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泉基金被证监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这有哪些警示作用?
多家头部券商被证监会集中“点名”,起到了哪些警示作用?
多家头部券商被证监会集中“点名”,确实起到了一些警示作用,让没有被点名的公司也比较的害怕,会对公司的业务进行整改,不会再做出不符合规定的事情了。大券商对行业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一旦做出了有损于投资者利益的事情,就有可能让小券商进行效仿,对于金融行业的发展是很不好的。证监会就是对券商进行监督管理,也能让他们的运行更加的合理且合规。
提到券商,很多人的脑海中都会出现一些头部的券商,比如说海通、光大、中信、中金。相信也有一些网友在这些宣传公司购买了理财产品,比如说股票或者基金。但这些公司却存在着一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比如有些公司设立了一些子公司,但却没有按照规定报告给证监会,也没有获得批准。有些公司从事的业务根本就不是金融管理的业务,比如说房地产基金管理。可能是现在金融行业并不是特别的景气,仅仅做金融赚不到钱,所以很多公司都把目光伸向了其他行业,但是也要获得相应的批准,不然就是违规的。
金融行业是不能肆无忌惮发展的,不然就有可能大批量的吸金,也会影响人民的正常生活。其实大部分人根本就不知道金融是什么东西,他们的生活围绕的是柴米油盐酱醋茶以及车子、房子,但金融的崩溃也会间接的影响他们的生活,比如说物价上涨或者银行出现一些问题。而证监会对于金融的监管就是非常有效的也能稳定,金融市场的发展让各大证券公司在做事的时候考虑更多,不会只顾眼前的利益。
被点名其实并不是多大的事,只要能够按照处理的结果进行整改或者谈话,也是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与发展的。
辽宁证监局对中金公司出具警示函,具体原因为何?起到哪些警示作用?
辽宁证监局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这个措施的决定是因为此前中金公司存在着对承销业务调查不充分的情况,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规定,所以才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这一措施一方面可以规范中金公司的业务行为,让其对自己工作职责进行进一步确认,另一方面警示其他公司要严格遵从相关规定,严禁出现任何违规行为。
其实这件事要追溯到2019年,中金公司作为华晨汽车2019年债券的主承销商,对承销业务中涉及到的事项并没有尽到充分调查,出现了未能履行尽责义务的情况,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证监会发布的相关管理办法,所以按照规定证监会才对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这就说明,目前证监会已经将公司的债券发放和交易管理等一系列相关行为都划入了相关规定当中,有明确的条例能够制约这类不法行为。
虽然只是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但这也为各大公司敲响了警钟,尤其是涉及到债券、交易相关事项的时候,各方都应该规范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不断完善的条例不允许再出现扰乱市场、违规交易等行为,这是对所有公司遵从规定、合法经营的一个强有力警示。相信这一措施会改善当前企业间的债券发放。
对于中金公司来说,出具警示函也意味着公司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加强对相关条例的学习和实践,在做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依法合规开展债券的承销工作,作为行业举足轻重的企业,中金公司更应该提高执业质量,为所有企业做一个表率,协助证监会共同做好债券承销的合规化、流程化。
金前海基金涉承诺保本等被纪律处分
金前海基金涉承诺保本等被纪律处分
中国基金业协会对中金前海(深圳)股权投资基金及法人代表、总经理开出纪律处分决定书,指出中金前海基金存在向投资者变相承诺保本收益、未尽职履行勤勉义务。
此前,深圳证监局就相关情况对其已作出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中金前海基金提出四项申辩意见,协会经审理后驳回,并对其均进行公开谴责。
1.列示预期年化收益率及劣后兜底
对于基金投资承诺保本的禁令,监管出台的政策由来已久,但由于相关规定在出台《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正式明确,部分机构认为,根据“法不溯及既往”“从轻兼从旧”的原则,申辩在此之前出现的情形要区别对待。
中金前海(深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金前海基金”)就是一例,中国基金业协会公布的信息中显示,其因承诺保本被处罚后因此申辩,但最终被协会驳回。
