、复杂,政府难以完 全掌握对决策有用的信息。此外,因为信息时效性很强,信息的利用要做到随机应变,这对于任何人、 任何机构来说都难以做到完美无缺。因此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的决策都存在信息不对称情况。 中央政府对地方债的发行额度、期限、利率等的控制需要掌握足够的信息才能决定,因为信息不充足, 控制难以到位。地方政府的决策还受到国家政策、市场变化的影响,当国内宏观经济政策变化时,建设 项目可能不符合产业政策而难以获得政策的持续支持;当国际市场变化时,项目所需设备的采购价格可 能会大幅上升而增加建设成本。
(二)财政分权不彻底助长地方对中央的依赖心理 我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行政体制上存在着“父与子”的关系,地方政府对中央政府的依赖性很 强。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的错位增强了地方政府对中央政府的财政依赖。一方面,中央政府把财权高 度集中,在税收分享上降低了地方政府所能取得的比重;另一方面,中央把更多的事权层层下放给地 方,地方政府收支严重失衡。为均衡地方政府收支,中央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向地方政府提供资金支持。 在财政分权不彻底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发行债券难以破除地方政府对中央财政的依赖心理,这也将成为 地方政府要求中央政府承担债券偿还“兜底”责任的借口。
(三)地方利益诱发地方政府的发债冲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地方政府成为具有独立经济利益的主体之一。由于市场和资源有限, 各地方为了推动本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具有争取更大公共项目投资、获得更多资源的冲动,在与中央的 决策发生冲突时,会做出不利于宏观经济的决策。如果赋予地方政府的发债权,在地方利益驱动下,重 复建设和盲目投资难以避免。
(四)不合理的政绩评价机制导致“政绩工程” 地方政府发债权使地方政府融资更为方便,也可能催生更多的“政绩工程”。由于项目缺乏科学决 策,仅凭个人意志拍板,不顾财力民力,必然带来一系列的不良后果,尤其是前建后拆、前拆后建的现 象较为普遍,结果是社会资源浪费严重,引起群众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