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启动了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工作,基金企业应如何进行发展?
证监会恢复上市房企再融资,允许用来还债!第三支箭射出,影响有多大
11月28日,证监会发布消息称,决定在房地产企业股权融资方面调整优化5项措施,并自即日起施行。政策涉及恢复涉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及配套融资;恢复上市房企和涉房上市公司再融资;调整完善房地产企业境外市场上市政策;进一步发挥REITs盘活房企存量资产作用;积极发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用。
澎湃新闻采访了多位房企人士和业内专家,解析政策对房地产整体作用,并逐条解读每条政策影响。
一、恢复涉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及配套融资。允许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实施重组上市,重组对象须为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允许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购买涉房资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可以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用于存量涉房项目和支付交易对价、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等,不能用于拿地拍地、开发新楼盘等。建筑等与房地产紧密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参照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政策执行,支持“同行业、上下游”整合。
中信建投证券房地产行业首席分析师竺劲称,允许借壳上市与再融资,助力央国企做大做强,同时有助于减轻民营企业的流动性压力。自2016年至今无房企成功借壳上市,本次政策恢复涉房房企重组上市,再次打开闸门,有利于在上市公司体系外拥有存量房地产资产的企业,将体外资产注入,做大上市公司净资产和规模,盘活存量资产。同时,恢复房企再融资,募集资金可以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有助于进一步减轻当前房企资金压力,促进其健康发展。此外,通过股权融资募集资金,也有助于“保交楼”政策的落地。
平安证券地产团队称,新政允许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实施重组上市,允许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购买涉房资产并配套融资;一方面利于集团控股母公司拥有土地资源的房企做大做强,盘活集团未上市土储;另一方面有助于提高优质企业并购积极性,在负债可控的基础上通过再融资收购优质资产,同时补充扩充资本金实现规模快速突破。
中指研究院企业事业部研究负责人刘水表示,政策表示,允许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实施重组上市,重组对象须为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将加快出险上市房企重组,加快化解房地产风险,加快房地产风险出清。建筑企业也将得到支持,同时将加快房地产企业与上下游建筑企业、装饰等企业整合。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此处明确了对房企重组上市落实了宽松政策,尤其是提及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购买涉房资产。其对于目前暴雷企业和优质房企都有较好的优势。其中爆雷企业可以借此类重组上市工作理顺债务关系,而对于优质房企来说,则有收购或控制此类企业的机会。
二、恢复上市房企和涉房上市公司再融资。允许上市房企非公开方式再融资,引导募集资金用于政策支持的房地产业务,包括与“保交楼、保民生”相关的房地产项目,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或旧城改造拆迁安置住房建设,以及符合上市公司再融资政策要求的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等。允许其他涉房上市公司再融资,要求再融资募集资金投向主业。
严跃进分析称,再融资属于上市公司IPO后的重要融资方式,后续不排除会导入国企等资金进行持股,增强房企的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植信投资研究院资深研究员马泓表示,过去两年时间,几乎难有股权融资案例出现,此次政策调整可能意味着未来一个阶段,作为直接融资工具之一的股权融资重新恢复功能,预计房企资金来源状况将持续向好。
三、调整完善房地产企业境外市场上市政策。与境内A股政策保持一致,恢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H股上市公司再融资;恢复主业非房地产业务的其他涉房H股上市公司再融资。
针对此条,刘水表示,表明监管部门支持H股上市房企再融资,促进房企融资恢复,缓解房企流动性紧张局面,防范房企风险继续扩大。
四、进一步发挥REITs盘活房企存量资产作用。会同有关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常态化发行,努力打造REITs市场的“保租房板块”。鼓励优质房地产企业依托符合条件的仓储物流、产业园区等资产发行基础设施REITs,或作为已上市基础设施REITs的扩募资产。
竺劲表示,强化REITs与私募基金作用,盘活房企存量资产。本次政策着重强调要推动保租房REITs和基础设施REITs的发展,再次强调已上市REITs的扩募。此外,提出要发展不动产私募基金,除了可以投资基础设施之外,还可以投资存量住宅地产、商业地产,该政策有助于为当前住宅与商业地产引入新的资金,盘活房企存量经营性不动产,助力行业的健康发展。
