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与伦交所集团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这对双方有哪些利好?
跟上交所签战略备忘录是利好吗
是的,跟上交所签战略备忘录确实是一个利好消息,因为这表明上海交易所愿意与其他主要交易所建立正式的合作关系,以实现共同的战略目标。备忘录提供了灵活的框架,使双方能够发挥各自的优势,以推动两个地区的金融和资本市场之间的互动与发展。具体而言,该备忘录的内容包括实现互换的机制,扩大报价范围,使双方交易品种和币种互换,以及建立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建立可持续性和发展性的交易网络。最后,备忘录对活跃交易员也是一个有利的发展,因为它将提高市场报价范围和频率,使他们能够以更具有竞争力的价格进行投资。谅解备忘录 和 正式的合同有什么不同?
答:
达成“谅解备忘录”和“正式的合同”,都表明签署方形成了某种一致或协议。下面将从法律效力、内容及应用领域来解释两者的不同。
谅解备忘录是双方在合同谈判过程中形成的,旨在表明双方要互相体谅,妥善处理彼此的分歧和争议的协议。总体而言,“谅解备忘录”不如“正式的合同”正式。
一、法律效力
谅解备忘录(MOU)相当于口头承诺的书面记录,不同于书面承诺(正式合同、协议、契约)。通常MOU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基本是双方对现阶段谈判成果的肯定,但当正式合同出问题的时候,MOU可以对争议条款起到解释的作用。
合同一旦生效便具有法律约束力,主要表现为: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其合同义务和当事人应按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一定的合同外义务。
二、内容
谅解备忘录的内容通常包括:合作机会、保密规则、协议作准语言、协议期限、不可变更条款、协议终止、法律适用、其他。其中保密规则、协议期限、不可变更条款、协议终止、法律适用,在合同生效后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应包括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三、应用领域
从商业民事角度看,“谅解备忘录”通常适用于签署方未作出法律承诺或者无法形成具有法律约束力共识的情形,某种程度上可理解为“君子协定”的一种变体;“协议”则通常具有法律约束力,约定了签署方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
在国际公法领域,政府间达成的“谅解备忘录”同样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一般说来,政府签署“条约”后,还需要本国立法机构批准才能正式生效;“谅解备忘录”则相对灵活,只要政府签署就能执行,无需本国立法机构批准。
扩展材料
案例:
1、在2018年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期间,中国与28个国家和非洲联盟签署谅解备忘录,其余9个国家的谅解备忘录已在论坛前其他场合签署。
2、2019年3月24日,西门子股份公司(西门子)与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改委)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在北京签署谅解备忘录。
3、2018年9月20日电 今天上午,在成都举办的第十七届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上,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与雅安市人民政府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双方将就打造雅安中药材科技开发产业合作项目、共同推进“医疗+康养”特色品牌建设、旅游和茶叶产业、建设西南(雅安)大数据中心和雅安品牌宣传等五大领域展开深层次合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谅解备忘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人民网与雅安市人民政府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双方签字的备忘录是不是和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双方签字的备忘录不是和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公司备忘录是买卖双方磋商过程中,对某些事项达成一定程度的理解与谅解及一致意见,将这种理解、谅解、一致意见以备忘录的形式记录下来,作为今后进一步磋商,达成最终协议的参考,并作为今后双方交易与合作的依据。一般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分析
签署备忘录有无法律效力主要取决于是否构成有效合同,一般公司签署的备忘录不具有法律效力。判断备忘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主要看一下几点:1、是否构成要约。非正式文件的一方如果在该文件表达的从事某项活动、从事某种行为的意思具体且确定,说明在一定时限内不会更改,或者单方表示只要另一方同意自己的意思就有效等,该种表示对该方而言就构成自己做出的有约束力的要约。2、是否构成预约合同。尽管备忘录并不具备合同的主要内容,但如果已经有合同的部分主要内容,同时约定在一定时间内将会签署正式的合同,那么该非正式文件就构成预约合同。3、是否构成正式的有效合同。如果其内容明确具体,已经包括了一个合同的主要条款,则该文件可构成有效合同。因此,不管非正式文件的名称是什么,备忘录、意向书、框架协议、合同要点、合同梗概、文件大纲、会议纪要等等,并不是一律无效,也不是一律有法律约束力,要根据每一个具体文件的内容和文件的形成过程来判断其法律效力与法律性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刘诗诗“夫妻店”稻草熊公开超购逾402倍,影视股IPO“回温”了?
