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进一步市场化与缩小贫富差距矛盾吗?
怎么解决贫富悬殊越来越大的问题?
比较普遍的看法和比较可行的办法,就是要解决社会分配不公的问题,制止贫富差距的进一步加大。
找到根源性的问题和矛盾,对贫富差距形成的正确认识。
即使这样在解决分配不公的过程中还会遇到种种的阻力,产生新的不公正,也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了中国的贫富差距继续扩大的问题,只不过是把更多的人群从相对富裕的状况上拉下来,使社会矛盾更加的尖锐化。
那么产生贫富差距的根源是什么呢?我们又该如何认识中国贫富差距的拉大?本人想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我认为产生社会贫富差距的拉大的根源就是社会经济的市场化。也就是我们实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改革和社会转型的过程中造成了人们经济收入差距的拉大。
这不仅有我们曾经过分鼓励的经济收入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的分配办法在起作用,还有人们经济收入的多样化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是市场给了一部分人迅速发家致富的机遇,又是市场给先富裕起来的人快速扩大资本的条件,成就了他们身价过亿元的富裕。如果单凭他们的垄断行业工资的话他们即使开的再高也达不到这个身价。
从根本上解决了分配不均,就可以大致上结局贫富差距过大的问题。
转型期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是什么 贫富差距
贫富差距的问题有很多方面,资源分布不均,个人能力不同,所处环境各异......... 这些都是影响贫富差距的中间问题,我认为没有绝对的公平。贫富差距的影响有积极影响也有消极影响。 有了差距,人们才有奋斗的动力。 但是有些差距是我们一辈子都扯不平的......这也很无奈! (我找了一些关于贫富差距资料,希望对你有用) 中国贫富差距现象 指已超合理限度应警惕 根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统计数字,中国目前的基尼系数为0.45。占总人口20%的最贫困人口占收入或消费的份额只有4.7%,而占总人口20%的最富裕人口占收入或消费的份额高达50%。 据此看来,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已经突破了合理的限度。 首先要说明在城市化过程中,会不会出现贫富差距扩大的情况
前期会出现贫富差距扩大的情况,但是后期随着城市化的程度越来越高,贫富差距也会缩小。
城市化,作为能够兼顾效率与公平的综合性政策和促进农民加快分化的重要推动力,不仅有利于培育合理的社会阶层结构和收入分配结构,而且有利于瓦解中国贫富差距的最大症结——城乡差距。
多数学者的研究结果表明,城乡差距对我国的贫富差距具有突出的贡献作用,城乡差距的缩小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全国居民收入差别的不平等程度,对缩小贫富差距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众所周知,农业相对于第二、三产业而言是弱势产业,随着经济的发展,农业领域的生产总值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率是下降的。城市化引起的劳动力向城市的迁移,一方面,可以降低农业劳动者阶层的比例,为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奠定基础;
另一方面,农民阶级向工人阶级的转化,可以降低农村内部的差距,扩大城市内部的差距,从总体上缩小了全国居民的收入差距。也即,城市化所带来的城乡差距由“二元平台”向“一元平台”的转化,可以有效地控制全国居民的贫富差距。
扩展资料
城市化的本质
本质上是经济社会结构变革的过程. 加快城市化进程的本质并不是到处出现城市,而是要使全体国民享受现代城市的一切城市化成果并实现生活方式、生活观念、文化教育素质等的转变。
即:实现城乡空间的融合发展 -- 产业的融合、就业的融合、环境的融合、文化的融合、社会保障的融合、制度的融合等,以期真正实现城市和农村人民群众的共同富裕、共同发展、共同进步。
我国政府对缩小贫富差距有哪些对策(现有的对策)?
当今中国政府采取了哪些措施来缓解贫富差距\x0d\x0a措施一:完善个税制度,缩小收入差距 \x0d\x0a \x0d\x0a 总体上,我国的税收在组织财政收入方面的作用较为明显,而其调节个体收入差距的功能则未得到有效发挥,这可以集中地反映在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上。由于个人所得税直接对个人的财产收入征税,而所有的社会财富分配最终都体现为个人收入的分配,因而个税制度对于调节收入差距、缩小贫富差距具有直接而显著的效果。 \x0d\x0a \x0d\x0a 但是,我国税收制度存在的两方面问题严重削弱了个人所得税作用的发挥。一方面,我国的税制结构不合理,税收过于依赖增值税、营业税等间接税,而作为直接税如何调节收入分配解决贫富差距过大的问题?