包括中金前海基金及法人代表在内,被协会开出纪律处分决定书,其中涉及向投资者变相承诺保本保收益、未尽职履行勤勉义务等违规事实。中金前海基金就前一项认知分歧巨大。
中金前海基金认为,公司管理的“前海金桥产业基金壹期基金”推介材料中“预期收益率”表述不等同于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保收益”,并指出,该基金募集期时间在《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明确禁止宣传“预期收益”之前,不该认定其募集期使用相关表述违规,并称其已经在合同中提示相关风险。
协会经过审理后发现,在推介材料中载明“预期年化收益率11%/年-16%/年(费前)”“劣后级投资人(腾邦集团)以其本金和收益保证优先级投资人本金和收益”“收益稳健、风险可控”,并且协会在收到的投诉中存在现场宣传“固定收益11%+浮动收益”等表述,相关表述导致投资者形成保本保收益预期,对投资者决策已构成不当误导,构成变相向投资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和承诺最低收益。
2.最高额保证合同履行中存在明显矛盾
除了承诺最低收益外,中金前海基金还存在未及时跟进《最高额保证合同》办理强制执行公证以及未及时对回购义务人和担保方采取追索措施等问题。
不过,中金前海基金方面表示,根据《最高额保证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回购主债权金额的计算方式取决于回购时腾邦资产的运营情况,因无法确定采取何种计算方式,担保主债权金额无法确定,因此无法办理。
具体来说,根据行政复议决定书,“金桥产业基金”投向“深圳市中金前海腾邦壹号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腾邦壹号基金”)。“腾邦壹号基金”投向腾邦资产的股权;“腾邦壹号基金”与腾邦集团(腾邦集团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分别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腾邦集团向“腾邦壹号基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约定就该保证合同办理强制执行公证,但实际并未办理。
而有关合同订立下的保证约束受其他条件影响无法办理的情况,协会在审理后指出,当事人称其因无法确定担保回购款债权金额、合同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存在争议不予办理公证等理由而未办理强制执行公证,与《最高额保证合同》所约定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额度为7.5亿元,保证人在该最高额度内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本合同自债权人与保证人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债权人和保证人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共同到债权人指定的公证机构办理本合同的强制执行公证”存在明显矛盾。
此外,还对其在未尽职履行勤勉义务的其他行为进行了说明,涉及信披违规等事项,综合以上,最终对中金前海基金、法人及总经理做出纪律处分,进行公开谴责。
证监会怎么整治分红避税乱象?
证监会将重拳整治分红避税乱象:"内鬼"泄密 ,仓位违规。
每到年底阶段,机构借基金分红避税的问题都是高发时期,今日,多家基金公司接到了“严防滥用政策红利,加强基金分红合规管理”的机构监管情况通报。
这一通报列举了近期核查出来的多类机构利用基金分红避税的“乱象”,包括主动泄密给机构客户、大资金快进快出,导致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监管部门开出了四张罚单,对4家基金公司进行处罚,最重的罚单为6个月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受理及审核公募基金产品注册申请(俗称:停发新基金6个月)。
分红避税曾出现“仓位违规”现象
该《通报》显示,近期根据日常监管掌握的问题线索,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组织相关证监局对4家基金管理公司进行了专项检查。
经查,4家公司分红信息管控不当,致部分机构客户在分红公告日前大额申购、权益登记日后大额赎回,快进快出,利用基金分红不当避税,同时也对基金投资行为造成了扰动。
通俗一点来说,也就是机构投资者巨资“短平快”申赎分红基金,已经影响到基金正常投资行为。
依照相关法规,监管部门严肃问责机构及人员。对公司的处罚是:4家公司责令整改、整改期间(3-6个月)暂停受理及审核公募基金产品注册申请的行政监管措施。
这就是说,4家基金公司被暂停3个月或6个月的新基金发行注册,对基金公司的运营将产生较大的影响。
对于相关个人的责任,监管部门对公司直接责任人员、分管高管、总经理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该《通报》指出了两大问题:一是公司内部控制缺失,信息管理等制度未能有效执行。