这场因创始人吴奇隆、股东刘诗诗赵丽颖的身影而备受瞩目的明星资本盛宴,终于拉开帷幕。1月15日早9时,股份将在联交所主板开始买卖。时隔四年多,稻草熊再战IPO,市场环境已然巨变。
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显示,按2019年首轮播映电视剧数目计,稻草熊在中国所有剧集制片商及发行商中排名第四,市场份额为6.0%。按收入计,稻草熊影业在行业里排名第六,市场份额为1.7%。无论从哪个角度看,稻草熊都是一个颇具分析参考价值的影视公司样本。
深度绑定爱奇艺:“平台X影视公司”的风险与隐患
这是一个漫长曲折的上市故事。2014年,吴奇隆创立稻草熊娱乐。2015年12月,刘诗诗以200万元获得稻草熊影业20%股权,赵丽颖以10万元获得稻草熊影业1%股权。2016年3月,暴风集团拟以10.8亿元的对价收购稻草熊影业60%的股权,刘诗诗将获得现金股票合计2.16亿,这份收益翻了百倍的“聘礼”侧面计算出稻草熊彼时估值达到18亿。然而当年6月,证监会以“标的公司盈利能力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由而否决了这起收购案。
通过被收购A股上市之梦破碎后,稻草熊曾尝试携手阿里影业。2016年12月,阿里影业基金投资稻草熊A轮,以2.25亿资金获得了约15%的股份,以此计算稻草熊的估值为15亿。随后阿里影业基金于2018年8月选择了退出,外界猜测原因为业绩没有达到其要求。
2020年7月20日,稻草熊影业向港交所递交了招股说明书。5个月之后,港交所网站显示通过聆讯。招股书信息显示,稻草熊在上市前的股东架构中,控股股东为刘小枫(58.41%),此外其他股东为爱奇艺(19.57%)、刘诗诗(14.8%)、赵丽颖(0.79%)、翟芳(6.43%) 。根据投票安排,刘小枫可行使80.43%的投票权。刘诗诗所持有的股份为吴奇隆、刘诗诗夫妻二人婚后共同财产。外界有传言称,多次在吴奇隆出品剧集如《蜀山战纪》《新白发魔女传》中担任总制片人的刘小枫,为吴奇隆代持股份。
一份股权结构图,牵扯出一系列项目。例如赵丽颖出演的《楚乔传》《蜀山战纪》,以及刘诗诗出演的《醉玲珑》等剧均是由稻草熊影业出品。从IP资源储备来看,稻草熊目前拥有30个IP,包括6个原创剧本及24个改编剧本。此次上市筹集资金的70%将用于剧集制作,重点项目是《浮图缘》《月歌行》《公子倾城》等古装剧。
这份股权结构图还能看出,身为稻草熊第二大股东的爱奇艺则通过持股实现了深度绑定,既是大股东,同时也是第一大客户,主要发行渠道,以及第一大供应商。其合作关系可以追溯到2015年“一剧两星”政策利好自制剧和网剧市场爆发,双方首次在国内共创了“先网后台”的播出模式,2018年和2020年,爱奇艺通过附属公司Taurus Holding持股,先后对稻草熊进行两轮投资,共计5514万美元。
2017年,爱奇艺为稻草熊贡献收入达1.16亿元,占公司全部收入的21.4%。自2018年起,爱奇艺成为稻草熊的最大客户,在2018和2019年贡献收入2.45亿元和2.09亿元,占稻草熊总收入的36.0%和27.2%。2020年上半年,爱奇艺贡献营收达4.01亿元,比重占到69.2%,依然排名第一。在稻草熊已播映的29部剧集中,有24部将爱奇艺作为主要发行渠道之一。
2018年,稻草熊花费1.12亿元向爱奇艺采购买断剧集,占采购总额的16.2%。2019年,稻草熊继续向爱奇艺支付1.49亿元,占到采购金额的15.8%。
招股书还显示,在过去2017年、2018年和2019年三个财政年度和2020年第一季, 稻草熊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43亿、6.79 亿、7.65亿和3.27亿人民币,相应的净利润分别为6,403.0万、1,051.3 万、5,040.0万和 4,289.1万人民币。在影视公司大多现金流堪忧的情况下,稻草熊健康的现金流状况与深度绑定头部平台采取“定制剧”模式,回款前置不无关系。
