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归纳法和演绎法 以及它们的辩证关系
归纳法,指的是从许多个别事例中获得一个较具概括性的规则。这种方法主要是从收集到的既有资料,加以抽丝剥茧地分析,最后得以做出一个概括性的结论。
演绎法,则与归纳法相反,是从既有的普遍性结论或一般性事理,推导出个别性结论的一种方法。由较大范围,逐步缩小到所需的特定范围。
辩证关系:
1、演绎推理如果要以一般性知识为前提,(演绎推理未必都要以一般性知识为前提)则通常要依赖归纳推理来提供一般性知识。
2、归纳推理离不开演绎推理。
其一,为了提高归纳推理的可靠程度,需要运用已有的理论知识,对归纳推理的个别性前提进行分析,把握其中的因果性,必然性,这就要用到演绎推理。
其二,归纳推理依靠演绎推理来验证自己的结论。
扩展资料
归纳法则与演绎法有很大的区别,这是由它们的特点决定的:
1、归纳是从认识个别的、特殊的事物推出一般的原理和普遍的事物;而演绎则由一般(或普遍)到个别。演绎法和归纳法在认识发展过程方面,方向是正好相反的。
2、归纳(指不完全归纳)是一种或然性的推理;而演绎则是一种必然性推理,其结论的正确性取决于前提是否正确,以及推理形式是否符合逻辑规则。
3、归纳的结论超出了前提的范围,而演绎的结论则没有超出前提所断定的范围。
演绎法的基本形式是三段论式,它包括
1、大前提,是已知的一般原理或一般性假设;
2、小前提,是关于所研究的特殊场合或个别事实的判断,小前提应与大前提有关;
3、结论,是从一般已知的原理(或假设)推出的,对于特殊场合或个别事实作出的新判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演绎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归纳法
小学数学探索规律是归纳推理还是演绎推理
下面这个是抄回来的,供参考: 归纳法和演绎法是逻辑学的研究方法。 归纳法是对观察、实验和调查所得的个别事实,概括出一般原理的一种思维方式和推理形式,其主要环节是归纳推理。归纳推理可以分为三种方式:完全归纳法,简单枚举法,判明因果联系的归纳法。 归纳法的主要作用在于: 1、科学试验的指导方法:为了寻找因果关系而利用归纳法安排可重复性的试验。 2、整理经验材料的方法:归纳法从材料中找出普遍性或共性,从而总结出定律和公式。 归纳法的优点在于判明因果联系,然后以因果规律作为逻辑推理的客观依据,并且以观察、试验和调查为手段,所以结论一般是可靠的。 归纳法也有其局限性,它只涉及线性的,简单的和确定性的因果
审计判断中的归纳法指的是什么,具体咋说明?
归纳法,是从个别事物中推出的一般结论,从而得出普遍原理的方法。例如从对象总体中选取一定数量的样本,进行测试,并根据样本测试结果推断总体特征的抽样审计。 审计判断有许多方法,主要包括归纳法、演绎法、比较判断法、事实性判断法和价值判断法等。 (1)归纳法,是从个别事物中推出的一般结论,从而得出普遍原理的方法。例如从对象总体中选取一定数量的样本,进行测试,并根据样本测试结果推断总体特征的抽样审计。 (2)演绎法,是从一般原理出发,推导出个别结论的方法。例如制度基础审计、风险导向审计等都是根据的基本理论进行演绎的结果。在审计实践中审计意见审计意见的形成也是根据其一般原理对具体的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后判
怎么理解归纳法被称为发现的逻辑
对于科学发现的思维规律,存在着两种对立的学说:一是归纳与演绎理论,二是假说与演绎理论。由于这两种理论都有其缺陷,因而有许多学者,特别是国内的学者,总是试图将两者结合起来,以使它们既不遭到致命的损害,又能保留两者的优点。但这种尝试是在不能考察归纳与演绎理论的合理性前提下进行的。文章通过强化休谟的怀疑论证,对归纳原理提出进一步的质疑,从而否定它在科学发现中的地位;在此基础上,对假说演绎的科学发现观进行适当的修正。 一 归纳问题的困境 自休谟对归纳推理的合理性提出质疑以来,哲学家们已经提出了多种对其进行辩护的方案,但这些辩护方案都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以致产生了这种说法:“归纳法是自然科学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