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规程 》国家标准将于 2024 年实施,如何看待此政策?
到2020年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一、建立我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主要目标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要求,到2020 年,基本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逐步建立“多规合一”的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督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完成市县以上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初步形成全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到2025年,健全国土空间规划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全面实施国土空间监测预警和绩效考核机制;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到2035年,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基本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安全和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
二、什么是国土空间规划?
国土空间规划是对一定区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在空间和时间上作出的安排。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国家、省、市县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各地结合实际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是指在特定区域(流域)、特定领域,为体现特定功能,对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作出的专门安排,是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详细规划的依据、相关专项规划的基础。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对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作了全面部署。
三、为什么要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长期以来,我国存在规划类型过多、内容重叠冲突,审批流程复杂、周期过长,地方规划朝令夕改等问题,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建立全国统一、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整体谋划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综合考虑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是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举措,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建设美好家园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国家战略有效实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现提出如下意见。
国土三调,,,是什么意思,给解释一下
"国土三调"全名: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
一、依据《土地调查条例》
利用更高分辨率的遥感影像
计划将于2017年启动,2019年12月31日完成。
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全面查清全国城乡范围内的每块土地的利用现状和权属状况
获取国土资源管理专题数据,专题分析自然生态状况、建设用地等,调查评价耕地质量等别。
二、主要任务
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含城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2.不动产权籍调查
3.基本农田调查
4.专项调查
5.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
其中:国家部署地方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其它四项工作由国家组织地方开展,建设四级数据库,并全国汇总。
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城镇以外)
分辨率:采用优于1米和2米的卫星影像
比例尺:以不小于1:5000比例尺为主
(林区或牧区采用1:10000比例尺、沙漠无人区采用1:50000比例尺)
调查分类标准: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二调标准)
实地调查城镇以外的每块土地的利用类型、范围、面积、分布等状况。
同时,开展耕地细化调查,查清蓄滞洪区内耕地、内陆滩涂上耕地、林区内开垦耕地的位置、范围、面积和分布等状况。
(城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分辨率:采用优于0.2米的航空影像,
比例尺:以1:2000比例尺为主,
结合城镇地籍调查成果,调查城镇内部的土地利用状况,查清全国城镇内部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空闲地等各类土地的利用和分布等状况。
2.不动产权籍调查(部署地方开展)
利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土地征收等成果资料,查清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人、界线、面积等信息,建立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数据库;
以不动产权籍调查相关技术规范为依据,充分利用已有不动产权籍成果,以宗地、宗海为基础,组织开展土地、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权籍调查,为不动产登记提供基础和依据。
3.基本农田调查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基本农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资料,将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的范围界线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
查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范围内土地的利用类型、分布、面积等状况,建立基本农田专题数据。
4.专项调查
(1)批而未用土地调查
依据国土资源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备案的建设用地审批数据及往年批准的建设用地文件,对照高分辨率正射影像数据,将批而未用土地的范围界线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查清批而未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类型、分布、面积等状况,建立批而未用土地专项调查数据。
(2)城市开发边界调查
依据城市开发边界有关资料,将城市开发边界范围界线落实至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查清城市开发边界范围内土地的利用类型、分布、面积等状况,建立城市开发边界专项调查数据。
(3)开发区边界调查
依据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批准界线等资料,将开发区范围界线落实至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查清开发区范围内土地的利用类型、分布、面积等状况,建立开发区专项调查数据。
(4)耕地质量等别调查与评价
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开展所有现状耕地质量等别全面调查评价工作,建立县级、省级和国家级耕地质量等别数据库。
5.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
依据土地调查成果,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利用二次调查数据库,重新建设县、市、省、国家四级土地调查数据库,统一数据标准,确保数据一致。
三、技术路线和方法(新特点)
1、地类一致性初判
第三次土地调查要充分依据第二次土地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开展。
国家组织专业队伍,以正射影像数据与上一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对耕地等重点地类进行地类一致性判定,
区分提取影像与数据库地类一致部分和不一致部分。在此基础上开展实地调查和举证工作。
2、城镇内部空闲地提取
以高分辨率正射影像数据(航片)与上一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对照影像提取城市和建制镇范围内无建设痕迹或未使用的部分。对提取的城镇内部空闲地须地方进行核查确认、调查与举证。
3、采用新技术开展调查工作
采用全球卫星定位技术、遥感技术以及地理信息系统等3S一体化技术手段和移动互联技术,开展外业实地调查核实和数据建库工作。
对与国家地类一致性初判结果不一致的和重点地类变化图斑,地方应使用外业移动终端设备生成包括图斑实地GPS坐标、实地照片、视频、拍摄方位角及拍摄时间等综合信息的加密举证数据包,报送省级审核,省级采用互联网技术替代外业审核。
调查成果质量检查:
充分利用3S一体化和新一代移动互联网技术,采用省级审查和国家确认相结合的方法,以地方利用外业移动终端设备现场采集的包括图斑实地GPS坐标、实地照片、视频、拍摄方位角及拍摄时间等综合信息的加密举证数据包为基础,结合最新遥感影像,对地方报送的调查成果质量进行审核,以提高工作效率,缩短核查周期。
对内业综合确认有疑问的和重点地类图斑,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利用外业移动终端设备开展外业实地核查,国家利用无线VPDN加密专网对外业核查全过程进行实时在线动态监管,确保核查结果的真实、可靠。根据国家审核确认结果与省级开展对接整改工作,形成最终调查成果。
四、专题分析
①土地利用分析
根据土地调查结果,结合其他有关资料,对土地的利用状况、权属状况进行分析。重点对耕地、基本农田、各类建设用地等土地的数量、分布、利用结构及其历年变化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辖区内不同区域类型的土地利用状况、城乡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进行分析;评价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程度,预测变化趋势,对土地利用挖潜、节约集约利用提出建议等。
②生态状况分析
利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和数字高程模型等资料进行综合处理,调查国家重大生态建设区范围内的生态建设工程的实施状况,国家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状况,统计汇总出土地的利用类型、分布、面积、坡度等数据。在此基础上,收集整理自然生态环境与土地利用保护相关的其他资料成果,结合有关政策文件,对本地区自然生态状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建议和对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