稻草熊在招股书中明确说明了对爱奇艺的依赖:“倘公司无法与爱奇艺维持业务关系,爱奇艺失去其领军市场地位或不再受欢迎,公司业绩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制作公司离不开平台资源渠道,话语权、议价能力更弱,但平台并不依赖于制作公司。2018年爱奇艺即已对外投资了至少26家内容公司。
深度绑定一方面带来了稳定营收,另一方面也埋下业务发展可能受限的隐患。此外,在越来越倾向于口碑中心制的网剧市场上,稻草熊出品剧集口碑质量并不占优势,主要发力的古装奇幻也不再是近两年来的内容风口,略显过时:媒体统计显示,30部作品中,豆瓣评分在6分以上的仅有10部,7分以上3部,这三部都不是自制剧。最近上线的《灵域》同样水花不大。
类似地,平台与影视公司的深度绑定趋势正在加速,似乎验证了“未来都为BAT打工”的预言。例如2020年B站宣布以5.13亿港元战略投资欢喜传媒,交易完成后,B站将持有欢喜传媒扩股后总股本约9.90%的股份。今年1月4日,欢喜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宣布与芒果TV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影视寒冬加剧了内容制作公司业绩的不稳定性,投入平台的怀抱能够有效“回血”抵御风险,但同时也加剧了行业的马太效应,头部垄断。
四家影视公司闯关成功,释放行业回暖信号
在资本市场上遇冷已久的影视行业,明星资本,俨然正处在回春进行时。
由于自身轻资产、业绩波动大、财务数据不可比、规范性缺失等特点,甚至有一部分绑定明星的公司出现了“虚高估值空壳公司”的现象,影视公司通常会遭遇监管层的严格监管,“影视公司上市难”是业内公认的事实。2018年起税务风暴席卷影视圈,资本退潮,投融资事件直线减少,上市也变得更加艰难。
据Wind数据统计,2011-2017年,共有金逸影视、横店影视、光线传媒、万达电影等13家影视企业上市。此外,2018年,开心麻花、华视娱乐、和力辰光等多家知名影视公司陆续终止IPO申请。同年,嘉行传媒和基美影业等多家公司退出新三板。此后华录百纳、中南文化等多家上市公司易主。融资受阻使得影视行业出现了极高的质押率。
由此,出现了两种选择,要么被上市公司收购间接上市,要么寻求美股或港股上市。以前者为例,3度闯关的IPO失利的新丽传媒最终卖身阅文集团。但这些被收购的公司则需要承担对赌协议的压力。在过去的两年里,新丽传媒都未能如期完成业绩对赌。2018年,新丽传媒净利润3.24亿元,仅完成承诺利润的64.8%;2019年,新丽传媒净利润5.49亿元,仅完成承诺利润的78.4%。
以后者为例,稻草熊是典型代表。据悉,在2017年10月金逸影视上市之后,连续20多个月都再无影视公司上市,到2020年接连传来了四家公司的IPO消息,影视公司开始转变思路寻求境外上市。2020年7月,华夏视听正式在香港上市;11 月5 日,博纳影业首发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拟登陆深交所中小板;12 月18 日,长信传媒在新加坡交易所主板成功上市;12 月20 日,据港交所网站显示,稻草熊正式通过港交所上市聆讯。据了解另有多家从新三板退市的影视公司也开始筹备港股上市。
去年4月,港交所宣布对“同股不同权”等三类公司打开大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与港交所签署了合作谅解备忘录。这意味着“创业板+H股”的模式已经正式落地,多项政策为影视公司登陆港股带来利好。
影视公司资本化回温了吗?尽管上述四家上市取得进展的公司多属业内头部,但也无疑释放出些许利好迹象。两个月之前,中国文化产业投资母基金在北京正式成立。基金由中宣部和财政部共同发起设立,目标规模500亿元,首期已募集资金317亿元。这同样也是一个“回春”信号。
根据同样在港股上市的影视公司来看,欢喜传媒自上市以来股价持续下行,目前的股价为1.470港元,力天影业上市首日破发,股价跌超33%。对稻草熊来说,万里长征刚刚迈出了第一步,上市之后能否输出爆款,得到市场的认可才是更重要的。