经查,相关公司分红信息管控薄弱,个别从业人员甚至协助机构客户利用分红开展避税,在日常工作中主动寻找具有避税需求的机构客户并主动告知避税方法,在基金分红方案确定后提前泄露分红信息。
这就是说,有基金公司利用尚未披露的公告信息,向有关机构“兜售”分红避税方案,而这样的分红避税方案一旦被机构的大资金快进快出,会对基金投资行为产生一定的影响。
基金君也在网上找到了一些所谓的“避税”方案。
《通报》中提到的另外一个问题是未审慎办理基金申赎业务,影响基金正常投资运作。
经查,相关公司在实施基金分红过程中,未从保护存量持有人利益角度审慎办理基金大额申赎业务,大额资金的短期进出影响了基金正常运作,甚至导致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这一条更为核心,谈及了对投资的影响,大额资金短期进出不仅影响基金正常运作,还导致“仓位违规”。
尽管不知道具体违规的基金具体仓位限制是多少,基金君也从专家那里得到一些范例,可以解释为何会出现“仓位违规”。
例如:某只混合基金的股票仓位限制是60%到95%,分红前原本仓位是80%,基金规模为5亿,4亿是股票,如果基金分红比例是资产的10%,在分红前某一天密集进来5亿资金来用分红避税,那么10亿资产分红10%之后还有9亿,4亿股票占9亿资产的比例自然下降到了44.4%,这就需要基金经理一天大举加仓至少1.4亿,才能达到60%的最低仓位,没有加仓1.4亿,就会出现监管层所说的那种“仓位违规”现象。
“主动寻找具有避税需求的机构客户、主动告知避税方法、提前泄露分红信息,这三点是比较严重的,违反了《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第二十一条‘基金公司应当制定信息管理及保密制度,加强风险隔离’、《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第三十条‘公司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在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泄露其内容’等规定。”一位基金公司人士表示。
基金分红避税事件曾多次发生
在实际操作中,如此“胆大”的基金公司也并非冰山一角,基金分红避税曾出现过多次类似事件。
此前就有一位公募基金经理曾在自己的朋友圈提前公布基金分红的信息,以大比例分红吸引大资金购买,轰动一时。
曾在一些基金微信群里看到过拉机构投资分红基金的信息:“群内各位大佬,我司有只绩优基金12月底分红,分红比例20%,有避税需求的请找我勾兑。”
据了解,为了冲规模以及跟机构等大资金合作,赚取赎回费、管理费,基金公司在营销时推荐“分红概念”的产品在业内并不少见,而往往到了月末、季末或者年底等时段,这样的大比例分红情况会更多一些。
“各大基金销售群中往往会发布很多这样的信息,稍微隐蔽一些的备注‘有意私聊’,胆子大的直接就把产品名称写上去了。”有基金业内人士表示,“估计是某些公司做的比较过,有书面文字之类的资料被泄露出去了,所以被处罚了。”
除了主动寻找具有避税需求的机构客户,主动告知避税方法、提前泄露分红信息等行为在业内也并不少见。甚至有公司写出一套避税方案,微博长图、Word文字版等一应俱全,这种“服务”十分到位。
类似上述这种借基金分红拉机构避税的问题,在此次监管部门出发后,预计会收敛很多。
四大监管要求规范基金分红避税
针对上述基金分红信息管控不当等行为,《通报》中强调了进一步加强基金分红管控等事宜的监管要求,明令了以下几点:
一、建立健全基金分红信息管控机制。建立分红信息保密及知情人登记制度,严禁公司及相关从业人员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分红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二、严格规范基金分红行为。严格控制分红公告日至权益登记日之间的时间间隔,除法律法规、相关规则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外,原则上不超过2个作日。
三、审慎办理基金分红敏感期间大额资金的申购赎回。在基金分红决议通过日起至权益登记日期间,原则上暂停办理机构投资者的大额资金申购。
加强对基金大比例分红(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分红金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行为的监测与分析,在大比例分红发布公告日后2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所在地证监局提交大比例分红事项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分红原因、分红公告日前后15 个工作日内机构投资者申购赎回情况、基金投资指标合规情况等说明,并在公司监察稽核年度报告中作汇总分析说明。
四、持续落实依法全面从严监管。对泄露基金分红决策信息、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将依法依规查处。
对于违规行为就是要严加监管!