严跃进分析称,未来一些房企的项目盘活,如何借REITs方式来盘活,同时充当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房源,这是各地需要研究的。至少目前部分城市在收购房企存量房屋资产方面,是希望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功能。相关REITs金融政策也需要加快导入。
马泓称,此前央行已经明确,住房租赁信贷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考核指标。二十大提出“租购并举”,意味着未来金融机构将加大诸如住房租赁贷款、房地产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等金融工具的使用,更好地发挥创新金融工具对房地产市场的长期支持。
五、积极发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用。开展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设立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引入机构资金,投资存量住宅地产、商业地产、基础设施,促进房地产企业盘活经营性不动产并探索新的发展模式。
第三方机构LP智库点评称,从海外PE(PrivateEquity,私募机构)机构的发展路径来看,由单一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向多元化的另类资产管理机构转变是重要趋势。不动产私募基金就是另类资产中重要的资产类别。例如黑石管理的万亿美元另类资产中,有四分之一属于不动产私募基金,也是黑石历史业绩回报相对稳健的资产类别。这类不动产私募基金对于存量住宅、商业地产、基础设施、城市更新等发挥积极融资功能和价值发现功能。期待证监会开展不动产私募基金试点,将开启中国本土私募不动产基金的良性有序发展时代。
11月28日,中国证券报从接近监管人士处获悉,证监会正在与基金业协会研究起草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细则,将尽快推出,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届时可申请试点。
马泓认为,积极发挥私募股权基金的作用,开展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这可能表明国内部分私募股权基金可能会参照成熟的国内外资产管理公司(AMC)的运作方式,开发掘金存量地产项目,促进房地产企业盘活经营性不动产,夯实相关房企现金流。
“第三支箭已经射出”
有房企财务条线人士向澎湃新闻表示,“我理解,这就是第三支箭”。严跃进也表示,此次政策明确了“支持房地产企业股权融资”,本质上就是第三支箭已经射出。
竺劲表示,“第三支箭”落地,金融支持房地产力度加码。继11月21日易会满主席表示支持涉房企业开展并购重组及配套融资、支持有一定比例涉房业务的企业开展股权融资之后,今日房地产股权融资正式放开。一个月内“三支箭”相继落地,金融支持房地产力度持续加码,有助于促进行业的健康平稳发展。
亿翰智库表示,此次证监会的表态,恢复境内和境外股权融资渠道,正是市场期待已久的“第三支箭”,并且发言人还明确了资金不仅允许用于“保交楼”,还可投向主业,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并购重组等,可以说一直紧绷的民营房企在年底迎来了“喘息期”,尤其是相较上一轮股权融资打开时期,房地产板块的估值已接近“腰斩”,这无疑会提升行业的吸引力,也有助于防止房企爆雷风险的进一步蔓延。但股权融资本就是更为市场化的行为,对于已经爆雷违约的企业,当前市场环境下资本是否认可,这个仍有待观察。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同样表示,面对不确定性不断增多的外部环境,以及房地产市场下行压力持续存在的环境,房企的“第二支箭”在本月已密集落地,但单靠债权融资对房地产行业来说依然难言可快速渡过难关,因此“第三支箭”的推进将加速,证监会决定在股权融资方面调整优化5项措施,对房企的意义重大,通过股权融资的发力,将有力推动房企解决资金问题,给行业以关键的“喘息”机会,积蓄能量穿越困境。
张波分析称,从具体执行层面来看,允许上市房企的非公开方式融资,这一做法表现得更为灵活,对于融资金融的用途也表述较为广泛,主要涉及项目的开工建设,并可用于债务偿还,这一做法对缓解房企的债务压力也将非常直接。同时对于涉房上市的再融资,则明确要求投向主业,这相对存在一定限制,但从现实情况来看,对此类上市公司的影响相对较小。
房地产政策接近“历史最宽松时期”,市场有望在2023年初逐渐企稳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认为,房地产行业持续下调,房地产各种政策已经接近历史最宽松时期,恢复房地产上市企业再融资是重要的政策宽松。
今年1到10月,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125480亿元,同比下降24.7%。其中,国内贷款14786亿元,下降26.6%;利用外资62亿元,下降13.5%;自筹资金44856亿元,下降14.8%;定金及预收款41041亿元,下降33.8%;个人按揭贷款20150亿元,下降24.5%。
张大伟称,整体看,房地产行业缺血严重,最近房地产各种宽松政策越来越多,相比之前宽松的主要方向是倾斜购房者,降低购房者入市压力,最近很多政策都开始宽松房企,稳定房企的现金流,政策开始救助房企的资金链。
张大伟表示,整体看,房地产市场当下的问题是购房者支付能力、对后市的信心等,最近的政策的确会对市场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预计市场见底依然需要一段时间。在11月一系列重磅政策的影响下,市场有望在2023年初逐渐企稳。
亿翰智库则表示,回顾11月,供给端政策接连出台,融资能解短期之急,但资金危机化解、企业恢复信心的根本还是回款,后续需求端的调整将更值得关注。
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