1.调节再分配政策是缩小城镇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政府还要充分运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以及各项经济调控手段,改革分配制度,协调好收入分配中效率与公平的矛盾,理顺收入分配秩序。财政税收是收入再分配的重要渠道之一,而财政税收政策是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因此,充分运用财政税收政策,用活财政税收政策,是应对基尼系数上升、缩小贫富差距、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途径。在征收所得税方面,我国的税收不像西方国家那样以直接税(如:所得税)为主,而是以间接税(如:生产税)为主。税务部门在征管方面还有许多地方需要加以完善和改进。政府应加大对个人收入申报的监管执法力度,特别是加大对高收入阶层的税收监控。但是,也应该看到单纯依靠所得税的征收调节收入分配差距是不够的。为了缩小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税率的设置应当采用少级距、高边际税率的超率累进税率,增加高额个人累进所得税、遗产税,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在财政税收政策中,可取消居民储蓄存款利息税;并实施对拥有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人征收高额不动产(房屋)税的财税政策,实现“兼顾公平”,缓解社会收入分配不均带来的矛盾,进而推动提高效率,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
2.建立健全相关法规,营造公平竞争环境。针对当前行政权力对资源配置干预过度的现实状况,应加紧清理各种乱收费、乱摊派,堵住权力市场化和货币化的“灰色通道”,重点清理社会反应强烈、导致垄断等不公平竞争的政策,积极营造公平、规范的竞争环境,最大限度地体现收入与贡献的对等。要以更加有效的手段整治非法收入,对滥用职权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的腐败行为严惩不贷。同时,要加快政治体制改革,推进决策民主化与公开化,强化对公务员和各级行政机构行为的监督与制约,形成对权力行使过程全面约束的合理机制。
3.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大对低收入阶层的扶持。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稳定的保护器,也是相对提高社会公平程度的重要方面。它作为对社会收入分配进行再调节的有效经济杠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分配不公,贫富过分悬殊问题。政府应扩大对社会保障的支出,适当扶持低收入阶层,提高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使其生活有基本保障。另外,要健全失业保障金制度,通过发放失业保障金的办法,保证失业者在待业期间的生活费用,并通过待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帮助失业者重新就业,对贫困线以下的贫困者实行社会救济;对老工业基地和贫困地区,可通过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来解决。
4.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缩小地区差距。国务院已颁布重点支持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措施,国家将增加对西部地区的投入和财政转移支付。西部地区要抓住“西部大开发”的良好机遇,依靠自身发扬艰苦创业精神,加快改革开放步伐,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更多更好地吸引国内外资金、技术和人才,共同建设西部,使扶贫开发工作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5.扩大就业与鼓励创业。在现有企业和组织还一时难以提供充足工作岗位的情况下,应在税收、金融等方面制定一系列更加优惠的政策,鼓励和扶持包括失业人员、各类中高等院校毕业生、政府和事业机构分流人员等自主创业。在“国退民进”的市场化改革大潮中,政府利用税收、金融等经济杠杆来调节居民收入是缩小贫富差距的内生变量。因此,在全社会范围内培育适龄劳动者的创业理念和创富素质,是从根本上解决中国就业难的关键。
6.大力发展教育,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加就业,减少贫困。当今是“知识经济”的时代,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文化知识在生产过程中起到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要积极贯彻“科教兴国”战略,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的竞争能力,为劳动者自食其力、增加就业、走向富裕创造良好的条件。因此,国家应重视和加大教育投入,发展教育,完善劳动力市场,以全面的信息服务消除失业与职位空缺共存的现象,推动行业、职业、专业间的收入均等化。
7.始终把“三农”问题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长期严重滞后于工业和城市经济发展,使农村居民成为中国最大的低收入群体,这不仅直接影响国内需求的增长,而且制约了整个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为此,从中长期看,应彻底改革现有的户籍政策,进一步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加快农村城镇化发展的步伐,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规定的乡镇企业进一步发展。
8.大力培育中资产阶级。第一,加强法律保护的力度。实践证明,只有依法保护私人产权和维护社会公正,才能促使人们凭借勤劳和智慧去创造财富,才能抑制少数人依仗权势“寻租”和通过贪污腐败手段暴富。第二,加快金融创新。要提高居民收入中非工资收入的比重,最重要的措施就要培育居民的投资意识,并通过金融创新为他们提供多样化的投资工具(如形式多样的共同基金等)。第三,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者、教师、研究人员等智力劳动者的收入,鼓励智力劳动者进行智力投资,并保护相应的合法权益。第四,建立职业经理人激励机制(包括年薪、奖金、红股、期权等方式),形成职业经理人致富与企业发展互动的财富积累机制。
9.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兴起“穷勤”和“富助”互动的良好社会风气。提倡“穷勤”,就是要转变贫困阶层的观念,鼓励他们勤劳脱贫和创业致富;提倡“富助”,就是引导先富起来的企业家“为富当仁”,在自己进一步发展的同时,为贫困阶层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合理的报酬及福利。我国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既需要“生产”富人及保护其合法财产的体制,也需要激励穷人脱贫创富的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