王冬雷是谁
王冬雷
王冬雷,男,汉族,安徽蚌埠人,1964年生。1985年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获得工学学士学位。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
现担任雷士照明执行董事并兼任广东德豪润达董事长。
中文名:王冬雷
国籍:中国
民族:1964年
出生地:安徽蚌埠
职业:总裁
毕业院校:大连理工大学
代表作品:面包机
人物经历
1985年,王冬雷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获得工学学士学位。随后,就职于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获得工程师的职称。
1991年,“理科男”出身,爱钻研技术的王冬雷,潜心研究面包机并迅速取得关键性技术突破。
1999年,王冬雷创立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其前身为珠海华润电器有限公司),并担任公司董事长。从此,王冬雷成为闻名全球的面包机大王,德豪润达也成为全球最大的家用面包机制造工厂,占全球市场40%以上的份额。
2001年,德豪润达成功推出CBM650电烤箱。他的烤箱价格相当于美国厂商价格的一半。在短短的一年时间里,王冬雷创下了一个型号年销量100万台、占全美烤箱当年销量25%份额的奇迹。
2006年-2009年,王冬雷把目光投向了LED(半导体发光二极管)项目,率领企业果断进军LED行业。
2010年,在王冬雷的带领下,德豪润达通过与全球著名LED外延片、芯片制造企业的合作,获得了近400项外延和芯片技术的授权,一跃成为国内极少数掌握LED核心技术并拥有知识产权的企业。
2011年,德豪润达LED光源产品销售收入突破10亿元人民币,营业规模稳居全国三甲。王冬雷成为中国LED产业最具影响力的人物之一。
2015年,王冬雷积极推动雷士全面向LED转型,并建立O2O(线上到线下)营销体系,向移动互联网转型。
2016年,王冬雷发布雷士照明“三级跳”战略:全力向LED照明转型;布局家居照明,实现“商照+家居”双引擎驱动;向互联网转型,发力O2O及电商业务。
2016年,王冬雷在雷士集团总部实施总经理储干培养计划、打造为期三年的产品经理特训营和为期半年的应届毕业生管培生特训营;在渠道系统,则开展为期三年的“金牌店长”培养计划和经销商公司化运营培训课程。
2016年上半年,雷士集团相关业务规模超过50亿元,家居照明业务增长30%以上,海外业务增长20%以上,尤其是北美业务强劲增长超过30%。预计到2016年年底,将整合了上下游产业链,有望成为中国照明行业首个突破百亿市场规模的集团化企业。
2017年,雷士照明品牌价值206.85亿元,连续六年占据中国照明行业榜首。
公益活动
在其母校大连理工大学设立了“德豪润达奖学金”;
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后,王冬雷组织雷士照明向四川地震灾区捐赠百万现金物资,同时迅速发动公司上下开展捐款活动。
2015年8月底,在王冬雷主持下,雷士与曲美家居、中国绿化基金会等发起以旧换新跨界公益合作,雷士旗下3000多家专卖店及曲美600多家门店开展以旧换新活动,让利消费者并带动绿色消费。
在王冬雷的关怀下,雷士“光明校舍”公益活动持续开展,2016年9月为河南兰考县的裕禄小学和张庄小学进行了照明改造,整修了电路系统,更换了更高效、节能环保、明亮护眼的灯管灯泡,并为老师和部分贫困学生赠送了台灯、家用节能灯等照明设备。雷士“光明校舍”多年来已经惠及了逾10万师生。
专利项目
人物事件
2019年3月1日晚间,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董事会获悉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对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豪润达”)、王冬雷及李华亭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