7月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要充分认识基础设施REITs的重要意义。“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推动基础设施REITs健康发展,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开展基础设施REITs试点,对推动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构建投资领域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发展改革委要把基础设施REITs作为一项重点工作,高度重视、积极推动,盘活存量资产,促进形成投资良性循环。
《通知》明确,加强投融资机制创新。鼓励重点领域项目原始权益人用好基础设施REITs模式,开展投融资创新,打通投资合理退出渠道,形成投融资闭环,推动企业长期健康发展。探索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强项目和行业优化整合,提升原始权益人资产规模和质量。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多措并举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存量资产,促进“两新一重”和补短板项目建设。
以下是全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
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REITs)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改投资〔2021〕9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纲要》”),以及我委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40号文”)等要求,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下简称“基础设施REITs”)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断深化认识,加强支持引导
(一)充分认识基础设施REITs的重要意义。“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推动基础设施REITs健康发展,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开展基础设施REITs试点,对推动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构建投资领域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发展改革委要把基础设施REITs作为一项重点工作,高度重视、积极推动,盘活存量资产,促进形成投资良性循环。
(二)结合本地实际加大工作力度。各地发展改革委要充分发挥在发展规划、投资管理、项目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做好项目储备,加强协调服务,帮助解决问题,促进市场培育,充分调动各类原始权益人的积极性。鼓励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研究出台有针对性的支持措施,促进基础设施REITs市场健康发展。
(三)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政策解读,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宣传推介成功案例,推动有关方面充分认识基础设施REITs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组织开展多种类型的业务培训,帮助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原始权益人、基金管理人、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中介机构等,掌握和了解与基础设施REITs相关的政策法规、管理要求,进一步熟悉基础设施REITs的操作规则,不断提升参与试点的意愿和能力。
二、加强项目管理和协调服务
(四)加强项目储备管理。及时梳理汇总本地区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分类纳入全国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库,做到应入尽入,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不得申报参与试点。督促有关方面适时更新项目信息,动态掌握入库项目进展,及时剔除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切实保障入库项目质量。
(五)推动落实项目条件。对纳入项目库的意向项目,要结合发展需要和项目情况,推动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对储备项目,要及时掌握项目进展,与中国证监会当地派出机构、沪深证券交易所、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行政审批部门等加强沟通,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帮助落实发行基础设施REITs的各项条件。
(六)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用好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专项,支持回收资金投入的新项目加快开工建设,促进形成投资良性循环。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时,对使用回收资金投入的新项目,以及在盘活存量资产方面取得积极成效的项目单位,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充分调动盘活存量积极性。
三、严把项目质量关
