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愿意直接给到2n的补偿金,仍无法与消极负面员工协商解除怎么办?
公司许多老员工消极怠工,坐等辞退赔偿,怎么办?
给你点建议:\x0d\x0a你们公司可以先从完善公司的规章制度做起,把一些行为作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做法来认定,这样公司在辞退以上员工时就会有了一定的规章制度依据。另外,建议公司完善公司的薪酬制度,加进业绩奖励等以便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最后,就是对一些明显带头使坏的员工要坚决予以辞退,即使是支付经济补偿金也要即时辞退,否则只会让整个团队越来越难管理。有需要可以再百度知道。 \x0d\x0a感谢各位,改变公司制度的肯定不要想的了,非我范围之内。\x0d\x0a想请教以下方式是否符合劳动法:\x0d\x0a1。安排本职工作,不能完成,以违反劳动纪律处分,三次大过辞退,是否合法(操作上麻烦的是安排公司无故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说赔N+2,我要求2N+1,公司就是不同意,协商不成。我的要求合理吗?
合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该支付劳动者2n,也就是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的赔偿金。所谓的+1,是指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合同时,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法律分析
2N是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性规定。当用人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行为被确认是违法的时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正常经济补偿金的两倍,也就是2N。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而需要多支付的一个月工资,也就是“+1”。被称为“代通知金”,是用钱来代替通知的意思。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协议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法的规定,本项经济补偿范围有所缩小。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考虑到有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跳槽,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一般不会失业,或者对失业早有准备,如果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不太合理,因此对协商解除情形下,给予经济补偿的条件作了一定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赔偿2n但员工不接受不愿意走
【法律意见】
辞退员工的正规补偿是N1。在公司因为效益不好裁员,如果提前30天通知职工的话,按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就可以的,如果没有提前30天的,就是工龄补偿加一个月工资,也就是你说的N1。经常会听到经济补偿中的一些约定俗成的表述方式,比如,N、N1、2N,在下表补偿赔偿成本核算列也可以看到。N、N1、2N里面的N是指劳动者在本企业里的工作年限,N年就要支付N个月的工资;N1,其中的1就是所谓的代通知金,提前30天通知就不用支付,如果没有提前30天通知,那么就需要支付这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离职情形都会有1,上表所列的各种离职形式也可很清楚的看出仅有三种法定情形解除合同,且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为N1。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辞退员工正常补偿,员工不同意怎么办理?
这是一个比较头疼的问题,但我能给一些专业的建议。 如果员工不同意正常的辞退补偿,可以尝试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 沟通:与员工进行沟通,了解他们不同意的原因,并尽力解释相关政策和规定。 2. 协商:与员工协商,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3. 调解:可以考虑请第三方机构或专业人士进行调解,帮助双方达成一致。 4. 法律程序:如果以上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在法律程序中解决纠纷。 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需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政策,并尽可能地保持公平、公正。面对暴力裁员如何维权?
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保留好公司暴力裁员的证据。
面对公司暴力裁员时,恐慌过后一定要让自己冷静下来,因为处理的恰当与否直接影响我们的权益维护。
以下三点会防止你掉入暴力裁员的陷阱,一定要谨记哦!
1: 做好本职工作,遵守公司纪律
面对公司暴力裁员,恐慌、愤怒、迷茫过后,一定要说服自己冷静下来,不怀疑自己、保持自己的情绪稳定,在没有收到辞退的书面文件或者邮件等相关证明做好眼下的本职工作,正常的上班、下班、打卡,做好交接工作,同时保留证据,千万不要做出违反公司规定的事项,否则让公司得了逞,公司会以你的过失为由辞退,也无需支付赔偿金。
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也要认清当下的实际情况、不拖延也不抱有幻想,积极理智沟通,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保留证据,维护权益
公司在暴力裁员的过程中,会留下或多或少的违反法律规定的信息,这些信息便是我们需要收集的证据,如果发生争议这也是后面打官司的重要证据。录音、个人/工作群聊天记录、劳动合同、邮件记录、入职证明、考勤表、工资条、解聘通知、转岗通知、离职证明、工资流水、社保证明是重要的证据,索要经济赔偿的一条重要依据便是离职证明。离职证明上有“自愿”俩字,签名之后无法仲裁,可以备注: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非本人原因离职。
如果公司存在不规范用公的情况,也要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不按标准缴纳社保公积金、休息日之外的加班不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只有在休息日的加班才可以安排补休哦)、强制休息日培训、公司单方面宣布降薪等等,证据保留好,该申请劳动仲裁,绝不能息事宁人。
这里要注意:劳动仲裁申请分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五险一金的纠纷需要找社保局,仲裁委一般不处理五险一金的事情。当遇到公司违法解约时,仲裁时效只有一年,在职期间要保留好证据,一旦离职很难采集所需的证据。
3: 自由时间多学习,复盘之后重整
我们没有主动离职,公司裁员是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这也需要时间,在这段时间中,也是我们学习、复盘、改变的关键时期,我们可以在自由时间尝试和探索新技能,复盘自己目前的这段工作经历,也会帮助自己的职场定位和规划,为自己以后的职场路早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