(七)规范编制申报材料。督促指导项目原始权益人、基金管理人、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有关方面,严格落实本通知规定,按照统一的申报要求,认真编制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不得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等情况。
(八)切实保障项目质量。严格按照试点有关政策规定、项目条件、操作规范和工作程序,坚持标准、宁缺毋滥,认真把关申报项目质量,成熟一个、申报一个。项目申报工作要对各种所有制企业、本地和外埠企业一视同仁、公平对待。优先支持贯彻新发展理念,有利于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县城补短板强弱项、增强创新能力等的基础设施项目。
(九)提高申报工作效率。各地发展改革委要在严格防范风险前提下,切实承担责任,优化工作流程,及时向我委申报项目,不符合试点条件和要求的项目不得申报。如相关省级发展改革委向我委申报明显不符合要求且情况比较严重的项目,我委一定时间内将不再受理该省级发展改革委项目申报。我委将持续完善工作程序,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将有关项目推荐至中国证监会、沪深证券交易所。
四、促进基础设施REITs长期健康发展
(十)引导回收资金用于新项目建设。引导原始权益人履行承诺,将回收资金以资本金注入等方式投入新项目建设,确保新项目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等要求。加强跟踪服务,对回收资金拟投入的新项目,协调加快前期工作和开工建设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对原始权益人未按承诺将回收资金投入到相关项目的,要及时督促落实。
(十一)促进存续项目稳定运营。推动基金管理人与运营管理机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提高运营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保障基金存续期间项目持续稳定运营。引导运营管理机构依法合规运营,处理好基础设施项目公益性和商业性关系,切实保障公共利益,防范化解潜在风险。
(十二)加强投融资机制创新。鼓励重点领域项目原始权益人用好基础设施REITs模式,开展投融资创新,打通投资合理退出渠道,形成投融资闭环,推动企业长期健康发展。探索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强项目和行业优化整合,提升原始权益人资产规模和质量。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多措并举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存量资产,促进“两新一重”和补短板项目建设。
五、加强部门协作和政策落实
(十三)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合作。各地发展改革委要与中国证监会当地派出机构、沪深证券交易所密切协作配合,加强信息共享,共同稳妥推进试点相关工作。加强与本地区行业管理、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国资监管等部门沟通交流,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形成工作合力。
(十四)抓好政策贯彻落实。严格落实40号文,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相关工作要求,确保试点工作稳妥推进。不得出台不符合40号文等精神的配套文件,不得违反40号文等明确的规则、规范、条件和程序推荐项目。对向不符合40号文等精神的项目提供发行基础设施REITs相关服务的中介机构,及时进行提醒和约谈。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申报等有关工作依照本通知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申报要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6月29日
私募基金公司的投资运作
参与私募股权投资运作链条的市场主体主要包括被投资企业、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的投资者以及中介服务机构。
1.被投资企业
被投资企业都有一个重要的特性——需要资金和战略投资者。企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需要不同规模和用途的资金:创业期的企业需要启动资金;成长期的企业需要筹措用于规模扩张及改善生产能力所必需的资金;改制或重组中的企业需要并购、改制资金的注入。面临财务危机的企业需要相应的周转资金渡过难关;相对成熟的企业上市前需要一定的资本注入以达到证券交易市场的相应要求;即使是已经上市的企业仍可能根据需要进行各种形式的再融资。
2.基金管理公司
私募股权投资需要以基金方式作为资金的载体,通常由基金管理公司设立不同的基金募集资金后,交由不同的管理人进行投资运作。基金经理人和管理人是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组成部分,他们通常是有丰富行业投资经验的专业人士,专长于某些特定的行业以及处于特定发展阶段的企业,他们经过调查和研究后,凭借敏锐的眼光将基金投资于若干企业的股权,以求日后退出并取得资本利得。
3.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只有具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者,才能顺利募集资金成立基金。投资者主要是机构投资者,也有少部分的富有个人,通常有较高的投资者门槛。在美国,公共养老基金和企业养老基金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最大的投资者,两者的投资额占到基金总资金额的30%~40%。机构投资者通常对基金管理公司承诺一定的投资额度,但资金不是一次到位,而是分批注入。
4.中介服务机构
随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和成熟,各类中介服务机构也随之成长和壮大起来。其中包括:(1)专业顾问,专业顾问公司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者寻找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机会,专业的顾问公司在企业运作、技术、环境、管理、战略以及商业方面卓越的洞察力为他们赢得了客户的信赖;(2)融资代理商,融资代理商管理整个筹资过程,虽然许多投资银行也提供同样的服务,但大多数代理商是独立运作的;(3)市场营销、公共关系、数据以及调查机构,在市场营销和公共事务方面,有一些团体或专家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提供支持,而市场营销和社交战略的日渐复杂构成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对于数据和调研的庞大需求;(4)人力资源顾问,随着私募股权投资产业的发展,其对于人力资源方面的服务需求越来越多,这些代理机构从事招募被投资企业管理团队成员或者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等主管人员的工作;(5)股票经纪人,除了企业上市及售出股权方面的服务,股票经纪公司还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提供融资服务;(6)其他专业服务机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还需要财产或房地产等方面的代理商和顾问、基金托管方、信息技术服务商、专业培训机构、养老金和保险精算顾问、风险顾问、税务以及审计事务所等其他专业机构的服务。中介服务机构在私募股权投资市场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他们帮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资金、为需要资金的企业和基金牵线搭桥,还为投资者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表现进行评估,中介服务机构的存在降低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相关各方的信息成本。 不同于大多数其他形式的资本,也不同于借贷或上市公司股票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经理或管理人为企业带来资本投资的同时,还提供管理技术、企业发展战略以及其他的增值服务,是一项带着战略投资初衷的长期投资,当然其运作流程也会是一个长期持久的过程。国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海外的创业投资基金的运作方式基本一致,即基金经理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后,将资金投于非上市企业的股权,并且管理和控制所投资的公司使该公司最大限度地增值,待公司上市或被收购后撤出资金,收回本金及获取收益。其投资运作基本都是按照一系列的步骤完成的,从发现和确定项目开始,然后经历谈判和尽职调查,确定最终的合同条款、投资和完成交易,并通过后续的项目管理,直到投资退出获得收益。当然,不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点不同,在工作流程上会稍有差异,但基本大同小异。
1.寻找项目
私募股权投资成功的重要基础是如何获得好的项目,这也是对基金管理人能力的最直接的考验,每个经理人均有其专业研究的行业,而对行业企业的更为细致的调查是发现好项目的一种方式。另外,与各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联系以及广大的社会人际网络也是优秀项目的来源之一,如投资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各类专业的服务机构,都可能提供很多有价值的信息。当然,通常最直接的方式是获得由项目方直接递交上来的商业计划书。在获得相关的信息之后,私募股权投资公司会联系目标企业表达投资兴趣,如果对方也有兴趣,就可进行初步评估。
2.初步评估
项目经理认领到项目后,正常情况下应在较短期内完成项目的初步判断工作。项目经理在初步判断阶段会重点了解以下方面:注册资本及大致股权结构(种子期未成立公司可忽略)、所处行业发展情况、主要产品竞争力或盈利模式特点、前一年度大致经营情况、初步融资意向和其他有助于项目经理判断项目投资价值的企业情况。初步判断是进一步开展与公司管理层商谈以及尽职调查的基础。在初步评估过程中,需要与目标企业的客户、供货商甚至竞争对手进行沟通,并且要尽可能地参考其他公司的研究报告。通过这些工作,私募股权投资公司会对行业趋势、投资对象所在的业务增长点等主要关注点有一个更深入的认识。
3.尽职调查
通过初步评估之后,投资经理会提交《立项建议书》,项目流程也进入了尽职调查阶段。因为投资活动的成败会直接影响投资和融资双方公司今后的发展,故投资方在决策时一定要清晰地了解目标公司的详细情况,包括目标公司的营运状况、法律状况及财务状况。尽职调查的目的主要有三个:发现问题,发现价值,核实融资企业提供的信息。
在这一阶段,投资经理除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来验证目标公司的财务数据、检查公司的管理信息系统以及开展审计工作外,还会对目标企业的技术、市场潜力和规模以及管理队伍进行仔细的评估,这一程序包括与潜在的客户接触,向业内专家咨询并与管理队伍举行会谈,对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它还可能包括与企业债权人、客户、相关人员如以前的雇员进行交谈,这些人的意见会有助于投资机构作出关于企业风险的结论。
4.设计投资方案
尽职调查后,项目经理应形成调研报告及投资方案建议书,提供财务意见及审计报告。投资方案包括估值定价、董事会席位、否决权和其他公司治理问题、退出策略、确定合同条款清单等内容。由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项目企业的出发点和利益不同,双方经常在估值和合同条款清单的谈判中产生分歧,解决分歧的技术要求很高,需要谈判技巧以及会计师和律师的协助。
5.交易构造和管理
投资者一般不会一次性注入所有投资,而是采取分期投资方式,每次投资以企业达到事先设定的目标为前提,这就构成了对企业的一种协议方式的监管。这是降低风险的必要手段,但也增加了投资者的成本。在此过程中不同投资者选择不同的监管方式,包括采取报告制度、监控制度、参与重大决策和进行战略指导等,另外,投资者还会利用其网络和渠道帮助企业进入新市场、寻找战略伙伴以发挥协同效应和降低成本等方式来提高收益。
6.项目退出
私募股权投资的退出,是指基金管理人将其持有的所投资企业的股权在市场上出售以收回投资并实现投资的收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是私募股权投资环节中的最后一环,该环节关系到其投资的收回以及增值的实现。私募股权投资的目的是为了获取高额收益,而退出渠道是否畅通是关系到私募股权投资是否成功的重要问题。因此,退出策略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者在开始筛选企业时就需要注意的因素。
从寻找项目开始到退出项目结束,完成私募股权投资的一个项目的全过程。在现实生活中,投资机构可能同时运作几个项目,但基本上每个项目都要经过以上几个流程。 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来说,寻找好的企业、好的经营者或管理团队是非常具有挑战性的工作。寻找项目、初步评估和尽职调查是私募股权投资的基础,通过这三者的考验是投资能够进行的前提,在整个项目评估过程中,每个基金的偏好不同,其评估标准会有所不同,但一般都遵循以下标准:
1.企业和产品具有高成长性
首先,企业要具有高成长性,即公司能在较短时间内达到一定经营规模;其次,拟投资的企业必须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如先进的技术优势或在行业领域中处于较领先的地位;再次,企业要有好产品。好产品必须具备如下特征:(1)它不仅要能满足市场的现有需求,而且还要能够满足市场的潜在需求;(2)它必须具有独特性,具有良好的扩展性、可靠性和维护性,能够满足人们的某些特殊需求,从而能够在市场中获得独占或领先的地位;(3)它所服务的市场规模要足够大,这样才能为企业的高成长性奠定基础;(4)它必须是不易被模仿的,一个产品(或服务)对市场需求的满足性非常好,而且独特性也非常强,但如果它容易被模仿和替代,就很难保持其市场地位。
2.企业面对的市场足够好
一个好的市场是成就好产品的首要条件。企业所面对的市场最好能够:(1)它能为风险产品提供规模足够大的发展空间;(2)它本身具有高成长性;(3)它对即将进入市场的产品(或服务)很容易接受,并且同时又能对产品(或服务)跟随者的模仿形成很高的壁垒;(4)市场能保持一定的竞争水平,企业所面对的竞争既包括同类产品的竞争,同时也包括替代品的竞争等。
3.具有优秀企业家团队
“宁可投资一流的人才、二流的技术,也不投资一流的技术、二流的人才”,这句私募股权投资的口号足以见得企业管理团队的重要性。对企业的领头人也即企业家的评估中要求其必须具备以下素质:(1)战略思想,企业家的战略思想一般体现在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中,所以,选择具有长远发展战略眼光的企业家,对保障投资的未来预期收益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2)整合资源能力,包括经营管理能力、市场营销能力、市场应变能力、公共关系能力、风险预见和防范能力以及技术创新能力等:(3)个人品质,一个具有良好个人品质的企业家应该是忠诚正直、敢于承担责任、机智敏锐、信念坚定、坚忍不拔、精力充沛、乐观豁达而又务实的。
4.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没有财务规划的企业,是没有财务方向的企业。对中小企业进行财务状况分析与评价至少应当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企业资产负债状况与股权比例;(2)企业最近三年资产负债与股权变动情况;(3)提供投资后的资产负债与股权比例;(4)资金运用计划;(5)有关损益与现金流量的盈亏平衡;(6)其他融资计划;(7)利润预测与资产收益分析;(8)投资者回收资金的可能方式、时机与获利情形等。 投资退出是私募股权投资的最终目标,也是实现盈利的重要环节。投资的退出需要借助资本经营手段来完成。一般而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有三种方式,即首次公开上市(IPO)、股权出售(包括回购)及企业清算。公开上市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最佳的退出方式,可以使资本家持有的不可流通的股份转变为上市公司股票,实现具有流动性的盈利;股权出售则包括股权回购、管理层收购和其他并购方式;企业清算则是在投资企业未来收益前景堪忧时的退出方式。
1.首次公开上市
首次公开上市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最向往的退出方式,它可以给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人和被投资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史中,IPO拥有令人骄傲的历史记录。在美国,成功IPO的公司中很多都有私募股权投资的支持,如苹果、微软、雅虎和美国在线等全球知名公司;国内的例子有分众传媒、携程网和如家快捷等,这些企业的上市都给投资带来了巨额的回报。当然,企业管理层也很欢迎这种退出方式,因为它表明了金融市场对公司良好的经营业绩的认可,又维持了公司的独立性,同时还使公司获得了在证券市场上持续融资的渠道。但是,IPO退出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在项目公司IPO之前的一两年,必须做大量的准备工作,要将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和发展战略等信息向外公布,使广大投资者了解公司的真实情况,以期望得到积极评价,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引起股价被低估。相比于其他退出方式,IPO的手续比较繁琐,退出费用较高,IPO之后存在禁售期,这加大了收益不能变现或推迟变现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